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谋划早、 动作快,6月7日,成立了由史秀忠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内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先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工作机制。
2、迅速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我局迅速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要求和实施步骤。专项治理分为组织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其中6月1日至6月30日为组织发动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6月8日,我局对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7月26日又再次组织全县各级医疗单位一把手,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重点强调和部署,有关单位进行了公开承诺,要求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制定治理方案,重点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清理整治。
3、积极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史局长在《沁水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并向全县卫生行业发出了“从我做起,自觉抵制医疗器械,药品回扣商业贿赂行为”的倡议,在山西省卫生信息网上开辟了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电话。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确定重点环节,搞好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结合学习贯彻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引导医务人员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开展大讨论活动。积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采购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八不准”、省卫生厅“十不准”等篇目。各单位综合运用领导讲法制纪律课、个人谈体会等形式,加强法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简报,及时刊登有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广大卫生工作者要自重,自觉执行行业纪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拒收“红包”、回扣、提成,远离商业贿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确定工作重点,务求针对性和实效性。
卫生行业商业贿赂的重点单位是医院,医院的重点是医药器械采购科室、药房、有处方权的大夫,重点环节是购与销。开展商业贿赂活动以来,我们先后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2001年以来在医药购销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目前还抽调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我们采取的办法:一是靠教育引导,主动查找;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监督;三是加大了督查力度,从7月27日至7月31日,我局抽调有关人员,重点对全县卫生系统14家医疗单位就治理商业贿赂的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工作重点,使我县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迈开了扎实的一步。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件,与已无关;二是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四是认为虚 定价的源头不是自己,反之不能增加医院的收入。
2、个别机构存在畏难情绪。有些单位担心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损害医院形象,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有些单位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开展组织培训,宣传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对治理商业贿赂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安排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部门具体讲授有关商业贿赂的有关知识。同时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在主要媒体上刊登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通过 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和大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商业贿赂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2、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培树典型。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摸排卫生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全面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深入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注重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培树典型,用典型带路,引导治理工作健康开展。
3、加大督查力度。卫生局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
4、积极查办案件。认真查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案件线索。动员和鼓励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及时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
5、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既抓住当前,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