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副主任谈中考录取

考试动态2006-09-08 15:20:59未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副主任 魏贤文

  中考录取时,计算机将本区县所有考生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者,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排序在前,其中如有多名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或多名非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单科分数高者排序在前;如三科成绩仍相同,则比较随机号(随机号是考生报名时计算机自动生成的序号,与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的大小,随机号小者排序在前。排序后从第一名学生开始,按其八个志愿的顺序录取,等到这名考生录取信息处理完,再开始录下一名考生,直至最后一名考生。

  举例来说:考生甲中考总成绩530分,考生乙中考总成绩529分,按照以上的录取方法,考生甲排序在考生乙前面,先录取考生甲,从甲的第一志愿开始录取,依次录到第八志愿,其中够哪个志愿(专业)分数就被哪个学校录取。等甲录取完后,再开始录取乙,也就是说,甲的最后一个志愿也要比乙的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可以看出:考生是否被录取应取决于自身分数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志愿的先后顺序。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参照往年的录取分数线,以从高到低的“阶梯形”顺序填报。因为对于考生本人来讲,是从你的第一志愿开始依次录取。

  如果考生未被志愿学校录取,或者被原录取学校退档,可参加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组织的补录。中考补录工作将在8月中旬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有关信息将公布在《北京考试报》“中招特刊”第6期上。需要注意的是,未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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