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债转股

财务控制2006-01-20 00:00:00未知

浅析债转股 
   摘 要 阐述了债转股对银企改革的积极作用,指出债转股中应注意的问题,希望通过债转股来深化银企改革。

  近日来,随着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继成立和运作,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的热点。作为不良资产处理手段之一,债转股也随着近期来的频频应用而日益受到关注。为此,本文拟就债转股的积极作用、应注意的问题和其在银企改革中的定位加以探讨,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1 债转股

债转股是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的关系,是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据悉,国务院已原则批准《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的若干意见方案》,企业可以将部分原国有银行贷款转为股权,立即降低利息支出。

目前,要求实行债转股的企业约有500家,资产总额3585亿元。为防止一哄而上,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为债转股设定了5个条件:企业产品适销对路,工艺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领导班子过硬,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按照这5个条件,国家经贸委从500家企业中挑选出89家向商业银行推荐,这些企业资产总额59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142.8%,其中长期负债248亿元。迄今为止,已经实施了债转股的企业有北京水泥厂、上海焦化公司、宝钢梅山公司和贵溪化肥厂。据悉,还有至少5家企业在等待实施债转股。

2 债转股对银企改革的积极作用

巨额不良资产的存在,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债务利息负担,另一方面也威胁到了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实施债转股,对银企双方都有裨益,如果行为规范,则不失为一种双赢选择。

2.1 化解金融风险,为银行股份制改造扫清障碍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1997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5%左右,呆滞呆帐贷款率为8%,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相当于所有者权益的4倍。如此规模和高比率的不良贷款不仅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7%的最高界限,更远远高于泰国银行7.9%、马来西亚银行6.4%和印尼银行17%等爆发金融危机的东南亚国家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严重地影响了银行的安全,加大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穆迪公司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长期信用等级在1995年4月19日从A3级降为Baal级,并有逐年降级的趋势。这虽不能完全归因于不良资产问题,但不良资产因素的严重负面影响却是勿容置疑的。通过实施债转股,对不良资产进行剥离,使不良资产或是转化为央行贷款的拨付,或是转化为财政担保的债券,从而大大降低冶金信息2000年第2期导刊METALLURGICALINFORMATIONREVIEW专家论坛了金融风险。同时,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净化,也为银行最终实行股份制改造扫清了障碍。

2.2 减轻债务负担,为国企改制创造条件

去年5月底,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4%,债务负担十分沉重。而通过债转股则可使国企减少数千亿元的债务,效果十分显著。以北京水泥厂和贵溪化肥厂为例,其资产负债率分别由原来的80.1%和89.25%下降为32.4%和26.83%,当年就可扭亏为盈。北京水泥厂还通过资产剥离,成立了由北京建材集团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改制。贵溪化肥厂也将分立为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努力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 债转股中应注意的问题

债转股是一项对银企双方都有利的举措,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一帆风顺、毫无困难地开展下去。一些问题必须正确而及时地解决,才能确保把好事办好。

3.1 落实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结果如有亏损,将由中央财政负责补贴,这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必须杜绝人情、关系的影响,根据5个条件,结合具体情况,公正地把握债转股企业的范围、数量和金额。建立回收责任制,确保不良资产能够及时、最大化地收回。为使公司人员能够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努力盘活不良资产,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构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奖惩。

3.2 提高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债转股工作需要既懂金融又懂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而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员多是从银行转出的,缺乏企业管理经验。有鉴于此,可以考虑邀请券商参与这一工作。通过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培养出一批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投资银行。

3.3 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

债转股并不意味着从前的债务一笔勾销,企业又可以按照从前的模式重复老路。债转股必须相应伴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中央政府应以强有力的措施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干预,确保资产管理公司能够行使股东权力,以其相应的股份行使法人财产权,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

3.4 把握好政策界限,严防“赖帐文化”

债转股的实施很容易使企业产生误解,以为可以欠债不还了,甚至产生赖得越多越好的心理。如果这种心理蔓延开,将产生影响非常恶劣的“赖帐文化”。必须使企业明白,债转股不是对经营不善者的照顾,而是对它们的资产进行重组的开始。为此我们有必要划定时间界限,对其后的贷款实行严格的管理,同时对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

4 通过债转股,深化银企改革

银企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债转股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它并不意味着银企改革已经获得成功,而只是艰苦工作的开始。银企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银行和企业的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经营水平的提高。

4.1 抓住机遇,推动国企股份制改造

企业负债经营在国外是很普遍的,并不必然产生不良资产。如在六七十年代,日本的企业负债率达到160%,本田公司的负债率曾一度高达600%。到80年代初,日本的企业负债率仍高达77%,但并未出现什么大的问题。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只要投资收益率高于银行利率,负债经营就是有利可图的。国企的不良资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些企业经营水平之低下。为此,我们应抓住这次债转股的契机,切实推进企业的改制,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地把近乎停滞的国企改革深化下去。

4.2 明确责任,深化银行改革

不良资产的形成,有体制和政策的原因,也有银行自身经营不善的原因。过去有大量经营不善造成的不良资产在政策性贷款的背后滋生。通过不良资产的剥离和政策性任务的终结,我们已经消除了这方面的道德风险,如今的问题则主要是如何防范新的不良资产产生。这就需要对银行经营体制进行深入的改革,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将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标志着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开始,今后将会有更多的银行上市。最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要靠股份制改造来完成,这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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