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的价值分析
生命,按照恩格斯的揭示,是指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具体地讲,生命是蛋白质的化学组成部分的不断自我更新。本世纪遗传密码的发现进一步揭示了生命的本质,生命是蛋白质和核酸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人生学的角度讲,人的生命就是指人的存在。人的生命的存在是人的价值中最为首要最一般的价值。
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进行的:人的肉体也就是人的生命的存在。人的肉体生命的长期发展形成了人类特有的意识现象,人的有意识(包括无意识)活动是通过人的手、臂、头、身体等人的肉体生命而实现的。人一旦失去生命,人的一切创造和享受价值的活动都将停止。因此,任何价值的创造都包含着这样一个无上的命令:生存!因为,人的生命的存在是人创造价值和享受价值的前提。
从历史的角度看,生命的价值还在于它是人类得以进化和延续的载体。每个人都会死,而人类生命之流却绵延不绝,正是因为在每一个个体的生命中保存着人类的基因,寄托着人类的希望。初生的婴儿既不会做工,也不会种田,可谁会说婴儿没有价值?婴儿向社会贡献的就是他自身,就是人类的未来。婴儿所具有的价值,就是一种生命的价值,种的保存的价值。
肯定生命对于人的价值的依据还在于,生命对于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一旦失去生命,什么都谈不上。人生的河流不可逆转,生命转瞬即逝,浪费生命就是放弃创造人生价值的机会,就是放弃人生责任。
总之,生命是人的价值中最首要最一般的价值,人生宝贵,应珍惜生命。除非为了更多人的生命,杀死一个人是不允许的,除非为了更多人的安全,威胁一个人的生存是不道德的。
二、死亡的价值分析
死亡是人的肉体的消失。从人生学的意义上讲就是对人的现实生命的最终否定。人的死亡既是自然现象又是社会现象,这就是死亡的二重性。人作为有意识的能动体,不单能够自觉地正视死亡、完成死亡,而且能够能动地创造死亡的价值,使自己的死亡带有积极或消极的社会意义。
人的死亡有各种各样的情况,病亡、老死、淹死、压死、摔死、遭枪杀等。总之,从有无目的或什么样的目的来分,有非目的性意外死亡,如车祸、地震等所造成的死亡;也有为他人、群体、社会的自我献身式的死亡,如冲锋陷阵的战士、舍己救人的英雄、殉情的恋人,还有为利己目的驱使的自我丧生式的死亡,如做贼自毙、害人被害、畏罪自杀。从生理的角度看,有自然死亡或称正常亡,即寿终正寝式的死亡,是由于年龄增长到一定程度后,生理机能自然衰竭而导致的死亡;有非正常死亡,如自杀、他杀、暴病夭折等情况。死亡的种类方式不同,所造成的社会意义也不 一样。
死亡使人种新陈代谢。对于个体来说,死亡是必然的。然而,种族群体的生命正是通过个体的死亡来实现的。特定个体生命的否定,起到了更新种族群体生命的作用,群体生命的延续正是因为死亡才能不断更新。
死亡促使人思考人生的价值。对死亡的思考固然可以使人引申出人生的虚无、人生无意义的结论。但死亡同时也可以使人感受到生的价值。死亡的紧迫感、死亡的悲壮崇高激励人抓紧生命的缰绳,在有生之年为后人从而也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价值。死亡的悲哀给人以警示:人不应该毫无意义地度过自己的一生。生命虽然必然毁灭,但生者面对死者的遗体,会对死者有什么样的评价,这就要取决于死者生前的事业。生前有益于他人的人将会引发人们悲痛的回忆;而生前碌碌无为或作恶多端的人,他的死亡会使人感到轻松甚至欢欣鼓舞。
虽然死亡不无积极的意义,但死亡毕竟是一种令人感到悲惨的事情。死亡否定了人的肉体,但死亡也同时否定了人创造价值和享受价值的前提。一个人,只要他的生命存在,就有创造价值和享受价值的可能,无论这个人是如何的低能或可恶。谁又能绝对地肯定低能者永远低能而恶人永远为恶?对于生者,人们总是怀有某种希望,而对于死者,希望从何谈起!
不仅如此,死亡毕竟会给亲人造成痛苦,使关心死者热爱死者的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引发他们产生各种各样的消极变化。倘若死亡不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这种痛苦就是对亲人的直接伤害。丧亲之痛,毁誉之恨能不使人肝肠寸断?相较之下,就一般情况而言,死亡所带来的消极意义要大于积极意义。因为死亡直接否定了死者创造和享受价值的机会。而生者面对死者所做出的反应并不一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遗憾的是,青年人因为身体发育快,生理机能发达,因而在心理上朝气蓬勃,较难或较少体验死亡对人的威胁。他们不害怕死亡,便因此而轻视生命,浪费大好年华。只有人到中年,因为肩负着沉重的家庭负担和工作负担,同时也因为生理上的由发育走向衰落的转折,才开始体验到死亡的迫近,意识到人生的有限性、短促性,进而形成事业上的紧迫感、责任感。因而中年人既注意保健身体,又争分夺秒地追求有所成就,力争完成自我应尽的人生责任。但大好的时光毕竟已逝去将半。倘若年少夭折,岂不更为可惜!
我们不惧怕死亡,但反对无谓牺牲;我们不否认死亡,但应力争延年益寿。
总之,我们珍惜生命,但不苟且偷生;我们不惧怕死亡,但一定要死得其所。生得有意义,死得有价值。这就是我们现代中国人,特别是青年人应有的生死观。
三、自杀现象的价值分析
值得一提的是自杀这种现象。
自杀就是个人选择死亡,是人由于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采取的自己否定自己的极端的方式。自杀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由于正当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导致的自杀和由于不正当的需要导致的自杀两种情况。
自杀的正价值。当个人的合理需要、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自我实现的价值追求受到社会的剥夺、践踏和扼杀的时候,就会作为异己的势力使人感到生不如死,自杀作为一种个人向社会作斗争的最后手段,是对社会黑暗现象的公开抗议,也是自己悲惨命运的自我解脱。这种自杀惊世骇俗,能够唤醒人们对社会的反思;这种自杀以没有办法的办法,表示着自我应当享有的价值和意义;自杀是以自我完全否定的方式对自己的需要、人格、尊严、权利、理想、信念、追求做出了最终的,也是最坚决的自我肯定。
自杀的负价值,自杀也有畏罪自杀、殉节自杀、轻生自杀、神经紊乱者的自杀等种类。当个人的不正当的需要被社会否定之后,个人也可能采取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以逃避责任或向社会显示某种意义。这种自杀无任何积极意义可言,这种自杀虽然也可以使人们反思社会,但只能搞乱人们的思想;这种自杀虽然也向社会显示了自我的人生追求,但让人们看到的却是一颗丑恶抑或毫无积极意义的灵魂!
生命是一种十分奇特的现象。罗素把人的生命看作是一条河流,起初很细小,被两岸的高山夹着,快速地向前流去,汇成一条大河,这时两岸逐渐宽阔,水流也慢慢平缓,最后她与远处的大海融合,毫无痛苦地结束了自己的存在;恩格斯认为生命是蛋白质的存在方式;而另有一些人认为宇宙中本来就存在有生命的种子,只是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未能发展成生命,只有地球由于机缘巧合才发展成生命。生命是如此奇特,而作为人类的生命就更为奇特。生命的形成必然是经历了十分艰难痛苦的过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这可贵的生命!生命虽然伴随着痛苦,但我们的生命与那些或因疾病、或遭不幸以及种种其他原因可能成长而未成长起来的生命相比,我们又是何等的幸运!
从终极的原因来说,自杀的根源在于社会。因为社会上之所以有自杀现象,是因为社会总是存在着令人不满意的地方,使人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但是大千世界人数众多,为什么仅仅有那么一小部分人自杀?究其原因,个人因素是主要原因。在经济能满足温饱,氛围相对宽松的社会条件下,社会对人的迫害、侮辱、轻视并非严重到逼迫个人非自杀不可的程度,往往是个人主观地夸大了他对人生绝望的体验。(轻生)自杀是人对自己的生存能力丧失了信心的表现,是自我社会责任感丧失的表现。表面上看,人是宇宙的幸运儿,但实际上人的诞生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这种复杂的经历使人具备了惊人的适应能力、忍耐力,足以应付复杂的外部环境。轻生自杀只能被看作是人的这种本能的丧失,是人的堕落!
轻生自杀者企图以自己的自杀行为肯定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恰恰相反,轻生自杀不仅没能肯定自己的人生价值,反而使自己失去了创造人生价值的机会。轻生自杀毫无积极意义可言。稍遇挫折便否定自己的生命,本身就是意志薄弱的表现,只能成为人们的笑柄。生命是创造人生价值的前提,失去了生命,自然就失去了创造人生价值的机会,这才是令人痛惜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