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潜在财政危机的成因与对策(6)

财政研究2006-09-09 16:34:33未知

如果能够找到一个能够解决上述悖论的方法,即短期的财政收入不会因此而下降,那么政府必然会选择一种有利于长期制度建设的改革之路。因为它不必担心即短期的财政困难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矛盾激化。制度建设有利于义理性最大化,这也是政治家寻求连任的基本条件。同时,官僚追求短期利益阻碍长期根本改革的阻力也会随之减小。这其实是解除财政危机的一种思路,在最后一部分,我们将具体探讨这种思路的可行性。

从上面的理论出发,结合中国二十年的改革,可以大致总结中国财政危机出现的基本原因。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其实就是逐步放松国家对公有产权的控制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国有经济占有资源和产出不对称的大背景下,政府维系庞大的国有经济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得不放松的结果。改革虽然经历了一个公有产权分散化的过程,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背后是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利益集团,因此,国有经济收缩呈现出非主动性的特征。在其中,政府表现出极强的"父爱主义",在试图搞活国有企业,甚至扩大国有企业规模的过程中,政府运用的是一种"试错"的方法。从一开始的"放权让利"到"税前还贷"以及政策性贷款,债转股等等,政府采取的是一种"输血"的政策。政府对国有企业输血的方法经历了以下的历程:先是借助于财政,在1980年代中期财政无能为力之后,政府只好依靠银行体系把居民私人储蓄引入国有企业。90年代中期以后在金融风险不断增加的约束下,财政体系和证券市场就必须负担起把居民储蓄引入国有企业的任务。在给定了国家的税收能力的前提下,更多的政府债务和上市公司跑马"圈钱"便显得合情合理。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政府支出拉动内需的孤军奋战又增加了税收的负担和债务的巨额膨胀。

对国有企业的试错改革反映了政府与市场力量之间的较量。政府对国有企业产权的恋恋不舍削弱了政府的财政能力。这种结论是基于下面的判断:

第一,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以及激励机制和由于信息不完全所造成的"内部人控制"和"预算软约束"。企业的经营目标不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追求经理报酬和职工收入的最大化。而非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决定了其经济目标是追求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由于其能很好地解决激励与约束问题,所以它比国有企业更有活力。

第二,同样的资源如果从国有企业转让出来会提高社会产品的投入产出率。在现实中,社会资源由国有企业优先使用,在资源约束的前提下,非国有企业不能获得相当的资源(包括金融资源、人力资源),因而产出不足(与其潜在的生产能力相比)。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对资源的优先利用,政府首先是限定了产业的范围,将利润高的行业由政府垄断后交付国有企业使用,并宣布该领域对非国有企业禁止进入。此为其一。其次,政府仍然沿用计划经济年代对资本实行行政分配的体制,通过国有银行制度将居民手中的"金融剩余"集中起来,再通过政策性贷款的手段转注入国有企业。并且实行一系列的金融管制力图堵塞"金融剩余"向非国有经济漏出的"缺口"(朱光华、陈国富,2001),或者与公有企业的经理共谋在资本市场上诱引"金融剩余"。前者主要表现为金融抑制,后者主要表现为股市的泡沫。

第三,由于政府把资源更多地用于竞争性领域,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必然不足,"政府缺位",居民不得不将手中的剩余从私人的需求划出一部分以补偿公共产品的不足。这又必然会影响到居民的需求。最后,以搞活国有企业为重点的改革实际上是政府与既得利益集团妥协的结果。在公共资源向国有倾斜的过程中,由于所有者缺位,监督成本的高昂和机会主义的存在,资源向少数人漏出是理性人做出的最适选择。这事实上造成了不公平。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幌子下,蛋糕的分配愈发不公平。  

第三,政府向国有企业输血的过程,其实就是财政危机加深的过程。它并不必然表现为预算赤字的扩大,前提是国有企业的投入产出为正。如果扣除垄断利润,国有企业整体上是入不敷出的。从前面提到的输血方式可以看到,当借助于金融手段不能满足公共资金的需要时,政府便只能在税收和债务上努力了。根据"李嘉图等价定理",债务是延期的税收,从目前来看,二者的同时提高正在应验诺斯悖论。如1998年政府正式的税收增加1000亿元,按实际值(物价在下降)财政收入增加了14.4%,几乎是经济增长率7.8%的两倍。这几年税收收入一直按照高于经济增长率的水平增长。无论从那种意义上讲,税收不可能保持中性,它是微观经济主体的一种超额负担。税收收入最大化与国民经济产出最大化不相容定理[11]是成立的。因此,重税不是实现正当性最大化的理想选择,特别是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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