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验谈:好的方法其实是在脑子里的

司法考试2006-03-09 00:00:00未知

  司考最重要的是要注意方法,但什么是方法,怎么样才适合个人。由于司考试卷是由很多人出的,这就决定了司考没有一个集中的难度与法学思想。因此,司考考的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学水平,而是考大家的“考试意识”。

很多人把应付司考的方法归之为通过司考的工具。如果把复习方法看成伴随通过司考的一种必要条件,不知朋友们愿意认同否?的确有些人毫无方法也通过了考试,可我认为,那也是一种方法,至少他使用了一种非常适合他自己的方法。很难想象大家的专业水平、学习能力一样,有人使用了自己都完全无法接受的方法却通过了考试。所以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是怎样失败的,请都要相信成功者都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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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有用方法都是由一种特定的理念来支撑,等这种特定的理念被广泛接受了之后,该有用方法就成了一定范围里的真理。无论怎么说,司考都是狭隘的,而一度被称之的方法也不太可能上升为真理。因此,想从别人的方法中找出真理性共性是比较难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使得在使用别人方法时产生无法与自己原有的理念接轨,并或多或少存在排异,最终使得该方法不能在某个人身上发生其原有的作用。如何在司考中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成败的关键了。听不少人在这样讲,唉!第一年,我运气太坏了,只差5分;第二年,我运气真坏透了,只差了1分。这种讲法如果只是与人开个玩笑,或者刹那的自我安慰的话还不是太糟,如果在其脑子里就存在这种投机心理的话,其失败的根源也就明朗了。他的失败不是运气不好,是他那种在复习时已经存在的喜欢怨天尤人的投机心理。前面提出一个“考试意识”问题,这种意识就是一种态度。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个问题,失败还会继续!于此,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水平如何,既然参加的是资格考试,就先树立一种绝对端正的学习态度,严谨的学习作风。

你也许看了很多别人的学习方法,可每看一种都会让自己胆战心惊,因为你发现自己的方法与别人所讲的有差距,尤其是觉得其说得很有道理的时候。在此,想告诉大家的是,从今而后一定要摒除这种念头。拿到任何一种方法,哪怕是司考状元的方法,你们可以浏览他们的内容,精彩的地方还可欣赏一下,可千万不要执着于其方法的具体内容本身。如复习计划时间作息表、复习步骤等,是可以参考的,但没有必要马上对此做出巨大反映,并修改自己的原有计划。因为每个人的作息时间与精力的时间点都不一样,并且有些计划也只是别人理想化的东西,真正实行起来他自己都未必能做到,你又何苦受他所累呢?复习最最重要的是你看进去了多少,不是你看了多少。

不是说别人的东西没有用,我们应该更多去思考的是为什么他会用这样的方法,为什么他想到了这点而我却一直在盲目地复习。这就是差距吧。那么又如何去思考“为什么”呢?1、别人提供了我认为很好的方法,而我却没有想到也没做到,这是不是意味着在考试中我与他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差距呢?2、想要改善这种差距甚至超越这个差距,如果拿来主义显然还是不行的,建议你停下来,先不要去想这个问题。一个人如果懂得在面对极大挫折时还能告诉自己我一定会成功的话,那个人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如果在此之后还能够冷静地去开导别人的话,他已经成功差不多了。相信有一点大家是认同的,无论是什么东西,交流永远是很重要的。在无法给自己一个很好的方法时,最有用的方法是用实践创造方法,而实践本身又是最好方法。敢于、善于把自己的想法讲给别人听,然后认真地去听取别人的意见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你梦寐以求的方法,当然,这种方法要不停地改善。别人的方法永远都只能参考,绝对不可拿来主义!那么,一开始就不要给自己制定什么条条框框,好的方法是在脑子里的,不用写在纸上。如果能够把方法印在脑子里,就是你能通过考试的一个巨大功能了。这本身就是一种使用方法的方法。在司考的过程中,在没有得出结果之前,千万不要因为别人而令自己没有了信心,乱了方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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