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正义与政策指针

证券投资2006-01-20 00:00:00未知

.开头语
面对21世纪,地球村是忧郁的。一方面,未知的信息化社会给人们指示希望;另一方面,作为其基础的产业文明正在使其中的生命体染疾,其箭镞反向直指人自身,告其生命之终。21世纪希望、绝望参半。
绝望的21世纪,这不是危言耸听。人的欲忘驾着科技动力的翅膀,企高无止境,终将自落自毁 无可疑。越来越多的人们忧虑环境危机(Crisis of ennui remnant),人们有不同的原因疹断,解决之策也各异。
正确认识这种危机,并意欲正确解决的,不是政府而是市民,他们通过非政府机构(NGO),做着种种努力。分布于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团体以保护野生植物为关注的重点,这个工作对地球村来说十分重要,是十分有价值的。然而,如果仅停留于此,则易流于浪漫(romantic)的自然保全论(Carl talbot,"environmental justice,"encyclopedia of applied ethics (Son Diego,Calif.:Academic Press 1998,V.2,p.94)。此种局限往往看不清环境破坏对人类社会的灾害样态,看不清与社会问题相关联的环境问题,由此出发,解决环境问题的社会政策可能会流于表面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环境问题看作社会问题的延长线,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便产生了。
2.环境正义出台
环境问题危及生命,直接源头在产业社会。产业主义认为自然只是人应利用的资源,自然只是满足人的物质欲望的手段(instrument)。这种理念从根源上发端于支配主义世界观,这种世界孕胎于西方。西方发达的工业国对自然横蛮抢夺、压迫,以满足自已的利益要求,虽然他们构病自我,付出了代价。20世纪中期,在发达国家发生的环境灾难诉说着这一切。英国的伦敦烟尘事件,日本的水俣事件,原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等是其例证。
得知诱发公害的源头在自身的产业,发达国家通过自我控制,将引起公害的设备引渡给第3世界国家。这种情况进行到一定程度,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第3世界国家也开始发生环境问题。美国多国公司尤尼卡巴特进出于印度的波帕尔,1984年由于有毒气体泄露,造成2.,800多人死亡,20多万人为后遗症煎熬的后果。1988年则发生了意大利有害垃圾偷贩入尼日利亚可可港的事件。作为环境发达国的德国,其工业垃圾输出量占据世界首位,大量的有害垃圾运往落后国家是不争的事实。80年代初发生的韩国温山怪疾事件也是由贩入日本的有害工业物造成的。
20世纪后半期,发达国家的有害工业设备向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输出,造成全球性的(global)环境危机。地球变暖,埃利诺等气候异变肆虐,臭氧层大面积破坏,酸 雨使大面积土地坏死,巴西、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的热带林有相当数量遭破坏。而第三世界的市民处于难言的困苦中;破坏环境所得利益归发达国家市民,落后国家则负担全部灾害。利益与不利竟至如此不利不义。
随着南北国家间资源利用与利益分配不公正问题被认识,一国内的利益公正分配问题也被提上日程。种族歧视最甚的美国于80年代提出环境正义问题亦不足为怪(lbid,p.93)历史以来,黑人、印地安人、亚洲人、南美人等有色人种,在美国得不到与白人同等的地位。白人是获利者,相应地有色人种则承担着大部分辛劳。
问题是在环境问题上,美国的有色人种比起福田利益之少,相反承担着抛去福祉的祸患。在加利福尼亚,黑人与南美人生活在最肮脏,污染最重的洛杉矶南部地方。在洛杉矶,71%的黑人,50%的南美人,生活在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方,而白人只占34%。这种情况全美国各地无别。在最严重的污染地域,城市共同体的基础逐渐崩溃。投资资源被迅速回收,住宅损伤迅速,废弃学校增加,慢性不稳定雇佣造成大面积贫困。另一侧则是各种疾病 各种医疗机构积贮 (R bullard,"environmental Racism and the environmental Justice Movement,"in C. Merchant (ed). sociology: key:concept in Critical theory (new Jersey Humanities press,1994,p.256)。
由于环境种族差别主义(environmental racism),只有白人得以生活在健康的物理环境中,有色人种只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活。黑奴解放以后,60年代明确地从法律上废除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改善,但仍在一如既往。唯于环境正义流动以来,最近美联都环境厅(EPA)从政府角度开始关心环境污染的破坏和保护有色人种不被工业吞食。然而其效尚微。有关开发的地域划定,设施计划,以及城市规则的各种委员会,大凡由白人决定,参与其间的人们从结构关系意义上一定是替白人说话的。
就在不久前,连美国的环境保护团体也未对环境正义问题有多少关注,他们的工作目标只是保护野生动物、开明的资源管理、减轻污染、控制污染等等。主流运动之所以循这样的方向发展,是因为运动的主导者是中上层白人,当然受到这些人的支持。现在则不同了,有色人种的草根民主形成大的影响,环境问题与社会正义的实现紧密联系起来。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认为:"环境危机如若不与社会正义联系起来是不会得到有效解决的。"(Ibis,p.261)
将环境问题做为社会问题的引申来考虑有其道理。西方的支配主义世界观是其传统的主客二分法(subject-object dichotomy)与支配主义逻辑(logic of domination)的联姻产物。分主体与对象为二的二分态度衍生优劣价值的支配理念,有作为的优等的人侵夺劣等的动物与自然,引起当今时代的环境问题,而对自然的压迫是早已存在了的。上层阶级、白人、男人作为主体以所谓劣等的被统治阶级、有色人种、女人为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加以压迫,此即阶级、种族的对立之源。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问题,不过是人类社会内部阶级、种族、性之劣根上生出的蘖之一枝。
在这个意义上,布莱恩特(B.Bryant)认为"环境表现为能够维持持续共同体的文化规范及价值、规则、规定、行动、政策、决断等"。在这里,"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得到尊重和崇尚,是恪守分配正义的共同性。"(Bunian Bnyant,"Introduction,"in B.Bryant (ed) environ mental justice:Issues,Rollicks,and Rotations Washington,D.C,Island Miens,1995,p.6)。这里"批判了环境正义是讲环境问题能离开社会正义并以社会正义为先导的见解,相反认为阶级、种族、性是探究社会与经济关系问题的核心。"就是说"以阶级、种族、性为根据产生权力、机会的不平等,任何由这种差别促成的环境破坏和灾害,将不偏不党为系铃者解铃。""环境正义与当今剥削、不平等及一些集团持有特权的生产机制、福祉关系相关联。"现在是对此挑战的时候了(C.talbot,"environmental justice,"p.93)
环境正义是解决环境问题在社会问题的延长线上找到的契合。环境正义是杠杆,尽可能控制不得已的开发,维持可持续的社会发展。这看似未脱离以往以人为中心的旧套子,也确有人有这种忧虑。但这是一种保守的思维方式,事实上不可将环境问题,例如野生动物植保护等问题孤立起来思考。环境问题是自然与社会通一的问题。
3.社会正义、环境正义及其政策
什么叫正义?通常什么事情得到公正(fair)的处理,谓之正义。其实与正义最为密切的表现是应当应分(desalt)(Tom L. Beauchamp,philosophical ethics knew York:McGraw-Hill, 1982,p221)。人们得到他所应然之待遇即被视为体现了社会正义。因此,将正义理解为分配意义上的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是对正义的具体理解。
严格意义上的分配正义是指利益(benefits)与承担(burdens)的适合。下面考查几种作为当今主流的道德、社会正义理伦及与环境问题的关联,考查他们作为环境正义论的坚实程度及其相关政策情况。如温兹(P. Wenz)所指出:"环境问题很特殊,为全球所关注。所以可将分配正义论与环境问题联系起来,一体考虑他们的包容能力。"(peter S.Wenz environmental justice CA1bamy:state university oh New York press,1998. xii)
休姆(D.Hume)认为正义被提升是由于处于共同体中的人,其利他心受到限制,满足人的需要、欲求的手段即资源不足。在资源不足的前提下合理分配的制度产生出来,这个制度的公正性成了问题。
在道德理论方面,古典功利主义(utilitarian ism)将最大限度地给绝大多数人以幸福视为应然、义务。功利主义以有用性为根 ,以受其影响的所有人将快乐、幸福、善最大化,而不是将痛苦、不幸、恶为最大化为一般原理。功利主义认同符合原理的有用性,即社会的有用性而在这个过程中部分人将集中蒙受不幸、危害,即招来利益与承负不公正的正义论问题。
当今时代,以功利主义为底基的主流经济理论以潜在补偿基准(compensation criterion)来测定,某集团所得大于另一集团所失,则认定这种行为是有利的而加以接纳。当然,从理论上讲,得利集团可以对受害集团进行利害补偿。那么从环境定义角度看,在一个社会内从利害对比所生出的有用性(net utility),并且以此补偿适量的经济利益量是否可以成立?要说明此一问题,分析政策案例最能给定明白无误的指向。
在美国纽约的北部有个叫约克谢的村落,里面生活着3,850名村民。布芬宁贝里企业要在这里建一所无害地域垃圾站。当然这一代居民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关财产损失补偿、公共保健(rustic health)损失补偿也可以是丰厚的。但最终约克谢有投票权的人中70%反对建垃圾站,居民对策委员会全体一致拒绝了企业的提案。居民们明白自己的后代受公共保健危害,自己的居住环境被破坏,这不是用金钱能补偿的(t.W. Hartley,"environmental justice:An environmental civil rights value Acceptable to all untold views," cnuiconmental ethics 17 (1995),pp.283-84)。可见功利正义承认不公平的分配,认同环境非正义,以经济补偿支撑倾斜之理,这种经济学政策是失败的。功利正义及其相应政策潜在着诸多问题是不言而喻的。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则与功利主义不同,他们着眼于个人自由的前提,试图建立公正的社会制度。约翰·鲁克(John Locker)在《市民政府论》(Second Heavies oh Civil Gouenment)中试图论证神赐给人的自然在原初之时私有就是可能的,他认为人各自是心与身的主人,即人的劳动力归自己所有。人将自己的劳动支付给不属于任何人而属于劳动者自己的那部分自然,进而占有这部分自然。鲁克以此来论证财产私有的合理性。
诺基克(R. Nozick)接着鲁克的思想,并重视获得财产权的历史过程性。他提出:"首先,根据正义原理,得到财产的人获相应财产所有权。其次,在权力转移的意义上,根据正义论原理,从别的有财富权的人那里获得财产的,获得对那份财产的所有权。第三,任何人不从前述正义论原理出发,不能获得对任何财产的所有权。"(Robert Nozick Annette,state,and utopia new York:Basic Books,Inc,pulsates, 1974, p151)
诺基克以个人自由为最高道德准则,在他看来一个社会只有公正地自由活动获得财富,并自由转移才是体现正义的社会。国家的职责就是使个人的自由创造活动不受压抑。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和福利主义要求人人劳动,以求平等,这必然压抑个人自由,因而加以反对。自由主义持有正义过程论,他们主张国家尽可能少地干与个人自由,主张最小国家论。
自由主义至少不允许在社会效用性名誉下损害个人自由与财产权的政策,在这一点上它与功利主义分镳。他们认为任何个人或集团如果损害了别人的健康或财富,必须依据正义原理予以赔偿,并认为这是合理的解决。例如美国的尤尼恩·卡巴德在印度的保帕尔市,由于不注意发生事故,将有害化学气体排出于居民区近处,许多人因此丧命、染疾。自由主义则认为要求肇事企业赔偿所造成的个人生命、健康损失是正当的,当然这种解决不是以恢复原状,只是最底线的补偿而已。这样以后,相应政策就会引导企业和个人都将加入被害补偿保险。
与之相反,我们可以听到另一方面的事例,就是自由主义的正义论在环境问题上的不合宜。美国中部的密苏里州有个泰姆茨比奇小镇,这里的居民们每在夏日饱受非封闭公路上的灰尘的侵扰。为了防尘,从70年代开始在公路、牧场涂上了废油。其后几年镇上发生了一系列事件:飞鸟隧地而死,猫狗突然死掉,牧场里的马猝死;居民们或染肺癌、肾癌、喉头癌,或得肝病,或有孕妇小产。查证其原因是在十年后的1982年。联邦调查局发现上述所涂废油是有害的,而在70年代当时,企业和科研人员尚不自知。
泰姆茨比奇的居民们生活于有害的环境中,他们的财产价值大打折扣。对此自由主义者们应主张以何种政策解决呢?大约要指控生产有害物质的企业,可是随着有害物被暴光,那些生产企业已濒临破产边缘。自由主义者会进一步出策将企业相关人员投入监狱,然而这些对蒙受灾难的居民们没有什么补益。
给自由主义者留下的唯一出路是给被害者以相应的补偿,然而或因加害者不明确,或因加害者没有补偿能力无法实现补偿,自由主义只能诉诸政府。但这也是自由主义者无法落实的。因为自由主义者主张最小国家,最小国家的有限财政去做此种补偿事,未必是公道的(P. Wenz,environmental justice,PP.66-67)。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类似的有害物不断产生出来,类似事件将不断发生。自由主义无法提出可以解决时蔽的政策,他们距环境正义尚有距离。
自由主义主张财产私有,尤其强调土地私有是财产私有的出发点。一旦自由主义与资本主义结亲,各经济主体在自己占有的土地上,如果有利可图,那块土地的环境的堕落一般是不可免的。印地安人认为,人将自己的劳动力投放于自然中,与其说自然的一部分归自己所有,不如说劳力投入所得自然生产物属我,而自然永远是全部本身。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持有此种见解呢?(Andrew Mclanghlin,Regarding Nature Cadbur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3,p.24)
印地安人只将自然的产物归已,而将自然全体归大家,不归任何人,他们的生活理念是环境亲和。比较起来,反对自然私有的马克思主义比自由主义更具自然亲和意义,至少这种理念排斥为了个人利益而恶用自然。事实上,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后,前苏联在其初期采取了自然亲和政策。1920年,南乌拉尔被定为自然保护区。在那里除了科学研究所需,狩猎、垂钓被禁止,就是一个鸟卵也是不许乱动的。到1935年,莫斯科人口被限定为不超过500万,在其外廓设计了生态学的保护计划(Ibid.,p.49,53)。自然属人公有,依据中央计划经济的社会体制,如果实施生态亲和的政策,在自然保护方面会是十分有效的。然而这种计划及其实施未能持久,很快就夭折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首先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的产业主义。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侈谈正义是徒劳的,但他并未否定正义本身。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确立了,消灭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分配的正义理念。这里有两种正义的理念:其一是在生产手段公有化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其二是到了发达的共产义阶段则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Z.I. Husami,"Maxi On Distlibntive Justice,"Philosophy and numeric allies 8(1978),pp.27-64,Replanted in b.Jessop (ed),Karl Marx's social and political hell thought Colton:Routed,1990,V.IV,P.432, 435)
如何看待环境问题上的适用性原理是十分犯难的事情,这个问题并不直接与分配问题相关,而是引向原理框架的定位。在这种情况下,谁需要?由什么内容来决定?问题可以是环境亲和的,也可以与此相反。但在这个需要是人的需要的情况下,在最低的生之需要的条件下,环境正义也符合生态(eco-justice)。然而人的需要不会限制在生之需要的底线,就连共产主义也是建立在压迫自然的产业主义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认为自然为人所活用才具有价值,这分明是工具主义。正因为如此,共产主义革命以后所推行的环境保护政策只能半途夭折。在劳动投入原理通行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遵循需要原理,要想发展至高级阶段,先决条件是物质充分涌流。假定人与人的压迫消灭了,对自然的压迫依然存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从自然界强夺利益,制造出污染和公害,社会主义则从自然获取利益, 而将污染的公害诉诸无语的自然界。马克思主义的根基在产业主义,很难实现自然亲和。
劳尔斯(J.Rawls)的社会主义论定位于自由与平等的统一并立上。他虽同诺基克同样认为功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在于分配定格化,但对诺基克所谓自由主义的公正也大不以为然。他所青睐的是过程与结果皆取向正义的原初主义立场(oliginalnosution),即社会契约。在他看来只要认为对自己有利,别人也有如此想法,则分配原理之公正合议是可能的。
合议的大要可分两种情况,其一是关注于权力与自由、机会与权限、投入与所得等价值极大化问题。 其二是将最恶的情况压低至极。在争取最大化价值成为未知的情况下,选择后者即,恶最小化之最大值(mainline)。
利益与损失之合为零的情况下,原初立场上的人们就会争取平等的一份额之分配构想。但是鲁尔兹认为上述之合不是零而是逞逐渐上升的趋势,体认合理性的社会成员或许获得比应然值更多的价值,亦或获得少于应然值的价值,但他们仍会认同这种社会制度。他们也当然想到,绝对平均带给社会的是活力减少,最终全社会所得锐减,自己的损失亦在其中。但在其本权力方面,与财贷不同,任何损失都意味着为他人所侵夺,必须加以捍已。这样,鲁尔兹的正义论包含两个方面意思:其一,每个人都有与他人相类似的独立于他人的、广泛自由的平等权力;其二,社会不平等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a.对较少得惠者是最大利益;b.对一切人,职责、职位是均等的,公平的。
鲁尔兹的社会正义论比起自由主义更合环境正义原理,为泰姆茨比奇事件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方法。由于在路上涂洒废油造成对居民的损害,但或因施害主体不明,或因施害者无力补偿损害,则可施行国家补偿的近似法。施害受害都是在未知条件下、发生的,施害者可以寻找一切可能躲避法律责任(P.Wenz Environmental Justice,P.244)用社会补偿的办法,可以补救无辜受害者的损失。
勒布克内尔事件也与此相类似。某产业者开挖连通五大湖的运河,因经济状况突变,于1910年中断挖掘,到1940年,胡克卡密克尔化学公司买断这一地域。化学公司将废弃化学物品填入沟内,上面封上土,后来在这里建了学校。1970年初开始,这个地方多发肝病、心脏病、孕妇流产。美国联邦环境厅经过调查结果断定,多病为地下化学废 物所致,并于1978年该地域被宣布为环境灾难区。对居民迁移所造成的损失,由于责任主体不请,美国第一次于1980年制定了"休配尔芬德"(Superfund)法(说法正式名称为"The Somrl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plens,Compensation,and Liability Act oh 1980。")用超越一般性损失补偿的基金,由国家出面做了低限解决。鲁尔兹的理论是历史地对休配尔芬德法的制定起了作用,虽不得确证,但从逻辑上证明该法的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由此可见,鲁尔兹的社会正义论比起别的理论更合环境正义。
鲁尔兹的理论亦有限局性,他构想的单一社会中生活的人之正义原则,合于一国范围而不合于国际范围,在南北环境非正义问题上,暴露其局限性,在当代与后代间环境破坏与受害问题上,其理论也显出无能为力,对非人的动物等的关怀也成为不可能。
温兹 (P.Weny)不管鲁尔兹同意与否,对其理论给予了发展,使其理论具有尽可能大的普适性。他假设了电影斯塔特雷克宇宙飞船的船员们飞离地球,飞至与地球相似的另一星球,在那里定居的情况。船员们因光的作用,分解为各要素,而后重新组合。在未知的条件下,这此船员大部分重组为贫困者、未来一代,佛教轮回中的动物。他借此透视正义之意义。这样,在相对厚度的未知冥冥中,国际环境正义,乃至对动物的关怀、尊重都成了可能 (P. Wenz,Environmental Justice,pp.247-49)。这样未知条件的契约成了正义的源头。
这样一来,局限依然如故,温兹也清楚这一点。其一是鲁尔兹的理论以为尽可能多是优越的,进而陷入主张消费最大化的误区,这是与环境亲和理论相悖的(Ibid.,PP.246-47)。其二是无法关注动物、植物、江、山、湖等的生态,不存在对动物的不公正,对植物、自然界无论怎么施为都不存在不正义的问题,这是决定性的局限(Ibid.,P.250)。
4.结语
正义随着思想史进程确定其公正性,进而引导内部成员得到应份的待遇。正义与环境相联系有与以往不同的丰富内容。开发环境所得到利益集中偏落于一些集团的囊橐,另一些集团则要承担相应的灾害。这里的利益集团主要是发达国家、白人种、统治阶级、富裕层、男性、成人、当代人、人;相反被害集团主要是落后国家、有色人种、被统治阶级、贫民层、女性、儿童、后代、人以外的自然动植物。环境问题特点在于其自身循环,使所有在其中的存在蒙受灾害,从长远的观点看,没有幸免者,环境问题须从长线上看,必须保护野生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另一方面,眼下蒙受环境破坏的损害问题,制止非必须开发,这些问题也是当务之急,这些虽不是环境问题的全部,但又是非常主要的组成部分。
与以往的社会正义与道德相联系,可以有多种关于环境的理解。古典功利主义及其社会政策强调社会有用性,主张全社会共同富裕,但会扼杀集团内特定的人或集团的权利。与此相反,自由主义将个人自由与生命、财产权放在首位,但是一遇环境问题,则因被害者不明确,或明确了被害者而无补偿能力而无可对策。最小国家理念与解决这类环境问题的实际需要是冲突的,这种国家无法获得足够的资财以付出补偿。
马克思主义反对为私利分割自然,比起自由主义能有效地保全自然。但是,如现行社会主义所见到的,由于施行产业主义自然意识形态,在千人一面的社会过程中,必然破坏自然。社会压迫消灭了,对自然的压迫一仍旧惯。
鲁尔兹的社会正义论提供了许多环境正义的具体设想,一方面坚持自由主义原则,一方面试图对自由主义的问题有所解决。具有代表性的主张是施害责任不清或清楚了施害者为谁,但其无力补偿受害者,则国家组织社会力量哪怕是在最低限度上解决补偿等问题。而如果按温兹的主张,加厚未知层,在许多情况下可以施用更有效的社会政策。这样,南北问题、当代与未来问题乃至人与动物问题的解决不是不可能的。
鲁尔兹的环境正义论具有制定阻断不公正的受损制度,推行具有补偿蒙受灾害内涵的政策。但是他提倡促进消费,与主张保护自然的大道理,似难步调一致。他也未提出保护植物、动植物种和保护生态的具体措施。当然这些局限仍是正义论一般具有的局限。传统上,正义论保护个人的权力,保护个人所应得,从方法论上属于个体主义,从终极意义上与保护种、保护生态平衡是相龃龉的。因此,在当前发展包括保护种、保护生态的全体主义生态正义论,恐成为必要。这样就可以走出以人为中心的消极生态保护眼界,走向脱出以人为中心的积极生态一途,就不难较有效地解决环境和生态危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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