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部属事业单位200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考试动态2006-04-08 10:07:55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2006年人事部部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3月至1988年3月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详见《人事部部属事业单位200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请参见人事部网站)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提交个人信息。

 

  时间:2006年4月1日-4月7日(每天9:00-18:00)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时间:2006年4月1日9:00-4月8日18:00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3、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以下时间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报名序号。

 

  时间:2006年4月11日9:00后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4、上传照片与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 -2 厘米,高度2 -3 厘米,20KB以下。未按期上传照片者视为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上传照片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上传照片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6年4月14日9:00- 4 月18日16:00

 

  网址: http://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2、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报名序号是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务必牢记。

 

  4、参加公开招聘所需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5、报名政策咨询电话:84214761、84214760;技术方面咨询电话:84652129、84652139;考务方面咨询电话:64400927。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加试专业考试。

 

  笔试为一科,主要测试职业能力(详见《人事部部属事业单位200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职业能力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 2006年4月22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在 2006年4月30日9:00后通过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排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3-5倍的人员参加面试、专业考试。具体比例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面试及专业考试有关信息可在 2006年5月12日通过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查询。面试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一份;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一份。上述证件均为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有专业考试的为面试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分别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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