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德育教师:灌输条文,不如培养习惯

语言教育2005-12-20 11:50:46未知



  老师们提到了这样几件典型的德育教育事例。

  有个小学生得意地告诉同伴:我今天可把我们大队辅导员给问瘪了!我问她:你总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你真的相信吗?辅导员回答:当然。我又问:那你为什么不把每月的工资拿出一半寄给西部的孩子?辅导员气得只好说:你这倒霉孩子!

  清明前后,很多学校都组织学生参观烈士陵园。孩子们从听到消息起就异常兴奋。但是,他们的兴奋点不是要去瞻仰革命先烈,却是在想要带什么吃的、喝的和玩具。老师们在烈士陵园中讲了什么,孩子们根本没记住,他们脑海里留下的只是这次郊游的乐趣。

  一位当过红卫兵的母亲,为了教育孩子懂得艰苦奋斗,把自己以前串联时的经历写成文章给孩子看。说是一次他们翻越雁北高原,走过一条30华里长、布满鹅卵石的山谷,6个人的脚都磨出了泡,又磨出了血,但谁也不后退,一定要战胜乱石滩。不料,已经上高一的孩子看完后非常平静,他问妈妈: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要退回去,再找一条好走的道儿?干吗非跟那乱石头较劲儿?当妈妈的听了孩子的话,连自己也激动不起来了。

  参加研究班的许多老师都认同这样的观点,传统的德育总是把少年儿童当成被塑造者。老师也习惯于把德育的条文、价值喋喋不休地灌输给他们,而很少考虑孩子们是否能够理解那些高深的、抽象的、价值取向惟一的概念,以至他们对家长的说教不感兴趣,对德育活动的参与积极性很低,甚至是不参与。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陆士桢说,我们讲热爱祖国,讲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讲为共产主义奋斗。可什么是热爱祖国?什么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儿童难以理解。他尤其无法把这种概念与具体的行为联系到一起。如果我们在讲热爱祖国的时候,告诉学生,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自觉肃立,不要嬉笑打闹、随意走动。他们今后就会知道该怎样做,逐渐还会养成一种行为习惯。

  如果一个孩子捡到了东西,按我们传统德育教育的标准只能给她(他)一种选择:拾金不昧。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看到的选择并非这一种。那么现在,我们可不可以告诉她(他),你有3种选择:第一种直接交还失主是最好的;交还失主,同时索取一定的报酬也是社会允许的;但如果你干脆把捡到的东西据为己有,就是道德所不允许的。假如你据为己有的东西价值巨大,你还会触犯法律。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陆士桢说,社会始终是多样化的,单一的道德标准会影响儿童的多样化选择。告诉孩子什么是社会提倡的,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违法犯罪的。这是我们德育工作者和老师们的责任。不要一开始就企图蒙住孩子的双眼,因为你总有蒙不住的一天。

  然而,传统的德育教育所讲的许多观念、标准并没有错,我们真的要选择抛弃吗?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今后我国青少年德育工作的重要课题应该是怎样把道德标准化做青少年的行为习惯。他提出,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有许多道德品质可以从培养行为习惯开始,以后再赋予意义。

  陆士桢对这种观点的阐述更加明了。她说,其实对于道德有两种认识,一种是相同价值观下的一种文化,比如尊老爱幼、扶危济困等;另一种认为现代社会的道德难以追求相同的价值观,但它可以是一个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遵守社会正常秩序的工具。与其让儿童一开始就接受高深的伦理价值,不如让他先养成一种习惯。否则,他逐渐会知道你说的不是你要做的,他说的也可以不是他要做的。这种状态发展下去令人非常忧虑。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最近设计了未成年人的十个好习惯:热爱祖国,升国旗奏国歌时自觉肃立;文明礼貌,微笑待人;尊重他人,耐心听他人说话;保护隐私,别人的东西不乱动;利人利己,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诚实守信,说了就要努力做;待人友善,观看比赛文明喝彩;遵守规则,上下楼梯靠右行;勤奋自强,坚持每天锻炼身体;环保卫生,干干净净迎接每一天。  

作者: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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