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口老龄化及经济不景气等问题使得普遍化的高福利政策不再现实,目前,整个世界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出现了一种私营化改革趋势。全面考察,一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私营化改革,其养老保险制度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生变化:养老基金的社会统筹被强制性的个人退休账户所取代:养老计划的筹资模式由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制;养老基金的管理从政府部门转移到私人机构;养老计划从固定养老金受益制转向固定缴费制,养老金的数额完全取决于人们的缴费和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从改革的内容及其结构上分析,笔者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这种私营化改革已不仅仅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改革,而是有其更深层次上的原因。
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加进基金制的因素,利用个人退休账户的强制储蓄功能,提高国民储蓄水平。
目前各国养老保险主要是采取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与私人养老保险计划普遍实行基金制筹资模式有明显的不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手中拥有征税权,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不需要被储 存积累起来,可以全额用于支付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而等到这些职工未来达到退休年龄时,政府再通过向下—代职工课征养老保险费来解决他们的退休金问题。在人口年龄结构不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这种靠后代养老的现收现付计划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如果发生人口老化,未来总人口中在职职工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等待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财政上就很容易陷入危机。
现收现付制养老计划本身没有什么储蓄积累。不利于提高一国的储蓄水平。所以,许多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纷纷建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增加个人缴费比例,使个人缴费多寡与养老金收入直接挂钩,希望利用个人退休账户的强制储蓄功能,提高本国的储蓄率。例如,智利1981年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时国民储蓄率仅为10%,1996年国民储蓄率已高达29%。8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的工会组织要求雇主为职工建立个人退休账户,作为工资福利计划的一部分。澳大利亚政府一方面迫于工会的压力,另一方面希望个人退休账户能够成为提高储蓄率的手段,所以同意进行养老保险的私营化改革,在加强控制社会统筹基本养老金的给付对象和给付标准的同时,着力发展个人账户储存基金模式,并从1988年起将这一本属自愿参加储蓄的个人账户公积金改为全面的、强制性的个人账户制。由于实施了这项改革,澳大利亚的私人储蓄率已从1991年的12%提高到1995年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