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市的女工为了反对资产阶级压迫、剥削、和歧视,争取自由平等,举行了大罢工和示威游行。这一斗争得到了美国广大劳动妇女的支持和热烈响应。1910年,一些国家的先进妇女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者妇女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主持会议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蔡特金的建议,为了加强世界劳动妇女的团结和支持妇女争取自由平等的斗争,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 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从此"三八"节就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争取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伟大节日。我国第一次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始于1924年。当然,我国劳动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广州举行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纪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通令全国,定3月8日为妇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