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取消学历类别限制为何是必然的

国家考试动态2006-01-03 00:00:00未知

据《人民日报》1月5日载,厦门市春季公务员招考已经开始报名。本次公务员招考与以往的最大不同是,取消学历类别限制,所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均不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自考、电大、夜大、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文凭获得者,都有资格报考公务员。
  
  据介绍,取消学历类别限制,是厦门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具体举措。厦门市“不惟学历、不惟职称、不惟资历、不惟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打破学历坚冰,体现了崭新的人才观。前年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强调:“人才”的核心,在于“掌握知识和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这就由过去的以学历和职称为主,转向了以能力为主,有利于促成人才辈出的局面。取消限制就是广开“才”路。看学历,但不惟学历重能力,学历歧视的坚冰终于被打破,这是大势所趋,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
  
  一直以来,人们总是认为,经历过正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总比未经过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综合素质强,但这只是总体而言,我们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一个受过全日制教育的人,都比未受过全日制教育的人综合素质强。相反,在“社会大学”这所“综合性大学”中,也存在不少优秀人才,他们虽然没有经过全日制的高等教育,但是他们的科研素质、工作能力等也非常出类拔萃,自学成才者也不计其数。没有上过大学的人,却能够成为大学的教授,如著名的华罗庚先生,自学成才并不妨碍他成为世界级的数学家。
  
  近些年来,不少没有受过全日制高等教育的人,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全国各项大考中,也有多人成为“状元”。远的不说,前不久深圳市一名勤杂工,在公务员考试中,就成为“状元”;去年,广东省惠州市一名只受过函授教育的人,通过自学成才,在全国司法考试中成为惠州市“状元”,等等,这充分说明,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包括科研能力、工作能力等,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才是重要因素。
  
  对选拔人才设置过多限制,其实不是真正的竞争,是一种自我封闭,是堵塞人才成长之路,其危害不可小觑。中共中央提出要不拘一格降人才,就是要打破人才身份的歧视,打破学历类别的歧视,只要他有才华,有能力,就要大胆起用,委以重任,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干,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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