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的规范(6)

财政研究2006-08-30 10:48:59未知

  首先,建立以证监会为核心的会计行业监管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动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理念上,应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和市场敏感性,不能等一个企业烂掉了再去查,这对投资者是非常不公正的。证监会应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及时和果断的严厉惩处。从根本上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 

  另外,从我国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看,应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执业的行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倡导市场自律,完善市场自律机制。这必将在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政府监管在效率和专业性上的欠缺,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会计师事务所与主管部门脱钩后,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多级复核制度,提高审计执业质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水平及业务能力。不断研究和完善执业标准,加强对已有的执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严格按标准规范执业。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意识,减少不规范的执业行为。 

  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合力,为了使投资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就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法律和规范体系,对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个人行为和市场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角度的监管架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咨询机构的行为方式与行为机制,形成自律与他律、市场与社会相结合的立体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从体制上提升市场的凝聚力、辐射力和执行效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和行业监管的问题上,理顺各监管部门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的提出,会计信息的规范及其程序、会计行业与会计行为的监管,只有在规范与监管关系得以理顺的基础上,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魏明海,刘峰,施鲲翔: “论会计透明度”, 《会计研究》,2001年第9期。 

  刘峰,林斌: “会计师事务所脱钩与政府选择:一种解释”, 《会计研究》,2000年第2期。 

  《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 “美国的政府会计规范及其借鉴”, 《会计研究》,2001年第4期。 

  韩志国: “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 《经济导刊》,2001年第2期。 

  张旭东: “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纵论上市公司治理”,新华社,2001年5月31日。 

  郭锋: “我国证券监管理念正在出现重大转变”,《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8月17日。 

  徐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怎样摆脱信任危机”,《上海证券报网络版》,2001年9月24日。 

  马腾: “谁的权力最大——中国证监会?” 《证券市场周刊·综合刊》,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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