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对策

财政研究2006-08-31 10:59:59未知

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对策

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信息对现代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受到传统的影响和个体利益的驱使,当前一些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某种意义上与世贸组织对企业的发展要求很不相称,甚至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会计领域的一大顽疾。其风气之盛、牵涉面之广,令人目瞪口呆,因此,我们要采取相应措施来整治会计信息。

一、 会计信息失真概念
  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故意失真与非故意失真。非故意失真是会计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够、疏忽大意等非故意因素导致的,比较容易克服和纠正。故意失真是指在企业管理当局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企业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帐。这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防范和察觉的失真行为。

二、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点
  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点可归类概括如下:

1.虚增利润、掩盖亏损。有30%的企业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其中在国有企业浮夸现象更为突出。
2.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有17%的国有企业存在此类问题,表明国有企业存在逃避银行监督、躲避宏观检查的现象。
3.侵占流转税款。国有企业违纪单位逃避刚性较强的流转税情况十分严重,加强流转税征管刻不容缓。
4.隐瞒利润、逃避企业所得税。占17%的国有企业存在此类问题,表明国有企业侵占国家税款的现象严重。
5.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1%的国有企业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会计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仍不能忽视。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社会主义经济转轨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
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不对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2.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使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
3.财务帐务管理混乱,在会计帐薄设置和会计科目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务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 系统性。帐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严重不符。
4.会计报表虚假,具体表现在离开帐薄,,人为地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
一套对外提供,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在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是该项资金直接进行了生产成本,资产不实主要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奖金的实际拥有数额,资产管理 混乱,造成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一是给国家的资产造成流失,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整措施的执行,二是相关部门不能对企业 的生产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在宏观管理上使企业陷入被动。三是会计失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四是会计信息的失真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 产权与治理结构因素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法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不完善等客观 原因,也有企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差,专业素质不高以及企业内部为追求自身利益,个别领导不重视会计法等因素。但其深层根源在于当前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
1.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产权中各行为主体存在不同的利益驱动,法人治理结构中相互制衡机制失效。
公司制改革后,国有独资公司和产权主题多元化公司中的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问题依然存在。各级政府部门、国有控股公司以及各类国有产权代表,虽然通过一定的方式被明确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履行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产权关系也有了明确的界定。但他们仍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只是国有产权代表外在形式上的更替,各类国有产权背后仍然缺少所有者的真正严格的监督和硬性约束。国有资产所有者在实质上依然虚置。在没有所有者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期望国有产权代表,像经营自己的资产那样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

  另外,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个人,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行为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各行为主体利己的动机是普遍的。在信息不对称、监督与约束软化时,就有可能将这种利己动机转化为现时行为,会造成代理人之间的“合谋造假”。地方政府与企业管理者之间合谋,其目的是在总利润的分割中尽量增加企业和地方的份额;企业管理者与职工之间则合谋尽量减少积累基金,扩大职工的消费。由于国有产权代表虽然拥有国有资产的控制权,但并没有索取控制权下使用收益的合法权益,这种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分离,导致了国有产权代表对控制权漠视甚至滥用,从而强化了企业和个人在利益冲突中的优势,其结果是国有资产和利润被不断侵蚀,进一步讲,国有产权代表在利益目标上与真正的所有者并不完全一致,他们更关注政绩、声誉及影响,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也主要基于其个人的利益目标,于是便有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奇怪现象,这使会计信息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政治内容。又由于编造、虚构会计信息的预期收益远大于成本或风险,因而会计信息被扭曲、虚构也就不足为奇了。
2.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择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法人治理结构创新阻力大,权力制约和监督乏力。

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如董事会人员和经理人员,几乎全由政府部门直接任命或委派,并且还保留了国有干部的身份和行政级别,既所谓的“官员企业家”。董事会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意味着董事会成员可以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股东的监督。同样,经理人员不由董事会通过竞争性经理市场选聘,意味着他可以不向董事会负责,不受董事会的约束。这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董事长和总经理独揽大权,失去约束和控制,经营者权利被不断强化,“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出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当企业会计行为的价值取向直接受制于经理人员的利益偏好时,会计不再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企业正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系统,而成为经理人员直接操纵和反映其意图的工具。于是,会计舞弊、人为调节成本利润及合谋进行虚假陈述等情况层出不穷,防不胜防。
3.法人治理结构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配套,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孳生土壤和生存空间。

  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表明,设计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规范经理人员行为和缓解代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采取的激励方法,包括意识形态激励、行政手段激励以及保障手段激励等。与这些激励机制相比,对经理人员的约束手段则显得不够,这造成了会计活动的低效率和不规范。在外部的监督和约束乏力,内部制衡因经理人员权力影响而失效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就只能建立在脆弱的道德机制及一系列的指标考核基础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理人员的“败德行为”等不可避免,对于其自身而言,最简单有效的规避约束办法就是“会计造假”。由于会计人员的个人得失与经理人员的偏好密切相关,这就为经营者与会计人员作为“内部人”进行“共谋”提供了相当便利的条件。

(二)社会环境因素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指国务院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办的查帐业务。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和有关部门对单位实行的国家监督,以及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社会审计,构成了会计监督的整体,共同为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但目前企业的外部监督主要由企业主管部门实施,而主管部门往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所属企业采取保护主义,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近几年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有了一定发展,但
其数量和质量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有的还出具虚假的验证报告,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会计社会监督体系。

2:会计管理体系与执法体系不统一。《会计法》第23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虽然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任免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如此。在国有基层企业大都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中层管理人员由法人代表聘任。由于存在上述原因,约束了会计人员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企业领导把会计当作“帐房先生”,会计对领导的意图唯命是从,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欺骗了国家、欺骗了投资者和债权人。

3.会计环境变化与会计方法变化的不同步性。会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会计核算难以准确地提供价值运动的信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运动环境是瞬息万变的,如物价变化和随机事件的发生等,都会对价值运动的流量、流向发生影响。我国会计核算的规定,原则上又是相对稳定的,而当客观环境变化后,在客观上会计就不能同步跟踪反映,这就必然产生会计信息反映的误差和失真,市场越是不稳,竞争越是激烈,这种误差和失真度就越大。

(三)人为因素
1.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差。企业在人事管理上还存在任人唯亲的情况,有的企业还沿用计划体制下的管理方法。致使素质差的下不去,素质高的上不来。企业对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也不够重视,致使其素质、技能较低,发生操作性、原理性错误。如乱用会计科目、随意改变帐户对应关系,会计确认及计量工作混乱。尤其近几年会计制度中增加新的内容较多,如无形资产,增值税等给会计核算增加了不少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的信息质量。

2:企业领导要政绩。企业经济效益考核指标经常与企业领导者个人的切身利益挂勾,从而导致了企业领导的短期行为,而置企业的长远发展及职工利益于不顾。于是乎在迎合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心意的前提下,自己也得到了所谓“目标管理奖”、“扭亏增盈奖”、“超额分成奖”。

(四)法制因素

  会计法规的严肃性不够。应当承认这几年我国在会计法规体系的建设方面是取得了很大成绩的,但执行起来不够严肃。《会计法》已经实施十多年了,但我们很少听到因违背《会计法》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目前,假帐真算,假帐假算的事例已不罕见。如“厂长成本”、“经理利润”仍有市场。有些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为了某种目的,想方设法在成本上做文章,该提费用不提或少提,该摊费用不摊或少摊,最终造成成本计量数据失真。还有的盈利企业乱列乱支,设“小金库”,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帐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当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在帐上,转到下一年结收。

(五)会计因素

  在会计核算中,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因此,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方法。如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预计残值、折旧率的确定,以及一些共同费用的分摊,收发材料的计价、费用跨期间分配和成本结转等,都只能是近似的结果。因而,会计信息不可能绝对精确地与客观价值运动相符合。
四、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产权制度。首先应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而产权制度的完善必须达到;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结构;形成具有民主程序特征的集体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与控制管理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形成
剩余索取权可转让的产权结构。对于上市公司的产权现状而言,主要问题表现为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以及股权的过分集中。相应地,应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纯经济性而非行政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问题。该机构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的具体经营活动,其身份只如同拥有众多企业股份的股东,依靠投资所获得的法律认可的股权对上市公司享有监督权、收益权,通过行使国有股股东表决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于该机构所发生的行为失当,应严格运用有关的法律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等手段予以纠正。

  其次要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以营造其有效运作机制。这一问题的解决,既有助于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有效地行使“用脚股票”等监督方式,增强其参与上市公司监控的动机;也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即社会性是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因为股权的分散能够在股东间形成制约,保证公司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国有股、法人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这一现状显然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保障。

  再次,应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以加强监控者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了解,提高其信息收集、评判能力,以及增加其监控手段。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通常表现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为此应注重如下措施:(1)健全董事会。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2)建立审计委员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它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力赋予监事会。(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其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我们在这里给出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如下:(1)领导能力,(2)战略规划,(3)经营业绩,(4)继任规划,(5)人力资源管理,(6)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7)与外部关系,(8)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
  
  上市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亦需进行改革。例如,上海贝岭等少数上市公司当前正在试行认股权计划。应该说,认股权可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资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

(三)消除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中“政治挂钩”的色彩。政企分开一直是近年来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时至今日,政企尚未彻底分开,否则,就不会有“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发生,也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频频干预。因而,应着力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要“要数字”,“要利润”,而应该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

(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理论。一方面对会计本质的认识应提高到“会计管理和信息论”上来,而研究信息的计量、获取、传递、贮存和反映,其主要任务在于求得信息的可靠性和高效率。一切管理的基础是信息,一切管理的变革都是为了提高信息的处理能力,实现信息的高速流动、及时、准确地给决策提供信息,使各个环节少出偏差。只有在这种理论支配下,才会促使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确保会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在现行《会计法》中还规定不详,对此应进一步修正、完善。

(五)建立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定财务监察及内部稽核制度;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审批、领报制,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一个良好的会计基础;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从组织上为发挥会计反映、控制创造条件。

(六)用法律手段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要维护《会计法》的权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要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即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并且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利用虚假的凭证、帐表进行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严重违反《会计法》使会计核算不真实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完善立法、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环境。国家除应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外,还要制定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对其管理方法、管理人员的责任与权力以及提供虚假会计自信的惩处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为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八)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增强会计监督的全面性和权威性。要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要依靠注册会计师这种社会监督力量去监督企业的会计行为,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监督,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鉴证的法律责任,对不负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

(九)建立适合我国经济特点的物价变动会计。在保证传统的会计核算与核算资料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物价变动的特点及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程度,选择一些受价格影响较大的项目,如固定资产及其折旧额、原材料、产成品,依据重要成本理论的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并把调整的情况在现行会计报表中附加说明,为领导决策服务。

(十)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第一,提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第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术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并熟悉会计处理程序,精通会计法规,会计制度,能及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分流,对于既不能胜任工作又无培养前途的会计人员,可分流到其他岗位;对新进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不具备要求,不得进入会计
部门工作。另一方面,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其知识不断更新,适应生产经营的要求。
总之,我们应对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大对会计行业的整顿和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这样,我国的会计工作才能步入正轨,我国的经济建设的秩序才会规范有序,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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