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回访

司法考试2006-03-09 00:00:00未知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 
区2005年度首次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场,随着司考成绩的公布,记者近日再次来到港澳地区采访,向香港律政司、澳门法务局及参考考生了解相关情况。
  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律政专员黄继儿向记者介绍,今年香港地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有240人,其中有4人达到或超过公布分数线过关。尽管与内地许多地区相比,香港考生的过关率比较低,但由于是第一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场,许多考生也是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内地命题方式、文字表述和中文的理解都需要一个磨合适应过程。无论如何,通过这次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相关部门积累了这方面的经验,为今后每年一度的考试组织工作打下了基础。
  记者联系到了今年9月18日在香港国家司法考试考场曾接受记者采访的江先生,他是几名“闯关”成功者之一。江先生与记者交谈时面带喜色,他是一名执业律师,在内地有不少业务,多年来两地工作的经历使他较好地掌握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江先生表示,这次考试过关以后,将对他开展两地法律工作、沟通内地与香港的行业合作发挥重要作用。
  陈先生是一名连续两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老考生”,今年依然没有过关,但言谈之中看不到他有懊丧之情。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就在深圳参加了200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当时拿到试题时犹如手捧天书,没几处懂的。今年考试之前,他作了半年多的准备,还在深圳等地参加了补习班。这次考试有了较大进步。陈先生半开玩笑地说:“事不过三,2006年我还要报考,相信一定能行。”
  记者采访港澳律政司、法务局官员及部分落榜考生时感觉到,港澳地区考生分数普遍较低的原因,首先是两地考生接受的文化教育尤其是对中文的理解和演绎能力与内地考生有较大的差异,以至在考前的复习及考试时对题目的理解答题都有一定的影响;其次是两地适用法律对具体案例的评判和法律法规的理解也不尽一致,也使考生对试题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
  有考生提出,随着香港和澳门地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增多,港澳与内地相关部门应该携手于考试前在两地开设专门的培训班,让考生接受更系统、专业的培训。还有考生提出,如果条件成熟,可否考虑“一试两卷”,让港澳考生的试卷和内地考生的试卷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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