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应在从业人员的后续培训制度上下工夫,充分借鉴中注协的成功经验,提高税务代理人的整体素质。
再次,还应在大中专院校中设立相关的专业,为专门造就优秀的税务代理人才服务,把税务代理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四)税务代理要向深度、文度发展
1、要扩大代理面:现在一个中小城市,委托代理的中小型企业数量只有十几家,与日本70%—90%的企业委托代理相比,还有很大潜力。外资企业在税务代理方面也有很大的需求,而要拓宽服务对象关键一点就是“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
2、优化代理的目标策略:税务代理人不仅要协助纳税人做一些事务性工作,更重要的是利用税法方面的知识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求得税款的最少付出。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企业在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中,以税法的规定为选择的一个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而且,对新税制的实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也给税务代理的推行提供机遇。
3、利用体制改革契机,通过兼并、联合手段,走代理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现有事务所合并,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逐步建立一些有国家影响的大型事务所。
4、专业化向综合化服务发展;我国税务代理业务范围发展方向应税务、会计、经济三位一体式的服务,不仅代办的纳税事宜建帐、建制、行政复议、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建议;并且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资产评估,资金验证,清理帐目及税务人公证等服务。税务咨询事务所可以与税务师事务所合并,共同承接业务。
总之,当前税务代理的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新税制结构已初步建立,以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者相互协调影响的新征管格局正在形成。抓住机遇,建立以纳税主体自愿委托为动力,以代理机构依法服务为载体,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依托,以税务机关法律监督为保证的基本代理格局,这是经济体制改革过渡时期可行的税务代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