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党的建设的思考
行政管理2006-03-27 00:00:00未知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与世界接轨,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出来,加上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同敌对势力作斗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因此,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愈显重要,下面就如何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党的建设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政法队伍处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执法环境异常复杂,面临的考验极其严峻,在此情况下,在加强政法队伍党的建设方面政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政法干警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政法部门领导对干警思想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对党委或党委政法委提出的加强对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的要求,常常因没时间、政法工作任务多等原因,使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流于形式,致使少数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理想信念动摇,一时不适应新形势,甚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办案,吃拿卡要,贪赃枉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管人和管事不统一,责任和权力不统一,少数队伍还存在着管理松懈问题,队伍缺乏活力。三是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不足,科技水平偏低,技术装备落后,不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如区公安局编制仅有×名,而实有警力才×人,仅占人口的万分之八,警力明显不足。在当今社会治安日益复杂的形势下,公安政法干警任务艰巨,风险更大,加班加点,连续作战是常有的事,因公伤残甚至牺牲也可能发生。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经费保障也存在不足问题,个别基层单位办公用房小,办公条件差,而且有的费用不能保障,办案经费不足尤为普遍,致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查破。而物质待遇与超常的劳动付出的不相称,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影响了政法干警的情绪。但因区财政有限,真正实现从优待警,实行医疗保障,抚恤因公受伤民警或牺牲民警家属的困难仍然较大。虽然区财政在科技强警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从整体上讲,还存在着科技水平偏低,技术装备落后问题。四是党委政法委职能不是很明确。近年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先后出台了党委政法委协管干部的具体规定,近期,又联合下发了“×组发【200×】×号文件”,对市委政法委协管干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我们各区县政法委的工作和发挥职能提供了依据,但目前全省仍无统一的规定,使各地的职能发挥的不尽相同。
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存在问题的原因
就存在的问题,我们深刻分析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没有正确处理好用与养的关系。在队伍建设方面,“用”与“养”的问题至关重要,必须高度重视。“用”以“养”为前提,“养”以“用”为目标,两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就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经费短缺等原因,个别时候确实存在重“用”轻“养”的问题,致使个别干警在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和业务技能等都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我们认为,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今天,既要精于用兵,更要精于养兵,做到养精蓄锐,既要从严治警,纯洁队伍,更要从优待警,使政法干警轻装上阵,努力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队伍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打得赢,不变质”,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二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进与出的关系。“进”与“出”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有“进”必有“出”,有“出”才有“进”,如此不断反复循环,才能不断地将队伍提纯、提精。由于历史原因,进出口不畅造成政法队伍素质的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队伍的整体素质。近年来,由于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使进口严密了,现在关键是要下决心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立与行的关系。“立”就是建立健全制度,“行”就是贯彻执行。“立”与“行”相辅相成,没有“立”就无所谓“行”,没有“行”,“立”也就失去了意义。在队伍建设中,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基础性工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而制度要得以实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则要靠督查作保证。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官与兵的关系。“官”与“兵”的关系也就是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班子与队伍、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队伍是基础,班子是关键,班子的关键的关键又是班长。所以,抓队伍就要抓班子,抓班子关键要抓好“一把手”。五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条”与“块”的关系,就是部门与地方的关系,这是我们的体制特色。在政法队伍管理、建设中,“条”与“块”之间各负其责,优势互补,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目前政法部门的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队伍管理特别是在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上,“条”“块”之间有时通气不够,各持己见,而发生矛盾时又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作为“条”也好,“块”也好,都应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认真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尊重,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三、我区在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方面的体会和具体措施
(一)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全面提高全区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我区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为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的有效手段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几年来,我们坚持政治建警原则,打牢干警思想基础。一是强化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讲教育”、“三项教育”和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等项活动,强化了干警的“执法为民”理念。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深入各分管战线检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由于班子成员突出的表率作用,充分调动了基层干警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潮。通过学习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法制意识和群众意识,提高了干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我区还开展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讨论,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亲民之心、爱民之意、为民之情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树立起了“执法为民”的理念。二是强化“公正执法”理念。我区对全体政法干警定期、不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广大干警的法制观念,还开展了“以案说法”活动,特别是用我们身边反面典型例子教育广大干警。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对个别干警法律观念淡薄和纪律作风不严的该批评的批评,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并设立了“高压线”,对执法犯法的,该丢饭碗的丢饭碗,该判刑的判刑,决不手软。三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我们把培养树立好的典型作为引导干警树立正确人生观的一种有效手段摆上位置,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等活动,及时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树得住,有群众基础,有时代精神的先优群体。如200×年,我们树立了检察院副检察长×××等一批先优典型,通过典型带全体,使干警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四是适时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及时让广大干警了解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了解省情、市情和本地的实际,不断拓宽视野,增强大局意识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
(二)坚持“从严治长”,狠抓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我们把加强对政法机关的组织建设做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着重点。一是配齐配强了政法各级领导班子。在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上,坚持由党委常委担任政法委专职书记,专抓政法工作。同时利用调整二级班子时机,调入一名经验丰富、领导能力强的乡镇党委书记任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协调各部门工作;从区公安局提拔一名主管治安多年,有丰富社会治安经验的副局长任政法委副书记兼区综治办主任,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在政法委内部提拔×名工作能力强,委、办日常工作精熟的年轻干部担任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政法委政工科长职务,又根据政法委、综治办每个干部的特长和专项工作能力,调整了政法委、综治办人员责任分工,使委、办领导班子上配齐配强,充分发挥整体作用,在人员分工上充分发挥特长,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在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结合机构改革和班子调整,完成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干部的新老交替,使各项业务工作及责任分工平稳过渡。从区法院选调了一名常务副院长任区司法局局长,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在干部调整中得到优化组合和整体战斗力加强。在加强政法各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区委政法委采取竞争择优上岗方式,选派了一批政治素质较高、业务强的年轻干警到中层领导岗位任职试用,在工作中进行培养和锻炼。经过一年多的培养和考验,现已有×名年轻干警被正式任命为中层领导干部,使政法各部门的中层领导班子得到充实和加强。二是健全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议事制度及例会制度,健全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了党的民主。对重大疑难案件,区委政法委不定期召开三长会讨论研究,集体决定。
(三)加强政法干警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水平。几年来我们一直抓住对政法干警学历教育和技能训练不放松,通过多种渠道来提高干警的素质。目前全区干警大专以上学历已达×%以上,还有×余名干警正在进行函授学习,预计到今年年底,大专以上学历的将达×%。各部门还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区法院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对干警进行业务培训,请资深法官或聘请专业教员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同时分期分批派出干警到省法官学校培训;区检察院积极鼓励干警提高学历,全院干警全部达到了大专学历,已有×%的干警获得了本科学历,×名干警获得国家微机一级考试合格证书;区公安局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考核评比,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奖优罚劣。制定了岗位练兵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警种进行岗位练兵,在市局的大比武比赛中,公安局获得了市县团体总分第五,户政科取得十二市县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还有两名参赛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区司法局在全局开展了司法业务比赛活动,各业务股室都制定了比赛规则,定期进行了打擂比赛,以此促进干警的司法业务知识学习。
(四)加强对政法部门的监督,保证政法队伍的纯洁。
为使政法部门及其干警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几年来,区委政法委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对政法部门实行监督。一是组织监督,在加强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建设的同时,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区委政法委加强了政法队伍干部管理,按照党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的要求,每年区委政法委都选派得力干部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对全区政法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从思想作风、工作业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每个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定,评价。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较突出,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继续任职或给予提拔,对于思想守旧,不思进取,工作业绩平平的在职领导干部,限期三个月改变工作作风和面貌,否则免职待岗或作普通干警。对于经两次考核连续排在末位的中层领导干部,降职使用或撤职作一般干警。对于政法部门拟提拔使用的干警,区委政法委实行呈报审查制度,先由各部门对拟提拔的干警报区委政法委审查,经政法委审查同意后,再报区委组织部门考核,区委组织部门与区委政法委共同考核后,才能提拔使用。二是纪律检查监督,为了能及时纠正、处理政法干警在执法工作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区委政法委积极与区纪检部门配合,加大对政法干警纪检监督力度。区委政法委成立了纪检监察室(后更名为区纪检委驻政法委纪检监督室),作为区委政法委一个内设机构,与委执法检查科合署办公,专门监督政法机关及其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三是执法监督。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力度和措施,使执法监督工作日臻完善。在政法委执法检查科投入精兵强将,把政法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委、办机关干部调整充实到执法检查科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每年都采取平时抽查、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等形式,聘请人大、政协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参加,对政法部门已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抽检,根据群众的检举、投诉、反映,对政法部门正在承办的案件和已办结的案件实行个案监督。及时纠正执法工作存在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干警及时组织人员查处并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约束、警示干警自觉严格执行法律、公正执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完善加强社会监督体系。为促进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政法委与社会各界群众进行了广泛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政、工、青、妇组织和各界群众中聘请政法工作监督员,对全区政法系统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一个时期政法工作形势和动态,为党委决策不同时期的政法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党委更好地领导政法工作献计献策。
(五)健全和完善了政法工作的保障机制。党领导政法工作不仅仅是只发挥政法机关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上的重要作用,而且也要在经费上给予投入和保障,这样政法队伍才有战斗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一是对干警工资、办案日常所需基础经费等都认真予以保障,对专项经费,随时拔款。二是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国家统一规定的政法干警有关津贴保证足额按时发放,对干警公费医疗、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优先予以解决。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解决装备落后问题。去年的警民打防工程工作中,区财政一次性就投入了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