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的放开发展及其先决条件和当前对策
语言教育2006-09-09 14:48:56未知
【英文标题】The Foundational Condition and Current Policy
of Free Development of Adults' Education
ZHAO Tie-niu 1,WANG Wen-bin 2,SHI Ke-chun 3
(1.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School Science Department,Shanghai 200000;2.School of Law,Central China Financial,Polictics & Law University,Wuhan,Hubei 430076;3.Huangshi TV Broadcasting College Politics and Law Teaching Research Office,Huangshi,Hubei 435002)
【 作 者】赵铁牛/王文斌/石克春
【作者简介】赵铁牛(1949-),男,北京市人,上海外国语大学社科部讲师,经济硕士;上海外国语大学 社科部,上海 200000;
王文斌(1970-),男,湖北浠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6;
石克春(1946-),男,山东烟台人,湖北黄石电大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黄石广播电视大学 政法教研室,湖北 黄石 435002
【内容提要】本文探析了成人教育放开发展的基本内涵及其无序放开的利弊得失,明确指出建立和健全社会选择约束机制是规范成人教育放开发展的先决条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发展我国成人教育在近期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摘 要 题】改革与发展
【英文摘要】The thesis probes into the essential innotation of the free development of adults' education and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disorder free,points out the foundational condition of it is to set up and develop the social choice and restraining system,and puts forward a series of methods in developing adusts' education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practice.
【关 键 词】成人教育/放开发展/先决条件/当前对策
adults' education/free development/foundational condition/current policy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422(2002)03-0044-0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必然引发我国成人教育体制的变革,进而促使成人教育事业日渐活跃,乃至时而显露出一定放开的格局。但是,对于放开,我们必须谨慎从事。否则,不顾客观条件许可的程度,而去片面追求成人教育的表面发展和繁荣,其后果恐怕也是害莫大焉。因此,本文试对有关问题略抒浅见,以作为防患未然或亡羊补牢时的一点参考。
一、成人教育的放开及其利弊
伴随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人才需求的扩大和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成人教育已冲破传统办学模式而展现出相对放开的趋势。本文所说的放开(含开放性),简而言之,就是指政府放松某些硬性限制和管理,通过引入一定的市场机制来推动成人教育发展。其主要表现:一是办学主体趋于多元化;二是招录对象日益广泛化;三是入学门槛显露低位化;四是学习方式呈现灵活化;五是证书颁发形成层次化;六是经费使用发生自主化。这些放开,如果能在一定条件下规范进行,对于促进成人教育的发展,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无疑是有利的。但如果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而过早过度地放开,任其自由泛滥,虽然在某些方面、在一段时间和一定程度上可能有所收获,不过最终会走向反面,不仅可能毁掉某个教育机构或系统,甚至毁掉整个成人教育事业,发生危害社会进步和降低民族素质的严重后果。
教育和经济的基本接口是人才市场(人才是多层次的,因此人才市场既包括高级人才市场,也包括一般人才市场或劳动力市场)。人才由学校教育输出,市场由经济需求设定,通过人才市场这个结合部,教育与经济相互沟通,两个体系的信息得以转换,两种取向不尽相同的运行机制连为一体,进而实现经济发展依靠教育,教育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要求。
教育与经济在总体上和最终目标上应该是一致的,但分别而论,教育(学校)的主要和直接目标是实现公益(社会效益),而经济(企业)的主要和直接目标是实现利润(经济效益),因此二者实际上还有显然的差异。这就决定了我们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发展成人教育,但又不可将教育无条件地推向市场,机械地用经营企业或产业化的办法来管理学校,而必须时刻记住教育所特有的性质、作用和发展规律。
由于市场经济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侧重于激励社会个体获取自身的利益,而往往忽略社会整体的效益,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在教育发展中套用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而只有当教育系统能够有效地克服市场经济弱点的时候,学校教育与市场经济才能达到密切结合和基本统一,教育才能借助于市场机制及其导向而健康快速地发展。
如果学校尚不具备自觉抵制市场消积影响的能力,而政府又忽视必要的监督管理和财力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急于鼓励办学主体自筹资金、自谋生路,其结果就必然导致某些不良教育行为的发生。作为办学单位,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去设法赚钱,就会不择手段地去拉取生源,就难免要降低录取条件和教学要求,甚至通过舞弊的途径提高毕业率,以此来宣传和加强自己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至于教育的本意、教学质量的追求可能只剩下一个幌子。作为成人学员,为了谋生和进取,不管本人实际能力如何,也要硬着头皮,挖空心思去捞取文凭,至于到底能学到什么,已不是目的。作为教育行政或主管部门也会趁这种形势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许多是乱收费),以此来富裕自己。这时,学员已被异变为教育掮客手中一种可以层层剥皮的特殊商品,而教育的神圣性、教育的目标和职责已无足轻重。总之是一锅肥肉,上下左右大家分享,至于这样可能带来什么恶果,谁也不愿也无力去思考,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象雇人代考过入学关、毕业关,不经正式考试录取可读研究生,更有甚者,居然赞助50万元就可轻取博士学位等等,已是尽人皆知的公开秘密。这些不良情形,在客观上势必贻误我们的现在和将来,引致社会风气的败坏、民族品格的下降,给国民教育和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抹上一道暗淡的阴影。
成人教育过激无序的放开(含开放),对我们实为弊大利小,得不偿失:
首先,从数量与质量角度看,似乎办学单位多了,招收人数多了,录取方式多了,文凭发放多了。但许多无人员、无设备、无校舍、无师资的皮包学校也应运而生,许多不够起码条件的人员也混入学校,录取方式半明半暗,学习费用悄然升高。攫取生源成为教育贩子的生财之道,关关回扣的歪风屡有发生。各类成教毕业证书满天飞,真伪难辨,其中蕴含的真实水平已大打折扣或虚有其名。社会上有的地区和单位对某些成教学历文凭采取歧视甚至不承认的态度也就不足为怪。
其次,从短期与长期角度看,一段时间内好象成人教育迅速发展,民族文化素质极大提高,但由于所实行的是一种教育上的短期行为,学员的内在质量并未真正搞上去,因此形成的只是应用型人才的虚假供给,实际上却为将来埋下了隐患。这种不良状态逐步积累,总有一天会集中暴露出来,影响甚至破坏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从局部与整体角度看,作为某个地区、某个办学单位或个人,招了大量学员,收了大量学费,确实创造了经济效益,但从全局看,当无数并不合格的学员,拿着冠冕堂皇的文凭走出校门,混迹于社会,加上用人机制的不健全(以及某些人的背景和钻营),就可能在人才使用中发生“五大生打败武大生”、“李鬼挤走李逵”的倒错现象。这种正规人才受排挤,伪劣人才受重用的怪事一旦蔓延滋长起来,就会危害国家的总体发展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最后,从现象与本质角度看,表面上成人教育繁荣了,但无形中掩盖了衰败的一面,由于假冒成分的渗入,使国民素质实际上反而相对下降。特别是某些所谓发放“地方粮票”或“系统粮票”(文凭),具有特权性质的定向培养办学模式更恶化了这种状况。至于有的违法违纪滥办学者却可受到有关部门的某种保护,自然就更使成人教育领域的不规范运作成为一种顽症,以至演变出教育领域中的一系列腐败现象。
二、成人教育放开的先决条件
如何保证成人办学单位主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使成人院校切实重视教育质量的关键是什么,我国成人教育放开(含开放)办学的可行性到底有多大?我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取决于社会选择约束机制是否已经建立和基本完善。所谓社会选择约束机制,就是指通过社会客观地遴选人才,进而制约成人教育规范发展的运行系统和规律。当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选择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连锁而生的对成人教育的制约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时候,任何提高教育质量和实现社会效益的想法都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其相应行为必然举动无力或者阳奉阴违。也就是说,在社会选择的约束机制并不健全的条件下,面对严酷的招生竞争大战,各类办学主体势必会不同程度地放松自律,并通过种种手段(包括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隐蔽的、正当的和不正当的等等)去拼死争夺生源,以谋求自身效益和发展。至于教育质量问题、社会效益问题,便被置于脑后,这种趋向是客观现实条件所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当然,在社会选择约束机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时候,如果能够重视成人教育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依法治校和监督管理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乱纪的办学行为等,就有可能改变某些不良状况。但是,由于成人教育过滥的问题,有其深层次的社会机制上的原因,所以,上述举措虽然可使成人教育局面有所好转,但恐怕也只能是表面地和一时地奏效,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成人教育中,虽然加强管理是保证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但相对而言,管理等措施主要只能治标,而只有建立起强有力的社会范围的选择约束机制才可能治本。因为管理是由社会的具体的人去实施,如果没有制约机制,则管理者及其管理行为就可能被某些歪风邪气所软化、弱化以至腐化,其结果就难免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因此,只有在健全的社会约束机制基础上,再配以严格而科学的管理才可能标本兼治,使成人教育转入正轨发展。
可见,建立和健全社会选择约束机制,是我国成人教育合理放开(含开放)的一个必备的先决条件。如果这个条件还欠缺,那么某些关于放开(或开放)成人办学的尝试,以及“以学养教”、“宽进严出”等说法都可能是有害的和不可取的,它们迟早会结出我们难以吞咽的苦果。至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敢于在远程教育等成教系列中毫无顾忌地放开或施以全方位开放,任何人只要想学习,就可随时随地选择适宜的形式来参加和接受开放性教育,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一个社会选择约束机制在起作用。在这种机制的保护下,教育放得越开,越具有开放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越有利。在这种环境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的违规作弊行为都显得毫无意义,也都将被其内在的自我约束所扼制。因为文凭固然很有价值,但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一个人才到底合格与否,最后必须经受社会需要的选择并能运用真才实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而得到确认。那些没有学到过硬的知识和本领的人在社会选择和实践检验面前必将原形毕露而被淘汰,因此也就导致相关教育系统名声扫地,求学者便会弃而远之,这些教育单位就无可避免地会带来自我毁灭。
社会选择是一个外在条件,它从整个社会角度产生一种制约,强迫办学主体严于自律。可见外在的社会选择机制会转化为内在的学校自律机制。当社会迁就的客观外部制约转化为教育系统的主观内部自律以后(也就是社会经济与学校教育的相关因素在转换上畅通无阻了并进而形成了社会选择约束机制),就意味着培养人才的优劣已成为决定办学者自身存亡的主要力量,也意味着学校的办学行为已被推入了进取社会效益的正确轨道。至此,一个成人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一个开放性成人教育的客观质量保障体系也就形成了(如果图示一下则为:社会选择〈主要通过人才市场〉——学校自律〈体现于各个教育环节〉——培养人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社会效益〈实现政府预期目标〉)。
所以,只有在具备了社会选择约束机制这个先决条件下,成人教育才算步入了正轨,才可能言及成人教育的放开搞活和全面开放,才可能言及成人教育的迅速发展会促进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巨大进步,而其放开的消极方面才会得到最大限度的防范。反之,则将欲速而不达,甚至带来无穷后患。同时,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选择约束机制的营造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因此,还必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从观念到行为,从经济体制到政治体制,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具体办学单位,从人事制度到人才市场等等一系列方面,都要进行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才会保证真正健全的社会选择约束机制,从而一个成人教育健康发展的时代才会到来。
三、当前我们应采取的对策
客观地讲,只有当社会选择约束机制完全建立之日,才是我国成人教育彻底放开(含开放)之时。但遗憾的是,这种条件在我国尚未成熟,因此,我们既要解放思想,更要实事求是,不可好高骛远,操之过急,而应遵循成人教育发展的固有规律,结合我国的真实国情,以科学严肃的态度,循序渐进地开拓教育事业,为将来成人教育步入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总之,我国成人教育的放开(开放)应是一个远期目标,为做好当前工作,同时也是为逐步健全社会选择约束机制进而转入成人教育的正常快速发展作准备,近期则主要应从下列方面去努力:
第一,要加快成人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强法制特别是依法治教的宣传教育,加大严格执法的力度。我国虽然已颁布了教育法、教师法、高教法等法律以及有关成人教育的一些规章制度,但许多办学单位对其既不学习,也不执行,使法规形同虚设,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使成人教育系统切实做到依法办学照章办事。
第二,继续理顺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完善具体管理章程和办法。强化办学管理是保证成人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要通过对成人教育系统的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来积极促进成人教育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推动我国尽早从成人教育大国转变为成人教育强国。
第三,坚决贯彻社会效益第一的方针,在办学主体尚难以严格自律的情况下,不可轻易的倡导本位经济效益。成人教育也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其基本经费理应由政府承担。如果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举办更多的成人教育,也只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挖掘潜力,调整结构,优化资源,提高效益等逐步达到加速发展,而不可随意放宽政策,蜂拥而起,坏了教育的根本。在制约机制薄弱的情况下,应实行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的办学原则,防止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恶果发生。
第四,为了确保办学社会效益不被冲击,办学方向不被扭曲,在社会选择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之前,国家仍应设法承担公办成人院校的主要经费。比如通过压缩开支减少浪费(即精简机关人员压缩财政支出,严禁重复建设,减少资金浪费)等办法筹措资金就是较好的方式,而不应轻率地给创收政策,让学校去自行解决。这样就可以从物质基础上杜绝成人办学目标的两重性,因为设置双重目标的结果,往往经济效益取代了社会效益,很多事实已无情地证明了这一点。喧经济效益之宾,夺社会效益之主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第五,在我国现实条件下,由于财力不足、管理失控、风气欠佳,尤其是机制缺位等原因,尚不宜举办过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而应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国民现有文化水平的客观状况出发,树立相对素质或层次人才的观念,具体应以进行岗位培训(含再就业培训)、职业技术教育、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等目前急需而又有条件实施的教育层次和类型为主。特别要注意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放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之上。
第六,在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录取上,一定要坚持必要的质量标准,力求宁缺勿滥,切忌滥竽充数。录取时务必严格按规定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定向培养招生中还应注重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杜绝学非所用的教育浪费现象。要加强监管,发现不正之风,应及时严肃查处,防止不了了之行为的发生。
第七、应改变关于取得学历证书即可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规定,因为这种规定实质上仍属计划经济体制的衍生物,反映的是一种陈旧僵化的功利取向,不利于树立为适应实际工作需求而不断求学深造的价值观念。目前社会上许多成人考生都把注意力投向学历教育特别是专科本科学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这种固定待遇的诱惑。这显然是一种误导,由此造成一些人员不管主观能力如何,也要拼命“攀高”,甚而只有初中文化也总想挤到大专班里去的虚浮现象。
第八,面对当代科技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挑战,同时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成人教育必须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通过共建、合并、协作、合作等改革形式,调整学校布局,精干师资力量,优化专业结构,充分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九,在实施教育评估中,要将定期评定和随时抽查结合起来,并建立必要的举报、复查制度和相应的执行机构,铲除教育评估中的作伪现象,防止可能发生的学校评估等级上的终身制。还应考虑组建具有独立性的社会督查机构,客观地对各类教育单位和评估机构及其工作情况施以监督、检查和评判,及时发现和纠正教育评估中发生的某些偏差。
第十,政府对各类成教系统应一视同仁,执行统一的办学管理法规和政策,严禁以各种借口和名义搞区别对待,搞特殊化。有些成人教育单位也往往习惯于把向国家要宽松的政策作为振兴自己的条件和突破口,这虽然可能给有关院校发展带来一定的优惠和机遇,但另一方面,也潜伏了某种危害性,因为它无助于教育系统内在素质的提高,反而有损于各类办学主体间的公平竞争。这种作法在实质上动摇了成人院校自律自强的信念,阻碍了成人教育平等有序的发展,因此,必须予以纠正。
第十一,要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公正合理的用人制度,这是造就社会选择约束机制,为成人教育充分放开(开放)和发展提供先决条件的基础性环节。虽然现在人才市场似乎已有所扩展,但实际上,许多选人用人仍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关系(如人情、利益、权力、金钱等),通过各种场外或幕后交易来实现的,只有那些脏、险、苦、累、难的工作才基本可以经过市场机制来选择,而那些紧俏、高薪、轻松、体面、洁净的工作虽然有些在形式上也进入了公开市场,但其背后则有很多文章,这些职业所需人员充其量也只能说是通过人才“灰市场”来确定的。因此推动规范的人才市场和选人机制早日到位,对促进成人教育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总而言之,成人教育应对国民、对社会、对未来负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客观地认识成人教育的发展和不足,不可报喜不扰忧,自欺又欺人。作为政府要尽其所能,为成人教育创造既宽松又严谨的外围环境。作为成人办学主体则要首先独善其身,并视整个社会选择的约束机制建立的程度和提供的可能性而相应地放开自己,以实现健康有序的改革和发展。只有具备了这种必要的条件和过程。成人教育才可能避免危及国家和民族长远利益的负面影响而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进,才可能在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实践中发挥自己应有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