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论断,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方针。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一般条件,也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和进步的决定性力量。法律从根本上说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工具,利益调节或再分配是法律的基本职能之一。法律正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整,推动抑或阻碍生产力发展。代表中国先进社一元起拍无底价
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衡量法制建设的最根本标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主要内容。法制建设的一切活动,归根到底要用生产力标准来衡量。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要求,必须把为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要求,还必须把握生产力发展规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最新要求。当今世界,全球化趋势日益加速,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生产力水平以惊人的速度发生着变化,这要求法制建设必须时刻关注新情况和新特点,并作出相应的调整,不断提高我国生产力水平。
关于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论断,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先进的法律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推动法制现代化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在当代中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时代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而又充分体现时代要求的文化,它反映时代发展的主流和方向,体现时代的特征,是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时代精神的结合。二是民族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深深植根于中华沃土,凝结着民族文化的精华,具有独特的精神品格和形式特征,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三是开放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融汇各法律文化系统的成果。它是多元的,又是兼容的,充满着生机和活力。按照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大力推进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建设。首先,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的根本,决定着法律文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其次,必须弘扬传统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厚重。它作为一种历史的积淀,传承至今,是珍贵的文化遗产。一定要注重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文化宝藏,使其大放异彩。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另外,必须博采各国法律文化之长,进行法律移植。法律文化具有兼容性、统一性,要注意借鉴和学习世界先进法律文化,进行整合,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有,必须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是实现法治的重要基础。
关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论断,指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性质和任务。社会主义法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它反映了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法制建设,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权利是法的价值载体,法律通过对应有权利的确认和规定,通过对应有权利的选择和分配,将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的那些应有权利提升为法律权利,使权利取得规范化、合法化的形式,并取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进法制建设,必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法制则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用法律形式确认所取得的民主成果,使之固定化、合法化,并用法律手段制约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运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讲话,是总结历史,分析现实,前瞻未来作出的精辟论断。在充满挑战和希望的二十一世纪,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三个代表"思想,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