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招录政策变脸 将向基层倾斜

地方考试动态2005-12-19 16:33:01未知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广州下半年公务员招录政策出现了新变化,公务员主要招录对象不再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又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

  据介绍,这是广州市根据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推出的新政策。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广州市公务员招录工作将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明年还将继续降低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更多地向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倾斜。

  关于“基层”的定义,广州市人事局公务员处副处长罗刚说,广州市人事局将沿用以往的定义,即在政府层面而言,县级以下的乡镇或城市里的街道、社区就被视为基层;另外,大学毕业生在政府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任职,也被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

  对应届毕业生与在职人员的比较,罗刚认为,以他们多年的公务员招录经验来看,在职人员在面试中表现较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应变处理等能力,普遍强于应届毕业生。

  广州人事局的新政策一公布,便在应届毕业生和基层工作者中产生了不小的反响。对于正在基层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来说,这样的消息令人振奋。在广州市天河区某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李先生说:“这样的政策对我们来说当然是件好事,这让我更珍惜在基层工作的机会,好好积累经验、提高能力,因为今后发展的机会多了。”

  受新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即将于明年毕业的大学生。记者了解到,他们中的部分人已经开始调整择业计划,相当一部分学生表示,愿意到基层工作,新政策解除了他们“到基层工作出来难”的后顾之忧。一位大三学生说:“我愿意先到基层干几年,再考虑报考公务员或作其他打算。到基层工作可以接触社会、增加阅历,有了基层工作经历,以后干什么都容易胜任。再说,基层缺人才,大学生在那里比较受重视。”还有一位大学生说:“更让我们高兴的是,广州把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让我们可以放宽就业选择视野,不必只盯着省市党政机关。”

  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教授唐代望认为,广州市公务员招录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素质,增强公务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意见》规定,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对招录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同时规定,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记者: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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