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根据质量方针的要求,税务机关在一定期间内在质量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质量目标必须是可以测量的,要清楚明确,要有时间要求。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质量目标一般可以用一定期间内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变更、撤销数(率)、服务承诺兑现率、纳税人满意率等指标来表示,这些指标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满足依法治税或优质服务的要求的程度。
3.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是税务机关为行使其职能而建立的内部组织机构及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税务机关普遍有一套现存的较为完善的开展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结构。但为提高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应按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对现行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1)成立健全有力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确实无条件成立质量管理部门的单位,可将上述综合性质量管理工作分解到有关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2)合理分解质量职能。质量职能除上述综合性职能外,还包括策划、控制、改进等职能,对这些职能应进行合理的分解,明确各部门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质量职责。其中,策划应由最高管理者负责,以质量管理部门为主,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和实施计划。控制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改进,即发现不合格,查找和分析原因并制订改进措施,该项职能应落实到各个部门。对部门工作人员,一般应落实以下最基本的质量职责:理解和执行质量方针和目标;熟悉和掌握整个业务流程;明确本岗位的质量活动和要求;了解相关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积极参与质量改进。
(3)理顺各项质量活动的相互关系,明确各部门之间和工作环节之间的接口,确保质量活动的恰当衔接。
4.程序。程序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只有对直接或间接影响质量的主要活动的程序作出规定,才能使各项质量活动能按正确的方法组织实施,并得到适当的控制和验证。典型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目的和范围:即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及活动所覆盖的领域;②职责:为达到上述目的,由谁来实施此项程序;③实施步骤:按逻辑顺序把实施流程和细节排列出来;④文件:即实施此程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⑤记录:实施此程序所应制作的质量记录。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应对以下质量活动规定程序:内部沟通、质量体系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管理评审、资源管理、过程实现的策划、纳税人要求识别、税收征收管理要求的评审、与纳税人沟通、采购控制、税收征收管理运作控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控制、数据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
5.过程。过程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和活动。质量体系是通过过程来实施的。为了建立和实施一个有效的质量体系,税务机关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哪些过程。过程和程序是密切相关的。质量活动是通过程序规定的途径和方法来进行的,而过程又是通过这些质量活动加上投入的资源来实现的,因此,程序是确保过程得以实现的前提。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过程涉及到纳税人要求识别、评审、标识、质量记录控制等多项质量活动,这些活动都是通过程序规定的途径和方法来开展的。税务机关现有的税收征收管理过程可以分为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减免税管理、发票管理、证明单管理、其他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等10大类,其中每一大类还可以细分若干个小类。
6.资源。资源是质量体系的物质基础。为实施质量方针并达到质量目标,税务机关应根据上述过程的需要确定资源的需求并提供必需、充分和适宜的基本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施、工作环境等。
(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要素确定
在确定了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总体结构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确定质量体系需要控制哪些要素以及应该控制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