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这台电脑用了7个月(也就是说我已经当坐家7个月了,天哪,当初早知道是这样,我就去戴牙套了),键盘上的N和I都磨没了,不知道是这两个键使用频率高还是怎样,粗粗算来这几个月才写了20多万字。
电脑的牌子是健崔推荐我买的,一用得的不顺手的时候,我想到他就来气,所以论谁都不要推荐我这种人买什么东西。也不要劝阻我买什么东西。
最不方便的是不认写blog的界面,所以思乐的更新越来越不频繁。现在有三个blog(哗,真是狡兔三窑),有一个在什么地方,用来记书摘,不是读书笔记,就是摘抄,所以也没公开的必要。我从小就有抄书的习惯,最近为写小说把以前的本子找出来,排列起来,放在垂手可及的地方,有七八本。我看我十八九岁的抄得最多的是波夫瓦,现在看也不觉得傻。我现在用笔写没有打字快,就记网上。在小本儿上记笔记的时候,我很挑纸的质感什么的,看着不顺眼的,就没有往上写字的欲望。用电脑也一样,打开word的文档的一大张白纸不想写,必须是写blog界面那种,一小巴掌的地儿,字号也小的可怜,我写得挺高兴。后来不知怎的,电脑突然也不认那个页面了。这个礼拜,在认的地方又开了个blog,但不能像以前那个做成隐藏页面,没那么自由了。以前那个,我有时把小说片断写上去。有时,一个应该后几章发生的场景突然跃然脑中,所以记到那种不三不四的地方。在最新的这个BLOG上,把我每天觉得好玩的事记下来,我把它看作是临时的,也没公开的必要。再集中时间用另一台电脑转到这边来。一个星期比较合适,可这两天我一看都写了这么多了,先转一把。
不过用这电脑看DVD很爽,画面音效很好,我有时喜欢在一个小的空间看,好控制,所以前几个月看得片子突然多起来。用itunes听网络电台,彻夜听古典音乐,我发现听古典和听电子写出来的东西不一样,听着古典音乐写出来的比较好。我最喜欢一个叫DUNE的组合,钢琴曲,有点现代的,非常优美,和小说的旨趣最像,其中有支曲子叫out of the world,当音乐响起的时候,小说有了电影的画面感,可是不能常听到,只好老守着那电台。古典于我就是比较实用,不写小说时,往往是傍晚,就听喜欢的silky sexy deep house或breakbeat,现在早晨,听chillout,欧洲DJ够逗的,经常把中国话做背景采样,刚才的音乐一个女声就在说“以前毕业的时候,我不明白……”
小说一直在修改,有一段一直写不好。就是导致男主角玩世不恭性格的决定性因素,想了几天,发现把自己干过的内疚的事安他身上能说通,看来人类大同。我工作的极限就是五天玩命干,之后必须玩两天,还是脱不了上班族心态。前两天看了《一座城池》,我先是笑得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又笑得眼泪流出来了,荒诞的现世批判。没有幽默感的人是不可信任的。这两天睡前在看《安迪沃霍的哲学》,我一直没看完过,这本书实在是太有意思了,他是个小气之人,昨晚看到说“我曾经给过一个出租车司机100美元,让他别找了。那天黑灯瞎火的,我把100美元给看成1美元了,而车费才六毛钱,这事儿我一想起来就觉得倒霉透顶。”我简直是迫不及待想翻译,以前也喜欢这书,可觉得工程太庞大了不敢想,现在和长篇比起来,算什么呀。我发现用北京普通话(不是尚进那种胡同话)对应纽约英语是这个世界上再般配不过的事情。已经有出版社和我联系了,可是小说怎么也写不完,不能动工,难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