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要逐步推进

国家考试动态2006-07-07 00:00:00未知

       胡锦涛指出,要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要关注低收入群众的利益问题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出席座谈会。温家宝通报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有关情况。

  胡锦涛指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是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收入分配问题,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强调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胡锦涛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工资体系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也有利于为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面临的情况相当复杂,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切入点,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实践中逐步探索、逐步推进、逐步完善。

  胡锦涛指出,在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关注低收入群众的利益问题,使全体人民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为了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适当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照顾低收入者的利益,这次在考虑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时,要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同步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并注意提高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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