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宗教与科学是人类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的相互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仅仅是一种矛盾和冲突关系。作为能满足人们不同需要的两种社会存在,宗教与科学之间确实有矛盾和冲突,但在人类生活中,二者又可以表现为彼此独立、和平共处,有时还会相互促进,而且这后一种情形还更普遍。
宗教与科学的相互关系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问题。然而对于这一问题,人们至今仍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人们现在的观点多停留在那种把宗教与科学的关系简单地看成相互矛盾冲突的水平上,而没有看到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得多。事实上,宗教与科学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基本方面,它们的关系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宗教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固然是人们最容易看到和感受到的,但这毕竟只是宗教与科学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而且根据我们的考察这还并不是它们相互关系的主流。宗教与科学既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又存在相互独立和相互促进。而且后一种情况还更普遍。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与其说它们之间是相互冲突的,不如说它们之间具有更多的统一性。本文就是试图对宗教与科学这种复杂关系作初步的说明。
一
在人类社会,自从文明产生可以说宗教就伴随着产生,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几大宗教都有着一千多两千年以上的历史而科学尤其是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现代科学,其历史则要短得多。不过如果追溯到较古老的科学形态,其历史亦有千年以上。在历史上,宗教和科学,它们之间虽不乏冲突和矛盾,有时甚至是相当激烈的冲突和矛盾,但在更多的时候,它们还是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社会中起着不同的作用,相互之间和平共处。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可以说更是如此。宗教与科学之间的这种状态就是一种相互独立、和平共处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宗教与科学各自独立存在,互不干扰和影响,各自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变化。此时,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是一种科学和非科学的关系。宗教是一种非科学的东西,它有其自身的特殊存在形式和发展规律,但它与科学并不发生根本的冲突,所以不会影响科学的发展。此时,尽管宗教在思想上和价值观上并不是科学的,但它并不反科学,而是保持一种中立立场。而此时科学也努力将自己的研究领域局限在某些特定的领域,避免卷入无畏的神学争论,对宗教神学亦保持一种中立态度。这样,宗教与科学之间就可以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为什么宗教与科学之间会出现这种相互独立、和平共处的局面呢?如果按照某些传统的观点,宗教是一种虚幻的颠倒的世界观而科学则是有关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真理,宗教与科学是根本对立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宗教与科学之间的相互独立、和平共处的局面是不可想象的。然而如果我们不是仅仅站在宗教和科学本身来考虑问题,而是站在整个人和人类的需要角度来看问题,这种疑问就会迎刃而解。众所周知,科学是建立在逻辑理性基础上的对事物作客观认识的知识体系。当科学知识通过技术设备的转化运用于生产实践中时,它就可以创造出各种财富以满足人的实际需要。而宗教则是人们试图超越自身有限性而走向无限性的形式。通过宗教生活,人们可以在对神的信仰和追求中摆脱各种烦恼、痛苦和恐惧,获得内心的安宁和自由。在具体的功用上,科学是功利的,它主要是为人提供各种现实的生理和心理尤其是生理需要的满足;而宗教则是非功利的,它提供的则是超超越功利超越现实的精神需求和价值需求的满足。对任何社会来说,不仅需要功利性的现实需求的满足,以维持人的生存和社会存在;同时也需要超功利的精神需求和价值需求的满足,以维持人的存在和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可见,宗教与科学都是任何社会需要的反映,它们不仅不是根本对立的东西,而且是相互补充的东西。它们同时存在以满足人类的不同需要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和必须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宗教与科学的相互关系中,他们的相互独立、和平共处也必然是一种最正常最普遍的情况。由此,我们对当今社会一方面科学日益发达,另一方面宗教也繁荣昌盛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二
宗教与科学虽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和平共处,但毕竟二者又是在本质上不同的社会存在,所以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又会发生冲突,有时甚至是相当激烈的冲突,从而对它们各自的发展产生影响。
宗教与科学的冲突首先是源于它们在思想方式上的根本差异。科学以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性把握为目的,它必然要求在思想上遵守逻辑规则,重视思维活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强调概念和命题的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而宗教则把从精神上摆脱因自身的有限性而带来的烦恼和痛苦作为它的目的。宗教因其追求的对象是超现实的绝对和无限,所以在对其合理性的论证中,它必然以对无限绝对的神的信仰为基础,诉诸于人的直觉和顿悟,依赖人的情感体验,其思想是非逻辑的,其概念和命题也不具有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正因为如此,所以科学思维与宗教思维就有着本质的不同,当它们用在各自所适合的领域思考问题的时候,它们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但如果超出了它们各自适合的领域,把宗教思维伸向科学领域或把科学思维伸向宗教领域的时候,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例如氧原子的存在方式问题和神的存在方式问题就是典型的科学问题和宗教问题。假如科学以其实证方法研究氧原子的具体结构,宗教以其思维模式思考神的具体存在形式,它们之间是不会发生冲突的。但如果神学家要以其神学思想来说明氧原子的产生存在,科学家要以其科学理论来论证神的存在与否,其矛盾和冲突就必然发生。这种矛盾和冲突在二者可能发生交叉的领域或科学尚缺乏了解的领域,如人及其精神领域和社会领域等更容易发生。在宗教与科学发生冲突的历史上,在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早期,其冲突产生主要是由于宗教神学在社会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受到科学理性的挑战,宗教企图维持其神学的至高无上地位而引起。如十七世纪对哥白尼太阳中心说的批判和对布鲁诺和伽利略的迫害就是如此。此后科学不断发展,神学的至高无上地位被推翻,回到了自身合适的领域,这种冲突逐渐减少。虽然今天仍在某些地方存在以宗教的理由要求禁止讲授进化论的事情出现,但已很难在社会上引起反响和共鸣,更不用说获得普遍的支持了。当然在另一方面,许多冲突也因某些科学家对宗教的激烈批评而产生。直到前不久,这种用科学理论来批评宗教的事件还经常可以看到,但这种批评也多半是就某个具体问题而发,不再像过去那样否定整个宗教的合理性。
宗教与科学的冲突除了表现在思想上之外,还可以表现在活动方式上。宗教活动是一种信仰活动,而科学活动则是一种理性思维活动;宗教活动更多的是感情投入和超现实的精神企求,而科学活动则强调理性思考和客观的求证。这样,在人的生活中,宗教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就有可能出现。具体来说,这种活动上的冲突又表现在两个层次,即个人层次和社会层次。就个人层次来说,表现为个人进行科学活动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冲突,尤其是一个科学家就可能受这种冲突的困扰。就社会层次来说,表现为科学活动的组织和宗教活动的组织的矛盾,如科学教育与宗教教育的矛盾等。
至于宗教与科学矛盾和冲突的解决,我以为既不能像宗教迫害科学那样压制科学发展,这也是现代社会普遍不能接受的;也不能简单地以科学来否定宗教,限制宗教。而是要让宗教和科学各自回到自己适合的领域,划清宗教与科学在社会生活中各自的界限,让它们各自去发挥它应有的社会作用。具体来说,就是要让宗教退出世俗和实用功利世界,回到精神和情感生活领域;而科学则集中致力于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而不要去干涉超现实的精神生活事务。
三
虽然宗教与科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观念、两种活动方式,尽管有时它们也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甚至是相当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但总的说来,作为与人的存在有本质联系的宗教与科学,它们在大多数时候是和平共存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它们还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方面,宗教可以促进科学的发展。从总体上来看,宗教是非科学的,但这并不排斥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上它包含着科学的内容。比如在基督教《圣经》中就包含某些地理学知识。在东方的宗教中,有关的科学内容就更多,如佛教对人的感觉和意识的认识就包含了非常丰富的科学内容,其对感觉的分类和对人的认识过程的阐释,可以说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更是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道教的典籍中,有关医学、养生、气功、天文、地理、化学等学科的内容可以说随处可见,尤其是炼丹化学、医学、养生学、气功学等更是它的基本内容。直到今天,中国的养生学和气功学的绝大多数文献仍来自道教。可以说,佛教和道教,尤其是道教为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中国古代科技的许多领域,离开了宗教,我们很难想象它能得到发展。
宗教对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除了宗教思想的某些内容具有科学性之外,还有就是宗教信仰对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激励作用。对于一个由某种宗教信仰的科学家来说,更能够超越现实的功利性去进行研究,它更能够激发出科学研究的热情尤其是一种持久的研究热情,保持科学信仰,具有坚忍不拔、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而这些可以说对于要取得巨大的研究成果是十分重要的。事实上科学发展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其成就都是在一定的宗教信仰支配下取得的。
此外,某些宗教活动也可以起到科学发展的作用。如道教炼丹活动就导致了中国古代化学和气功科学、人体科学的发展;道教和佛教的修行活动则推进了人们对自身精神意识活动的认识
另一方面,科学也可以促进宗教的发展。这有两种情形,一是某些科学理论有助于某些宗教教义的阐发。如在基督教发展史上就不断有神学家借助现代科学的发展来阐释神学理论,以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许多科学发展的技术和设备会不断被宗教利用,以提高宗教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使宗教得到更快的传播和发展。
四
从更深一个层次来看,宗教与科学其实还存在本质上的同一性。首先,宗教与科学都是由人创造出来的,都是满足人的需要的东西,都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部分,它们都统一于人这个共同的基础之上。人与动物之不同,就在于人不仅具有物质性和生理性的生活,而且还具有丰富的精神生活,且这两种生活还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正因为如此,物质生活、生理生活、经济生活、道德生活、政治生活、艺术生活、教育生活、科学生活以及宗教生活等才都成为人类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物质生活、生理生活、经济生活、是为了保证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维持人的生存和繁衍;道德生活和政治生活是为了维持人类社会的秩序和安全,以为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提供一个稳定的秩序;艺术生活则可以是人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教育生活为人提供成长的条件和途径,使人成为能适应社会生活的真正的人;科学生活则促使人去客观地认识和理解人自身和周围世界,以为人的活动提供理性的科学依据;至于宗教生活,则是为人在精神上超越自身的有限性去追求自身的完满提供一种条件和途径,同时它还为整个社会提供一种终极的思想价值观和追求目标。可见上述各个方面都是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人类生活都将难以持续下去。虽然以上各个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对人和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有异,但它们都是人创造的,都能满足人的特定需要,因而在根本上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一致的。
即使从宗教与科学的表现形式上来看,它们之间也存在根本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就是表现在它们的思想的终极基础上的信仰性。在一般人看来,宗教是非理性的东西,是一种对超自然的神灵的崇拜和信仰;而科学则是理性的,是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完全客观的解释,其中不存在任何非理性的东西。然而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宗教确实是以对超自然的神的绝对信仰和崇拜为基础的,在宗教生活中,对神是不可能进行理性的分析和思考的,也不允许进行理性的分析和思考。如果一个人进行这种分析和思考,并对神的存在和作用提出质疑,那宗教在他生活中存在的基础就会受到动摇,宗教生活也不可能再存在下去。对科学来说,虽然,对某个具体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是理性的,但其思想的终极基础却离不开信仰,而且必然是信仰。比如当代科学面对自然界时,它是以认定自然界的物质性为基础的,然而整个自然界的物质性则是不可能用理性分析的方法去证明的。犹如认为通过科学研究可以解释自然界固有的规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信仰,即对事物规律性的信仰。在社会科学,情况就更是如此。比如人人自由、平等的状态是人类社会最公平、最理想的状态,这一公认的社会准则得到了什么样的理性证明呢?不过是一种信仰。在科学中,这些信仰虽然是非理性的,但又是不可缺少的,它们像一个个不证自明的公理构成了科学理性思维的基础,没有它们,科学就不可能产生和存在。由此可见,宗教与科学在思想上的终极基础上其表现也是一致的。
总之,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既有相互矛盾和冲突,又有相互独立和相互促进,而且总的说来,矛盾和冲突固然存在,但主流还是统一。那种把宗教与科学看成是一种水火不容的观点如果不是无知至少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