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赌博管窥

语言教育2005-12-20 11:50:38未知



关键词:宋元 赌博 赌风 关扑 禁赌 

赌博,按法理学的解释,是以金钱或财物作赌注,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的输赢较量后,使赌注在参赌人之间发生转移的一种行为。

赌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源远流长,据《古今图书集成·博戏部杂录》记载,早在先秦时期已较普遍。到秦汉时期,赌博的种类逐渐增多。此时,通称之为“博”(或簙)、“博戏”、“博揜”等。唐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赌博现象更是渗入各个阶层。赌博,作为专有名词正式出现。《唐律疏议》中的《博戏赌财物》条,首次把“博”与“赌”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法律条文,这可视为赌博一词的雏形。北宋苏轼在一篇奏议中记道:“城中有开柜坊者百余户,明出牌榜,招军民赌博。” [1] 晏殊亦有词云:“家住西秦,赌博艺随身。” [2] 赌博一词正式形成。到明清时期,各类赌博更加活动猖獗,被称之为国粹的麻将(原称马吊)开始出现,并迅速弥漫全国,一些斗戏更是发展到高峰。鸦片战争后,一些西洋赌术诸如跑马、轮盘赌、扑克等引入中国,使得中国的赌博文化更显纷繁庞杂。赌博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中国历史上,对这种带有病态的文化活动,历代政府均出面加以制止。对赌博处罚最为严厉者,首推宋元时期,轻者罚金配遣,重者处斩。但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赌博的种类辈出,有关赌博的述作层出不穷。举国上下,上起皇帝官僚,下至平民乞丐,纷纷参加。至于辽道宗晚年以掷骰来量彩授官,更是前所未有。

赌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至今影响颇深。但史学界对之一直重视不够,宋元时期更是如此。查阅近年来的宋元史研究成果,仅有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 年出版的《中国赌博史》(萧梅花、郭双林著),和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出版的《黑白二十四史》(杜永明主编),两书对宋元时期的赌博现象均有论述,但都局限于对当时几部赌博专著的阐述。而有关专题论文,至今亦尚未发现。本文试就宋元时期的赌博活动进行较全面的探讨,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一、宋元时期赌博的种类

宋代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在《打马图序》中曰:“夫博者,……且长行、叶子、博簺、弹棋,近世无传者。若打褐、大小猪窝、族鬼、胡画、数仓、赌快之类,皆鄙俚不经见;藏弦、樗蒲、双蹙融,近世废绝;选仙、加减、插关火,太质鲁任命,无所施人智巧;大小象戏、奕棋,又唯可容两人;独彩选、打马,特为闺房雅戏。” [3] 由此可见,宋元时期的赌博品种纷繁复杂,但多已失传且难以理解。

考宋元时期流行的赌博种类,在继承隋唐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主要的赌博种类,按其用具的不同大致可分以下几类。

1、 球类赌

主要有蹴鞠、击鞠和捶丸。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球戏发展的一个高潮。承袭隋唐以来的蹴鞠和击鞠,在这一时期得到兴盛。尤其是蹴鞠,由于得到大宋皇帝的垂青,得以迅速发展,并传入辽金。这种博戏类似于今天的足球,两队比赛以进球多者为胜。亦有二人、三人比赛,但不用球门,仅凭控球技巧取胜。击鞠和蹴鞠类似,但击鞠为骑马击球,类似于马球。由于蹴鞠和击鞠对抗性太强,宋元时期在其基础上发明了一种新的球戏棗捶丸。这是一种杖击球入窝的博戏。以击球入窝所用杖数少者为胜。此项活动场地和人数限制不大,加上当时宋徽宗和金章宗的提倡,在士大夫中得到迅速发展。蹴鞠、击鞠和捶丸本身是一项体育运动,但和隋唐时期一样,这类球戏被用来赌博的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尤其是捶丸。元代出现的捶丸专著《丸经》,更是对捶丸赌法有详细的规定。球类赌由于受场地、规则等限制,一般多流行于上流社会。

2、 奕棋类赌

主要指围棋和象棋。围棋在这一时期得以继续发展。而隋唐时期衰落的象棋,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重大的发展。由于两宋皇帝大都喜欢象棋,尤以徽宗赵佶为甚,而且徽宗还用其擅长的瘦金体御书棋子。并据曹勋《北狩闻见录》载,甚至在其被掳北去时,也未忘记带上象棋。南宋时高宗赵构等帝王更是大力推广。从而使得象棋在当时得到迅速普及。原来种类众多的大小象戏(及象棋)在这一时期基本定型。这在现代中国象棋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尽管在隋唐时期博弈开始分离。博戏进一步粗俗化,成为一种谋取财物的手段,奕棋则成为与琴、书、画并称的所谓雅戏。不过,这种博弈分离,在当时只是相对而言,但实际生活中弈棋赌从未中止,弈棋赌仍然是当时一种重要的赌博方式,且盛行于各个阶层之中。如前李清照的叙述,就认为大小象戏(即象棋)、弈棋均为博戏。而南宋的洪遵则更是明确指出:“博之名号不同,其志于戏一也。然弈棋、象戏,家澈户晓,至双陆、打马、叶子,视明琼为标的,非图则无以得仿佛。” [4] 当时,弈棋赌流行于各个阶层,文人士大夫等上流社会更是钟情于此。

3、掷骰类赌

宋元时期,除了球类赌和弈棋赌外,还有很多种赌博方式。这里我们把需要掷骰子(及色子)的,皆归为掷骰类赌。此类赌博品种主要有承袭隋唐的双陆、彩选以及宋元时期新出现的打马、除红、响屟等。此类赌戏玩法各异,且复杂多变,但它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即均需要用骰子,另有枰(棋盘)、马(棋子)、图谱(根据所掷彩数的贵贱,决定进退的各种规则)、筹(参加者每人出相同数量的钱作为赌注)。很明显,这类博戏均来源于三国时期的波罗塞戏和樗蒱。其中彩选,风靡各地,并有刘邠加以发展,著有《汉宫仪》一书。双陆,虽有洪遵的《谱双》问世,但因赌法繁杂,南宋时在中原地区逐渐衰落,但在辽金极为盛行。中原地区代之而起的是打马、除红、响屟。流行的打马,由李清照对当时源于双陆的几种打马进行精简而成,并施以文采,附有专著《打马图》。而此时出现的响屟,玩法同打马类似,但亦有用美女代替棋子在地毯上行走的玩法,则称之为“肉棋”。宋扬无咎对之进行研究,著有《响屟谱》一书。至于除红则是仅用四粒骰子和一份图谱,不用棋子,简洁易行,俗称“猪窝”。元末明初时,杨维桢对此种博戏的骰彩重新立谱,撰有《除红谱》一书。其中彩选和打马至明清时期仍流行不衰。由于掷骰类赌,极为富丽,赌注较大,玩法相当复杂。除掷彩需凭运气外,还需在行棋过程中斗智。显然,这类赌戏是达官贵族、闲雅文士的专利。

4、斗禽虫类赌

斗禽虫这种古老的赌博方式,先秦时期即已存在。 斗鸡、斗鸭、斗鹅、斗鹌鹑、走马、走犬及斗促织等在宋元时期都非常流行。其中源于唐朝的斗促织,在这一时期获得迅猛发展,并有多部专著出现,尤以贾似道的《斗促织》影响最大,并为明清时期斗促织高峰的到来,奠定了基础。由于这类赌戏不受场地、人员、赌注等限制,故在当时风行于各个阶层,尤其是民间非常流行。

5、钱币赌

宋元时期民间还流行直接用钱币来赌。钱币赌通常有两种:一为摊钱,又称意钱,办法是随手取钱币若干,放入器皿中摇动,开时数钱币,以四为盈数,其余数为零,一、二、三,押得者获胜。《容斋五笔》曰:“今人意钱赌博,皆以四数之,为之摊。” [5] 另一种为捻钱,又称掷钱。“今人掷钱为博者,戏以钱文面背分胜负,曰字、曰幕。” [6] 字、幕即正面反面。这种赌博方式简单快捷,主要流行于中下层社会。

6、 关扑赌

随着宋元时期赌风的盛行,赌博活动亦深入到当时蓬勃发展的商业领域。并形成了一种新的赌博方式棗关扑。有关记载,在宋元时期的笔记小说中随处可见。所谓关扑,即商人的所有商品既可以卖,亦可以扑。关扑双方约定好价格,用头钱(即铜钱)在瓦罐内或地下掷,根据头钱字幕的多少来判定输赢。赢可折钱取走所扑物品,输则付钱。很显然,关扑由钱币赌发展而来。由于关扑和商业活动紧密相连,故关扑有其特殊性,即一般不赌钱,而是赌物。也正因为如此,过去史学界一般均把它归之为娱乐。事实上赌物也是一种赌博。而且当时的关扑还不仅限于日常生活用品,有时赌得很大,“有以一笏扑三十笏者。以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约以价而扑之。” [7] 故此,作者认为关扑也是一种明显的赌博。关扑这种亦商亦赌的方式,简洁明了,且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故在民间非常盛行。

此外还有叶子格戏(即后世的纸牌)、昭和牌(即牌九)等。由于赌和社会生活紧密相连,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此难以一一叙述。其中双陆、弈棋、钱币赌、关扑和各类斗戏最为流行。总之,这一时期的赌博,可谓种类繁多,并有了很大发展,对后来的明清亦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宋元时期参与赌博活动的社会阶层
宋元时期热衷于赌博的人士,上至帝王,下讫寻常百姓,以至地痞无赖三教九流,可谓是无所不包。

1、帝王嗜赌

宋元时期热衷赌博的帝王大有人在。如流传的《宋太祖蹴鞠图》,所绘的六个蹴鞠者分别是赵匡胤、赵光义、赵普、石守信、党进和楚昭辅。除了皇帝就是开国元勋。而南宋的孝宗赵眘更是迷恋到痴狂的地步,“时召诸将蹴鞠殿中,虽风雨亦张油帟,布沙除地。群臣屡以宗庙之重,不宜乘危,交章进谏,弗听。” [8] 一次差点为之送了命。 此外两宋皇帝还酷爱象棋。其中尤以徽宗赵佶为甚,并且用擅长的瘦金体御书棋子,对今天的中国象棋的影响颇深。

当然,蹴鞠和象棋有游戏娱乐的成分,但这种带“博”意,论输赢的游戏,本身就很难同“赌”分开,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里的蹴鞠是否是赌博,虽没有明确记载,但宋元时期人用蹴鞠赌博则是史实,南宋时陈元靓所著的《事林广记·戊集》中就有对蹴鞠的赌法有详细记载。皇帝的垂青,无疑推动了这一赌戏的发展。至于民间传说太祖赵匡胤与道士陈抟赌棋输了华山,虽非史实,但从侧面反映出当时人们认为奕棋就是一种赌博方式。而《李师师外传》载,宋徽宗“与师师双陆不胜,围棋又不胜,赐白金二千金” [9] ,此则为可信。吕祖谦《紫薇杂记》的记载则更为明确:“熙宁间,神宗与二王禁中打球子,止(疑为‘上’)问二王欲赌何物。徐王曰:‘臣不别赌物,若赢时只告罢了新法’。” [10] 《太平治绩统类》对此事亦有记载:“上尝与二王击球,戏赌玉带。頵曰:‘若臣胜,不用玉带,只乞罢青苗市易法。’上不悦。” [11] 这里用的是球类赌无疑。神宗在此毫不隐讳地向大臣挑赌,大臣也立即应允。可见当时皇帝赌博乃常事。且帝王赌博,不仅赌钱、赌物,甚至可赌国家法令政策。

辽、金、元在引进中原文化的同时,也引进了这种赌博文化。据《辽史·罗衣轻传》载:辽兴宗与其弟耶律重元“因双陆赌以居民城邑。帝屡不竟,前后已偿数城。”真是赌得天昏地暗。不久两人再赌,伶官罗衣轻出面制止:“双陆休痴,和你都输去也!” [12] 兴宗这才罢手。居民城邑均可作为帝王的赌资,这种赌博真可谓惊天动地,绝非一般赌徒所能为之。而更有甚者,辽道宗“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择,令各掷骰子,以彩胜者官之。”可见道宗的赌兴也太大,竟然命大臣在朝堂上掷色子比大小,来决定官员的升迁。这次耶律俨最幸运,“得胜彩”,而兴宗也真的兑现,曰:“上相之征也。” [13] 于是迁知枢密院事。此举在中国历史上可谓空前绝后。

至于宋元时期皇帝怂恿大臣赌博的记载更是不绝于史。这一点将在帝王纵赌中论述。

2、士大夫文人贪赌

正所谓“上之所尚,民必尚之”。有皇帝带头赌博,臣民们就无所顾忌了。

关于宋元时期士大夫贪赌的记载频出史端。宋安国军节度使郭进,“倜傥任气,结豪侠,嗜酒蒱博。” [14] 而“李煜子仲寓雅好蒱博饮宴,(张)洎因切谏之,仲寓谢过。复数月,人有言仲寓蒱博如故,泊随与之绝。” [15] 知错不改,可见其恶习之深。因为嗜赌之人犹如吸食毒品,往往本性难移。即使是在悠关大宋命运的澶州之战中,作为阵前总指挥的宰相寇准亦未忘记“与杨亿饮博” [16] 。而杨亿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棍。据《宋史·章得象传》载“得象尝与杨亿戏博李宗谔家,一夕负钱三十万,而酣睡自如。他日博胜,得宗谔金一奁。数日博又负,即反奁与宗谔,封识未尝发也。” [17] 对这种豪赌,《宋史》作者却以一种夸耀的口气赞叹道:“其度量宏阔如此”,由此足见当时社会风气之一斑。再如《宋史·刘审琼传》,“审琼尝给事外诸侯,雅善酒令、博鞠。” [18]

如若把寇准的行为和东晋宰相谢安在淝水之战的关口“围棋赌墅”相提并论,说成是有“庙堂之量”。那么南宋奸相贾似道则是个无可争议的赌徒。《宋史·贾似道传》:“似道,少落魄,为游博,不事操行。”以至执掌中枢后,仍迷恋斗蟀。元兵南下,赵宋王朝岌岌可危,“时襄阳围已急,似道日坐葛岭,起楼阁亭榭,取宫人娼尼有美色者为妾,日淫乐其中。惟故博徒日至纵博。”国家大事、军国重任,全忘到了脑后。若赌友们一时不能凑齐,则“尝与群妾居地斗蟋蟀。所狎客人戏之曰:‘此军国重事邪’。” [19] 时人讥之为“蟋蟀宰相”。因为贾似道不仅嗜其斗戏,而且对蟋蟀作了深入的“研究”,著有《促织经》一书。该书从蟋蟀种类、形状、体质、斗志、颜色以至到头、脸、腿、肉均作了一一论述,至于对那些优质品种如何捕捉、饲养、医治,以及斗蟋蟀的技巧等,更是详之有加。此书成为中国调教蟋蟀之祖本,为中国调教蟋蟀奠定了雄厚的理论基础,也是对世界昆虫学的一个贡献。这些调教蟋蟀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方法甚至在今天仍然被人所遵循。但可惜它并不是作为一部生物学著作出现,而是作为一部劝赌的著作出现的。从而使斗蟋蟀一度盛行。

这些官僚士大夫之赌,往往又都是一掷千金。《宋史·寇准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博者输钱欲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 [20] 此语也正是成语“孤注一掷”的出处。另据《陈辅之诗话》载:冯衮牧苏州日,多纵饮博。因大胜,以所得均于坐客。吟云:“八尺台盘照面新,千金一掷斗精神;合是赌时须赌物,不堪回首乞闲人。” [21] 此均可谓当时士大夫豪赌之佐证。由此可见宋元时期的赌风之盛。

中原官吏炽热的赌风,也为辽金所效仿。以致金王朝甚至制定了一条专门针对士大夫的禁赌律令,(金世宗)“大定八年,制品官犯赌博法。” [22] 可见其官吏赌博现象之严重。

由于赌博在当时常被一些文人视之为雅戏,故宋元时期文人贪赌者亦不乏其人。如前所述的宋初诗人杨亿嗜赌成性,常和文武大臣们赌博,有时赌得身无分文,甚至拿笔墨纸砚充数。而欧阳修等亦对赌博情有独钟。女词人李清照则更是坦言:“予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书画,每忘寝食。但平生随多寡,未尝不进者何?精而已。” [23] 正因为有这样丰富的实践经验作基础,李清照对历代博戏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予以发展,故有《打马图》一书传世。打马在士大夫阶层中也曾盛行一时。陆游在《乌夜啼》中曾吟道:“冷落秋千伴侣,阑珊打马心情。”当然,文人墨客亦不乏借博戏消遣者。据载宋初徐铉曾和刘奂奕棋赌诗,徐铉输后赋有《赌棋赋诗刘起居奂》:“刻烛知无取,争先素未精。本图忘物我,何必记输赢。赌墅终归利,焚囊亦近名。不如相视笑,高咏两三声。” [24] 此举可谓地道的雅事,但亦罕见,绝非一般赌徒所能为之,故而一般赌徒则必然是“每赌必记输赢”了。

受官场上赌风的影响,一些应试举子也东施效颦,甚至公开招赌。据《春渚纪闻》载:棋待诏刘仲甫,北宋末年人,“自江西入都,行次钱塘,…… 一日晨起,忽于邸前悬一帜云:江南棋客刘仲甫,奉饶天下棋先。”这可不是一般的切磋棋艺,因为刘仲甫“并出银盆酒器等三百星”云:“以此偿搏负也。” 而当地嗜赌之人既不服输。“翌日,数土豪集善棋者会城北紫霄宫,且出银如其数,推一棋品最高者与之对手。” 以至一时“观者如堵。” [25] 在钱塘这样的繁华市区,公然挑旗相赌,足可见当时社会风尚之一斑。

士大夫文人贪赌嗜赌成风,自然会对整个社会的风气产生重大影响。

3、百姓爱赌

有关宋元时期民间赌博的记载,翻开宋元时期的笔记小说可谓比比皆是,且赌风炽盛。当时不仅出现了“穷富赌钱社” [26] 这样的专门组织,而且出现专门的赌场棗“柜坊”。苏轼在其奏议中更是明确记载仅一个汴京城就有“柜坊(赌场)百余户”,“招军民赌博”。《松漠纪闻》亦载,当时“燕京茶肆,设双陆局,或五或六,多至十,博者蹴局,如南人茶肆中置棋具也。” [27] 遍布各大城镇的茶肆,也成了变相的赌场。宋西湖老人曾为我们详细描述了当时杭州城赌风昌盛的情景。“城外有二十座瓦子,……中作夜场,……赌赛输赢……每日如此。宽阔处踢球,放胡哮,斗鹌鹑。” [28]

由于蹴鞠、双陆、彩选、打马、除红、响屟等手续繁杂或赌时需用图谱,故一般流行于

上流社会。民间更盛行的则是各类斗戏及关朴等。

斗戏主要有斗鹌鹑、斗鸭、斗鹅、斗鸡等。《岭外代答》称“番禺人酷好斗鸡,诸番人尤甚。” 这些斗戏自然多同赌赌博相结合,而且有时“注以黄金,观如堵墙”。 [29] 而始于唐代的斗促织,在此时则尤为盛行。《西湖老人繁盛录》载:“促织盛出,都民好养,或以银丝为笼,或作楼台为笼,……。”这些蟋蟀当然不光是为了观赏,更多的是用来赌博。“常有三五十火斗者。乡民争捉入城货卖,斗赢三两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苕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买。每日如此。”这种赌博方式,每年直至“九月尽,天寒方休。” [30] 一些人更是对之痴之若迷,斗蟀“依稀乎命帅出征,仿佛乎拜将登坛。赌以王尘,注以金钱。” [31] 而贾似道《促织经》的问世,更是把此赌戏推向繁盛。

但民间最为流行的赌博方式为“关扑”。由于这种赌博方式,简单易行,老少咸宜。故风行一时。为此,北宋政府亦只得“顺应民意”,下令每年的元旦、冬至、寒食这三大节日,纵民关朴。“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士庶自早互相庆贺,坊巷以食物动使果实柴炭之类,歌叫关扑。如马行、潘楼街、州东宋门外、州西梁门外踊路、州北封丘门外,及州南一带,皆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着、花朵、领抹、靴鞋、玩好之类。”各种物品皆可关扑。 此时就连一般百姓也接踵而来,试一把运气。“小民虽贫者,亦须新洁衣服,把酒相酬尔。”此等热闹的场面,诱得那些一向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名门妇女,也纷纷抛头露面,“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 [32] 。由此处记载可知,孟元老认为关扑就是赌博,且称之为“关赌”。为满足民间的关扑欲望,每年三月皇帝的金明池琼林苑也对民开放,由民关朴。请看“殿上下回廊皆关扑钱物饮食伎艺人作场,勾肆罗列左右。桥上两边用瓦盆,内掷头钱,关扑钱物、衣服、动使。游人还往,荷盖相望。” [33] 好一般热闹的景象。

关扑之风到了南宋则更甚。据《云麓漫钞》载:“ 扑食物法有禁,唯元正、冬至、寒食三节,开封府出榜放三日。或以数十笏银,或以乐艺女人为一掷,其它百物无不然。非如今常得 扑也。” [34] 由此看来来,南宋关扑更是不受限制,并日渐兴盛,“其夜市除大内前外,诸处亦然,惟中瓦前最盛,扑买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如遇元宵尤盛。” [35] 甚至还出现了流动赌场,“关扑船,亦不少。” [36] 故西湖老人有“扑卖盈市” [37] 之叹。就连大宋皇帝也为这种风气所感染。据《癸辛杂识》载“闻理宗朝春时,内苑效市井关朴之戏,皆小珰互为之,至御前。则与二三扑内供纯镘骰钱以供一笑。” [38] 这里的“珰”指宦官,“镘”通“幕”,即古铜钱无字的一面。由此,我们一方面可见宋理宗对关扑赌赌的热衷,另一方面亦可相信,在宋时的赌博中亦有“出老千”之举。

但是,有些关扑则非一般百姓所能为之。“有以一笏扑三十笏者。以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约以价而扑之。” [39] 可见关扑赌已浸染各个阶层。

这种炽热的赌风以至影响到周边地区和少数民族。陆游在《老学庵游记》中记载,他在叙州(今四川宜宾)无等佛殿西庑堂,曾见“群蛮聚博其上。骰子亦以骨为之,长寸余而扁,状若牌子,折竹为筹,以记胜负。” [40]

至于辽金元的民间赌博限资料有限,难以描绘其详情。但从下面所谈及当时政府禁赌律令之多,自可以断定赌风不亚于宋。

4、三教九流

随着赌风的昌盛,以至出现了一批以此为业的职业赌徒和社会无赖。如晏殊即有词云“家住西秦,赌博艺随身。”《老学庵笔记》中亦载“市人有以博戏取人财者,每博必大胜,号‘松子量’。” [41] 出九(赌头)、和合(撮合聚赌)也相继出现。而“出九和合有名者,任大头、快活三之类。” [42] 由于赌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谋取对方钱财,于是赌场中不择手段、尔虞我诈的现象自然屡见不鲜。三教九流、地痞无赖自然混迹其中。此等人在宋人笔记中多称之为“闲人”、“游手”或“囊家”。《都城纪胜·闲人》篇载,所谓“闲人”即“以闲事而食于人者。”他们“又有专为棚头,又谓之习闲,凡擎鹰、架鹞、调鹁鸽、养鹌鹑、斗鸡、赌博、落生之类。” [43] 《梦粱录》中亦有《闲人》篇,“有专为棚头,斗黄虫、养百虫蚁、促织儿。又谓之懴泻簰,凡擎鹰、架鹞、调鹁鸽、斗鹌鹑、斗鸡、赌扑落生之类。” [44] 另外《麈史》称:“世之纠帅蒲博者,谓之懝?蛹覓,又谓之懩壹覓。” [45] 贾似道的另一部斗蟀专著《秋虫谱》则对此等人进行了细致的刻画:“有等好事君子,凡遇秋虫发动,则东闯西走,寻豪探富,说合两家,携虫赌赛,则从旁而赞之,假心虚意,挑拨成场。”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或放钱,或抽头,或倒卸,百般用意,总是为己,而不为人。” [46] 正是在这种邪恶的赌风之下,一些江湖骗子也纷纷登台亮相。“柜放赌局,以游戏关扑结党手法骗钱。” [47] 另据《东坡志林》载:“绍圣二年五月九日,都下有道人坐相国寺,买诸禁方,缄题其一,曰卖赌钱不输方。少年有博者,以千金得之。归发视其方,曰但止乞头。道人亦善鬻术焉,戏语得千金。” [48] 在这种炽热的赌风中,种种由此产生的社会阴暗面开始凸现。

三、赌博的社会危害与宋元禁赌

1、赌博之危害

赌博前提就是利己,而这种利己又是以损人为前提。宋元时期,因赌博盛行,由此而产生的种种社会弊端,亦相伴之而生。以至贪赃枉法、扰乱社会,甚至杀人越货等现象,在当时亦时有发生。

其中《宋史·王安石传》有载:“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 [49] 而《燕翼诒谋录》则更明确记载:“世有恶少无赖之人,肆凶不逞。小则赌博,大则屠牛马销铜钱,公行不忌。其输钱无以偿,则为穿窬。若党类颇多,则为劫盗、纵火、行奸、杀人。” [50] 《武林旧事》中谓此等人为“白日贼”,他们“穿窬胠箧,各有称首。以至顽徒如拦街虎、九条龙之徒,尤为市井之害。” [51] 赌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宋《名公书判清明集》记有这样一个案例:“支乙之妻阿王,娼家女也。支乙于衢州南市楼上,开置柜坊,楼下开置茶肆,以妻为饵。徐庆三、何曾一、王寿、余济皆与逾滥,与以钱物,群聚赌博,实为欺骗渊薮。”名为茶肆,实为妓院赌场。一次支乙、郑厨司诱陆震龙至,其同伙余济等“能将骰子两只,当留六面大采靠拢”,使陆震龙很快输光了身上的二百五十贯。二鼓时分,不愿服输,且不明究里的陆震龙,回家取来仅有的一百五十六贯,孤注一掷。余济等故伎重演棗出老千,“共骗赢陆震龙一人钱物”。陆震龙再次典当身上全部衣物来赌,但照样一去不回,且倒欠二十贯。以至他“深夜欲归,无衣可着”。但无赖支乙仍“急欲陆震龙赎当还钱”。因“取之既急,恐之又甚”,陆“在家自缢而死”。 [52] 大臣蔡久轩断此案曰:“财者民之膏血。膏血既竭,身其能存?是支乙、余济等虽不杀之,势实致之死地。”“奸猾之徒,动辄十数为群,以赌为名,欺骗取材,次等风俗,安可不辑!” [53]

其实, 赌博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远不止此。由于柜放赌局公开招军民赌博,赌风也渗入军队。这不仅败坏军纪,影响战斗力,更增加社会不安的因素。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真宗时“巡卒三人,因寒食假质军装赌博,既不胜,遂谋以五鼓未尽伺击陌上行人,弃尸河流,取衣物贸易,以赎所质。” [54]

而一些官吏在嗜赌成瘾后,贪赃枉法者亦大有人在,此则危害更深。如北宋初年龙捷都虞候田绍斌,“尝盗官马,贸直尽偿博进。” [55] 而贾似道斗蟀误国,则更是罪及千秋。以至一些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不防其微,必为大患”。 [56]

由于赌博不是通过正当的劳动,而是仅凭“运气”,从而使得社会财富发生频繁转移。而这种转移丝毫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益处,反而养成一种侥幸和投机心理,增加了社会动荡和不安的因素。赌场中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寡廉鲜耻等一切社会丑恶现象,在这里一览无遗。礼仪和廉耻在这里不见了踪影,从而造成了社会风气的急剧败坏。而一些赌徒的孤注一掷,以致造成倾家荡产、卖妻鬻子,更是给社会带来遗患无穷。故此,自秦汉以来,历代政府均颁布了一系列禁赌措施。宋元亦不除外。

2、宋元时期的禁赌

宋立国之初制定的《宋刑统》中就规定“诸博戏财物者各杖一百,赃重者各依已分,准盗论。其停止主人及出九和合者,各如之。” [57] 对赌博按盗窃罪论处可谓处置亦严。鉴于赌风太盛, 太宗于淳化二年二月再下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 [58] 对此诏令,《宋会要辑稿·刑法志》记载更详:太宗淳化“二年闰二月十九日诏曰:京城先是无赖之辈相聚蒲博,开柜坊,屠牛马驴狗以食,私销铜钱为器用杂物。并令开封府严戒坊市捕之,犯者斩。隐匿而不以闻,及居人邸舍,僦与恶少为柜坊者,并其同罪。” [59] 对赌徒处以此等重刑,可谓历史罕见。而在宋真宗年间,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封者言,进士萧立之,本名琉,尝因赌博抵杖刑。今易名赴举登第,诏有司召立之诘问。立之引伏。命夺其敕,赎铜四十斤,遣之。” [60] 即使是登科进士,只要以前犯有赌博罪,除革除功名外,罚铜四十斤,还要处以流刑。这说明至少到宋真宗年间,对禁赌诏令的执行还是相当严格的。

与宋并立的辽金王朝,也颁布了相应的禁赌律令。(金世宗)“大定八年,制品官犯赌博法,赃不满五十贯者,其法杖,听赎。再犯者,杖之。” 而且金世宗还为之解释曰:“杖者,所以罚小人也。既为职官,当先廉耻。既无廉耻,故以小人之罚罚之。” [61] 世宗希望通过重点打击品官赌博来制止社会上的赌风。讲礼仪和廉耻,对嗜赌成性的赌徒来说,似乎是对牛弹琴,杖刑自然也无法遏制猖獗赌风。于是金世宗再次下诏:“犯赌博者,文官革职为民,武官革职随舍。余食粮差操亦此意也。”试图把对官吏赌博的处罚,同其政治和经济利益挂钩,可是同样收效甚微。但金朝这一品官犯赌博法的制定,开创了明令禁止官吏赌博的先河,为明清时期法律中禁止官员赌博律文的出现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元则在继承前代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尽的禁赌法令。元世祖在至元十二年二月下诏:“禁民间赌博,犯者流之北地。” [62] 《元史·刑法志》更有具体律令:“诸赌博钱物者,杖七十,钱物没官,有官者罢现任,期年后杂职内叙。开张博房之家,罪亦如之。再犯加徒一年。应捕故纵,笞四十七,受财者同罪。有司纵令攀指平人,及在前同赌之人,罪及官吏。赌饮食者,不坐。诸赌博钱物,同赌之人自首者,勿论。诸赌博,因事发露,追到摊场,赌具脏证明白者,即以本法科论,不以展转攀至革拔。” [63]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从赌博罪行的认定、处罚的细节、职官的责任,均有详细的规定。由此从另一个侧面,亦反映出当时赌博现象之普遍。

面对社会这种赌博恶习,士大夫中一些有识之士和地方官吏,纷纷发出禁赌倡议并尝试禁赌措施。

《清波杂志》载:“苏东坡云:如人善博,日胜日负。王荆公改作:日胜日贫。坡之孙符云:本乃月(应为‘日’)胜日贫。吕正献尤不喜人博,有胜则伤仁,败则伤俭之语。” [64] 宋神宗年间,改革家王安石更明确提出,赌博废事失业,极力反对。据《拊掌录》载:“叶涛好奕棋,王介甫作诗切责之,终不肯已。奕者多废事,不以贵贱,嗜之率皆失业。故人目棋枰为‘木野狐’,言其媚惑人如狐也。” [65]

而地方官吏对赌博的危害则认识更深,并尝试禁赌。大臣方秋崖曰:“四民之所不收,百害之所必至。始而赌博,终而盗贼;始而嬉戏,终而斗殴;始而和同,终而必争。败事丧家,皆由此始,固官司之所必禁也。” [66] 于是,一些地方官吏在政府禁赌不力的情况下,尝试用自己的方式禁赌。“知平江府(今江苏苏州)胡颖(胡石壁)宣布:“本府严赌博之禁,与禁盗贼同,盖以赌博不已,必至为盗故也。” [67] 《宋史·薛季宣传》亦载,时患盗,季宣行保伍法,“禁蒱博杂戏,而许以武事角胜负。” [68]

四、宋元赌风昌盛的原因

一方面是政府严厉的禁赌措施愈来愈严,而另一方面却是社会上炽热赌风大有日渐昌盛之势,两者形成强烈的反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赌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

赌博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有其悠久的历史背景 。

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在自身同自然界的长期博斗中,“博”的概念即逐步形成。但此时的“博”,主要是“争取”、“搏斗”之意。随着私有制产生,“博”也渐渐赋予了另一种新的概念,即“争取”、“搏斗”的方式可以是不择手段。一切看似不合礼仪,不符规章的现象,都在胜利者的威严下,显得合理合法,令人羡慕。而政治生活中的翻云覆雨和经济领域内的巨大变迁,必然让每一个人均会梦想棗有朝一日能拥有一切。“博”会给人带来巨大权力和财富的概念更是深入人心。争强好胜成了人的本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各种娱乐开始出现。但任何一种娱乐方式,均来源于生活,同时又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博”的概念自然也渗入其中。能博而胜者,更是为人们所推崇。而博胜者往往又不满足于精神上慰藉,于是带有一定物质奖励的娱乐亦随之出现,古人称之为“博戏”,后人称之为“赌博”或“博彩”。而这种带有物质刺激的博戏,又反过来又促进其迅速发展。赌和人争强好胜的本性是那么巧妙的吻合。于是。有关人们爱赌、好赌的记载频见史端。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史记》就有记载“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为之博,令人不行,天神不胜,乃辱僇之。” [69] 而谢安的“围棋赌墅”更是成了人间佳话。于是赌自诞生后,在历史上似乎就从未中断过,这种历史的惯性在宋元时期自然有所反映。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经济活动的急剧变化,亦使人们产生一种病态心理棗人生好比一场赌博。此种心态表现为希望一夜之间能平步青云、飞黄腾达,奢望转眼之间能拥有万贯家产。在欲壑难填时,往往通过这种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的赌博来得到暂时慰藉。而宋代流行的一种赌博“彩选”,又称“升官图”,正是这一现象的绝妙写照。博者在一张列有各种官职的纸或棋盘上掷骰,博前各出相同的银两作为赌资,每人根据自己所掷出彩数的贵贱,来决定升黜赏罚,最先达标者为赢家。也有的在纸上所列不是官位,而是仙位,便叫“选仙图”。升黜在一掷之间,胜负在弹指一刻,社会万象包罗其中。以至赵必璩在《沁园春·田作》中就说:“看做官来,只似儿时掷选官图。” [70] 蔡京做太师时,亦得意地称自己的升迁为“骰子选”:“今位极人臣,则亦可人,所谓骰子选尔。” [71] 这只是比喻,但辽道宗却干脆直接用这一方式来选官。赌徒们在这种呼卢喝雉声中完全陶醉。宋王珪有诗云:“尽日闲窗赌选仙,小娃争觅倒盆钱。上筹得占蓬莱岛,一掷乘鸾出洞天。” [72] 对这种现象,李清照看得比较透彻。她在《打马赋》中曰:“且好博人之常情,小艺者士之末技。说梅止渴,稍苏奔竟之心,画饼充饥,少谢腾让之志。”看来,李清照不仅对打马评价极高,而且对赌博可以暂时满足人们的升官发财欲望,使之心理多少取得平衡的社会功能亦极熟知。他甚至将打马图上的争竞与当时的抗金斗争联系起来,说“谁能致千里,但愿将相过淮水。” [73]

可见好赌是人之本性,且赌搏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故此,就连大圣人孔老夫子亦认为,赌是不好,有伤礼仪。但他又认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奕者乎?为之犹贤乎己。” [74] 孔子认为博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要好的多。史学家马迁亦在《货殖列传》中列举了大量先人致富的例证,欲“令后世得以观择”。其中就有一条“博戏,恶业也,而桓发用富。”并认为此乃“奇胜”。 [75]

于是信奉儒学的国人,似乎从中找到了借口和依据,以至上起帝王将相,中至文人士大夫,下讫贫民百姓,对之趋之若鹜。文人墨客们也纷纷为之填诗作赋,并且此类作品在文学宝库中占有相当的份额。以至即使在今天的一些国人眼中,赌博最多亦只能算是“不良嗜好”。我个人认为,这就是赌博盛行的深远的文化背景。

由此可知,赌博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有着其悠久的历史背景和深远的文化背景。其本身就是来源于生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它和人类自身争强好胜的本性相吻合。历代政府均不能彻底根除赌博现象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宋元自不例外。

2、禁赌不力与帝王纵赌

但宋元时期赌风昌盛的进一步原因,就是帝王倡赌。纵观宋元时期的禁赌律令,均在王朝建立初期,不能善始善终。加上后来的帝王倡赌纵赌,使得原来的律令成了一纸空文,赌风更甚。

宋的禁赌律令主要集中在太祖、太宗时期,而且从《宋会要辑稿·刑法志》来看,主要针对的是京城开封府辖区。而宋王朝又号称“以文治国”,文网轻松,因此北宋中期以后,赌博不仅在市民阶层中广泛流行,即使文人、士大夫,也无不热衷于此,尤以南宋为甚。又由于帝王的带头赌博,以至“其后刑名浸轻,而法不足以惩奸。犯之者众。”士大夫们也把禁赌视之为“不急之务,知而不问者,十常七八。因诉到官,有不为受理者。” [76] 这自然使得本来就劣根难除的赌风,在这一时期更见兴盛。

金朝的品官犯赌博法也是金世宗朝制定,但金章宗就开始带头违反,并放纵大臣在朝堂上赌博。禁赌律令自然成了一纸空文。故时人曰“百人之中未有一人坐者,上下相容而法不行故也。” [77]

元朝较为详尽的禁赌法令也只限于元世祖年间。而且从《元史刑法志》和《元典章》中的案例来看,所谓犯赌博罪被流放者多为“汉人”和“南人”。禁赌法令变成了民族歧视和压迫的工具,其自然起不到禁赌的作用。

而宋元时期的帝王们不仅带头赌博,而且倡赌、纵赌,则更加推动了赌风的蔓延。

如流行于明清的牙牌又叫骨牌、宣和牌(即牌九),就是宋高宗诏令推广的。据清人陈云龙《格物镜原》载:(宋)宣和二年(1120)大臣建议:“设牙牌三十二扇,共计二百二十七点,以按星辰布列之位。譬天牌两扇二十四点,象天之二十四气;地牌两扇四点,象地之东西南北;人牌两扇十六点,象人之仁义礼智,发而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和牌两扇八点,象太和元气流行于八节之间。其它牌名,类皆合伦理庶务器用。”这种纯粹的赌具,在此变成上感天文地理,下合仁义礼智。于是高宗“诏如式颁行天下。” [78] 有皇帝的号召,臣民们自然是有恃无恐,乐此不比。

另据《武林旧事》载:“淳熙八年正月元日。……太上圣寿七十有五,……上侍太上于椤木堂香阁内说话,宣押棋待诏并小说人孙琦等十四人下棋两局,各赐银绢,供泛索讫。” [79] 这里的银绢,很明显是用作赌注。与其说这是皇帝是恩典,毋宁说是在提倡赌博。皇帝竟然能想出用赌来祝寿,并且提供赌资。这无疑又为臣僚们树立了一个“榜样”。而且类似之举,绝不仅此。《武林旧事》又载:淳熙十一年六月初一日,“命小内侍宣张婉容至清心堂抚琴,并命棋童下棋,及令内侍投壶、赌赛、利物、则剧。” [80]
而《辽史·穆宗本纪》亦载,辽穆宗常“与群臣为叶子格戏。” [81] 辽圣宗“幸韩德让帐……命从臣分朋双陆以尽欢”。 [82] 而其后人辽道宗则更胜一筹,以掷骰量彩授官。此举无疑大涨赌博之风。

《金史·卢玑传》亦载:“上(金章宗)命玑与大臣握槊戏,玑获胜焉。从上秋山,赐名马。上曰:‘酬卿博直’。” [83] 由此可见皇帝对赌博的热衷,不仅命大臣在朝堂上公开赌博,并对博胜者予以嘉奖。这种官赌渐渐变成皇帝奖励臣下的一种手段。从而使得赌堂而皇之地登上大雅之堂。赌风何忧不盛?

上行则下效,赌风自然日盛。先祖的禁赌律令早被丢之脑后,士大夫的禁赌言论,亦被赌徒们吆五喝六的狂呼声所淹没。赌风渐渐渗入各个阶层、各个领域。

3、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赌博的发展

宋元时期快速发展的商品经济,则是此间赌风昌盛的另一条原因。

宋元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商品经济迅速繁荣,商业中心大量出现,且突破了原来的坊、市概念,而且“买卖昼夜不绝”,尤以南宋为盛。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所带来的急剧膨胀的利润,又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贪欲。而商品经济自身极具投机性的特点,恰与赌性相吻合。因为赌博本身就是希望以最少的投资,凭机遇或技巧来赢得最大的回报。纵观古今,凡是禁赌不力的朝代,商品经济越发达,赌风越昌盛。宋元时期亦然。尤其是伴随当时蓬勃的商品经济而产生的关扑赌,更是印证了这一点。由此我们对当时汴京的“中作夜场”,“赌赛输赢”及钱塘的“朴卖盈市”的现象,既不难理解。而随着统治者后期禁赌律令的废弛,赌风更加昌盛。

4、文人的倡导

和隋唐一样,当时大批文人对赌博活动均持颂扬的观点来吟诗作赋,此例不胜枚举。仅就彩选赌一项,流传下来的就有王逢源的《彩选》、孔平仲的《选官图八口韵》、赵必璩的《沁园春·归田作》等诗词。为之作图谱的更有刘蒙叟等《彩选格》、杨亿的《文班彩选格》、赵明远的《皇宋进士彩选》、尹洙和张访的《宋朝文武彩选》、宋宝国的《元丰彩选》、王慎修等《宣和彩选》及刘邠的《汉宫仪》。

有关赌博的专著,在宋元时期更是频出,且多出于名家之手。其中影响最大的首推李清照的《打马图》。其次为司马光的《七国象戏》,《资治通鉴》的作者之一司马光的得力助手刘攽的《汉宫仪》、洪遵的《谱双》、杨无咎的《响屟谱》、贾似道的《促织经》、杨维桢的《除红谱》和元无名氏的《丸经》等。他(她)们煞费苦心地在对古人流传下来的博戏进行深入研究后,纷纷推陈出新,创造出新的博戏,并对这些赤裸裸的赌戏赋以文采,使其变得“雅味十足”。如《除红谱》中的彩名“满园春”、“碧牡丹”、“花心动”、“蝶恋花”、“凤归云”等等。另外,这些书中不仅详细介绍每种博戏的具体方法,而且还总结出许多理论和技巧。如李清照在《打马图序》中提出:“夫博者,无他,争先术耳。故专者能之。” [84] 她对于历史上赌博主要依赖于命运的习惯看法予以否定,认为才智和技巧更为重要。由于她自身嗜赌爱赌,此可谓“实践出真知”,对当时及后世影响极大。至于元代《丸经》更是对不同阶层的参赌立了规章:“富不出微财,贫不出重货;富出微财则耻,贫出重货则竭。智者有方财不绝,愚者无方将恐竭。”并且作者试图对赌徒的心理作出分析,“不绝者必胜之基,(财不绝则心安,故胜。)将竭者必败之道。(财将尽心不安,愈怯愈输也。)” [85] 此语更可谓赌徒之经典。

这些诗词和专著及其相关理论的出现,无疑这对当时赌博的兴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功效。

5、特殊的政治环境

宋元时期社会的急剧动荡,亦会使士风颓废,借赌来寻求刺激,消磨时光。如李清照就是在南渡的颠沛流离中开始创作他的赌博专著《打马图》的。“乍释轴楫,而见轩窗,意颇释然。更长烛明,奈此良夜何?于是乎博奕之事讲矣。” [86] 可见,李清照爱赌并作《打马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打发流亡途中的无聊日子。江山支离、异族入侵,社会动荡不安,朝廷却要粉饰太平。有识之士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只好用赌搏来麻痹自己。正如李清照所云: “谁能致敌千里,但愿将象过淮水” [87] 。把打马赌棋,看作是抗金。

又如,真宗朝寇准遭丁渭排挤被贬雷州,就沉湎于博饮。不久,丁渭亦遇贬,途经寇准住地。寇准的家丁欲报前仇,想趁机杀丁谓。为避免一场政治厮杀,寇准“乃杜门使纵博,毋得出,伺谓远行。乃罢。” [88] 似乎赌在这又增添了一种新的功能。

另外,由于宋“祖宗之法”重在防内患,故一些士大夫为避免皇帝的猜疑,违心地沉湎于赌博,以表自己胸无大志。如《宋史》载,郭崇在真定监军,陈思诲奏言:崇有异心, “太祖遣人觇之。还言崇方对宾属坐池潭小亭饮博,城中晏然。” [89] 郭崇由此避免了一场杀身之祸。

另外,当时仍有人对赌博抱有迷信观点,用赌搏来占卜前程,亦是赌风不衰的原因之一。《宋史·王昭远传》载:王昭远形质魁伟,一日众祀里神,昭远适至,有以博骰授之,谓曰:“汝他日倘有节钺,试掷以卜之。” [90]

结语

总之,赌博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宋元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是政府严厉的禁赌措施,另一方面却是社会上日益昌盛的赌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赌博的产生有其悠久的历史背景和深远的文化背景,另一方面是宋元时期政府颁布的禁赌措施不能有始有终,而皇帝带头违反甚至纵赌,以及士大夫的嗜赌,文人墨客的吟唱,均大大推动了当时的赌风。加上宋元时期特有的历史环境,以至这种病态文化得以迅猛发展。由此给我们留下许多历史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

注释:

[1] 《苏东坡全集》下,《奏议十四·乞降度牒修定州禁军营房状》。中国书店 1994年版第573页。
[2] 《全宋词》第一册,晏殊《山亭柳·赠歌者》。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06页。
[3] (明)陶宗仪等编《说郛三种》第八册,卷101《打马图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45页。
[4] 《说郛三种》第八册,卷101《谱双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59页。
[5] (宋)洪迈撰《容斋五笔》卷1,《笔记小说大观》第六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第373页。
[6] (宋)孙宗鉴撰《西畲琐录》。引自朱瑞熙等编《宋辽西夏金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1页。
[7] (宋)孟元老撰《东京梦华录》,卷7《池苑内纵人关扑游戏》。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49页。
[8] (宋)岳珂著《桯史》,卷2《隆兴按鞠》。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页。
[9] 《香艳丛书》二集,卷4《李师师外传》30页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 《说郛三种》第三册,卷19(宋)吕祖谦《紫薇杂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950页。
[11] (宋)彭百川《太平治绩统类》第十册,卷14《神宗朝臣议论新法》第16页上。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
据民国三年吴兴张氏刻本影印。
[12] 《辽史》卷109《伶官·罗衣轻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80页。
[13] 《辽史》卷98《耶律俨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16页。
[14] 《宋史》卷273《郭进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334页。
[15] 《宋史》卷267《张洎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215页。
[16] 《宋史》卷281《寇准传》。中华书局 1977年版,第9531页。
[17] 《宋史》卷311《章得象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204页。
[18] 《宋史》卷274《刘审琼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365页。
[19] 《宋史》卷323《奸臣四·贾似道》。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3784页。
[20] 《宋史》卷281《寇准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532页。
[21] 《说郛三种》第七册,卷81(宋)《陈辅之诗话·饮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743页。
[22] 《金史》卷 45《刑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16页。
[23] 《说郛三种》第八册,卷101《打马图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45页。
[24] 《御定佩文齐咏物诗选》,卷208,4下。《四库全书·集部·总集类》,文渊阁本。
[25] (宋)何薳著《春渚纪闻》卷2,《刘仲甫国手棋》。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6页。
[26] (宋)吴自牧撰《梦粱录》卷19,《社会》。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80页。
[27] 《松漠纪闻》卷下。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5页。
[28] 《西湖老人繁盛录》第20~21页。永乐大典本,《涵芬楼秘笈》第三集。
[29] 《岭外代答》第四册,卷9,第17页上。《四库全书·史部十一·地理类八·杂记之属》,文渊阁本。
[30] 《西湖老人繁盛录》第15页。永乐大典本,《涵芬楼秘笈》第三集。
[31] 《古今图书集成》卷175《博物汇编·禽虫典》,第18页上。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中华书局影印。
[32] 《东京梦华录》卷6,《正月》。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03~104页。
[33] 《东京梦华录》卷7,《三月一日开金明池琼林苑》。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28~129页。
[34] (宋)赵彦卫著《云麓漫钞》卷5,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1页。
[35] (宋)耐得翁《都城纪胜·市井》,第5~6页。《四库全书·史部十一·地理类八·杂记之属》。
[36] 《西湖老人繁盛录》第10页,《涵芬楼秘笈》第三集。
[37] 《西湖老人繁盛录》第15页,《涵芬楼秘笈》第三集。
[38] 《癸辛杂识》续集,第37页。《学津讨原》第19集185册,上海商务印书馆据清虞山张氏照旷阁刻影印。
[39] 《东京梦华录》卷7,《池苑内纵人关扑游戏》。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48页。
[40] (宋)陆游著《老学庵笔记》卷3。中华书局 1979年版,第36页。
[41] 《老学庵游记》卷5。中华书局 1979年版,第60页。
[42] 《东京梦华录》卷7,《池苑内纵人关扑》。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48~149页。
[43] 《都城纪胜·闲人》第20页上。《钦定四库全书·史部十一·地理类八·杂记之属》,文渊阁本。
[44] 《梦粱录》卷19《闲人》。中华书局丛书集成本,第181页。
[45] 王得臣撰《麈史》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86页。
[46] (宋)贾似道《秋虫谱·嘲两来嘴》。引自伊永文著《宋代市民生活》,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页。
[47] (宋)周密撰《武林旧事》卷6《游手》,《宝颜堂秘笈》,广集第三,第3页上。
[48] (宋)苏轼撰《东坡志林》卷2《道释·记道人戏语》。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页。
[49]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542页。
[50] (宋)王栐著《宋朝燕翼诒谋录》卷2。中华书局丛书集成本,第13页。
[51] 《武林旧事》卷6《游手》。《宝颜堂秘笈》,广集第三,第3页上。
[52] 《名公书判清明集》下,卷 14《惩恶门·赌博·因赌博自缢》。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31~532页。
[53] 《名公书判清明集》下,卷 14《惩恶门·赌博·断》。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32页。
[54] (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0,大中祥符六年,704页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查《四库全书》文渊阁本、中华书局本,均为"三人",《续资治通鉴》记为"二人",疑错。
[55] 《宋史》卷280《田绍斌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496页。
[56] 《宋朝燕翼诒谋录》卷2 。中华书局丛书集成本,第13页。
[57] 《宋刑统》卷26,《杂律·博戏赌财物》第13页上。1984年北京市中国书店据天一阁本影印。
[58] 《宋史》卷5《太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87页。
[59] 《宋会要辑稿》第七册,《刑法二》。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6497页。
[6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7,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81页。查《四库全书》文渊阁本,皆记为"萧立之",《日知录》记为"萧元之",是避"玄"讳,即萧玄之,疑错。
[61] 《金史》卷45《刑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016页。
[62] 《元史》卷8《元世祖本纪五》。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63页。
[63] 《元史》卷105《刑法志四》。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685页。
[64] (宋)周辉撰《清波杂志》卷9。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82页。其中《古今图书集成·博戏部杂录》为:"坡之孙符云:本乃日胜日贫。"《渊鉴类函·巧艺部·博二》:"胜则伤人,败则伤俭。"
[65] (宋)元怀撰《拊掌录》。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2页。
[66] 《名公书判清明集》下,卷14《惩恶门·赌博·禁赌博有理》。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33页。
[67] 《名公书判清明集》下,卷14《惩恶门·赌博·自首博人支给一半赏钱》。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33页。
[68] 《宋史》卷434《薛季宣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883~12884页。
[69] 《史记》卷3《殷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4页。
[70] (宋)赵必璩撰《覆瓿集》卷2,《沁园春·归田作》。《粤十三家集》第二册,道光二十年任氏诗雪轩校刊本,第12页上。
[71] (宋)蔡絛撰《铁围山丛谈》卷3。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2页。
[72] (宋)王珪《华阳集》,卷5《宫词》第11页上。《四库全书·集部三·别集类二》,文渊阁本。
[73] 《古今图书集成》第487册,卷 807《博戏部·艺文典·博戏部艺文·打马赋》。中华书局影印本。
[74] (魏)何晏集解《论语注疏》,卷17《阳货》,第15页下。《四库全书·经部·四书类》,文渊阁本。
[75] 《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77页、3282页。
[76] 《宋朝燕翼诒谋录》卷2 。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3页。
[77] 《古今图书集成》第487册,卷807《博物汇编·艺术典·博戏部杂录》,第51页上。中华书局影印本。
[78] 引自《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0页。
[79] (宋)四水潜夫辑《后武林旧事》卷2,第4页下。《宝颜堂秘笈》广集第三。
[80] 《后武林旧事》卷2,第6页上。《宝颜堂秘笈》广集第三。
[81] 《辽史》卷7《穆宗本纪下》。中华书局 1974年版,第87页。
[82] 《辽史》卷12《圣宗本纪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1页。
[83] 《金史》卷75《卢玑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717页。
[84] 《说郛三种》第八册,卷101《打马图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45页。
[85] 《说郛三种》第八册,卷101《丸经》卷上,《制财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40页。
[86] 《说郛三种》第八册,卷101《打马图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45页。
[87] 《古今图书集成》第487册,卷 807《博戏部·艺文典·博戏部艺文·打马赋》,中华书局影印本。
[88] 《宋史》卷281《寇准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533页。
[89] 《宋史》卷255《郭崇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8902~8903页。
[90] 《宋史》卷 276《王昭远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407页。

作者:陶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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