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随着本轮行情的深入,券商的投资力量再次显现,一方面,自营投资的业绩好转,另一方面,集合理财计划正聚集起一股新的投资力量。
集合理财百亿待售
虽然还没有正式开始卖,但是东方证券的第二只集合理财产品,已经开始有投资者预约了。该公司表示,去年销售第一只理财产品的时候还比较艰难,动员了各个营业部及代销网点。今非昔比,主要是由于去年第一只产品较高的收益率给投资者带来了信心。券商集合理财规模正在壮大。据初步了解,今年计划发行的产品规模接近百亿,产品有股票型的,也有基金宝(FOF)。目前,海通证券已进入产品推广期,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东海证券等在筹备新的产品发售。
去年已经成立的集合理财计划陆续实现分红,体现出不俗的业绩。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等的集合理财产品已经陆续分红。各家均按每10个单位计划份额计:招商证券的基金宝两次实现分红,第一次分0.25元,第二次分0.30元;中信证券“避险共赢集合资产计划”派发红利0.16元;东方红1号派发0.58元现金红利;光大证券阳光理财计划派发了0.25元现金红利;华泰证券的紫金1号在成立仅两个多月之后,也于近期快速分红,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近期不少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席位也常常登上个股涨幅龙虎榜,有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还进入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新规将有助规模扩大
业内人士透露,证监会正在就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这一规定已经在去年年底在券商内部征求意见,预计新的规则很快能够出台。此后,有可能对集合理财业务、定向理财、专向理财等业务进一步制定细则。据悉,这些规定对券商的受托理财业务范围、集合理财产品推广日期的规定将更加宽松。
凭借集合理财产品,券商重新将受托投资业务做大。去年年底,国泰君安的“君得利”销售之后,券商集合理财计划,规模已经达到百亿左右。招商证券“基金宝”累计规模超过22亿。
加上已经开放的招商证券“现金牛”,招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超过66亿元,约占券商集合理财市场的40%以上。从收益来看,该公司去年的受托投资业务收入达到5098万元。今年,有创新试点券商计划发行一到两只产品。如果创新试点券商数量增加,或者集合理财计划放宽到规范类券商层面,则这一市场规模将更加可观。
投资新梯队成形
本报统计数据显示,350余家券商重仓股在今年大多都有较好的表现,涨幅最高的一些个股涨幅接近50%,如重庆啤酒。他们的背后多是一些中等规模的优质券商。有几家券商所持有的股票,涨幅明显领先大盘。
业内人士一般认为,通过“自营差价收入、投资收益和资产减值”三项财务指标,基本可以看出券商在自营投资上的收入情况。2005年,自营业务收入前几名券商都实现上亿收益,如国泰君安、广发、光大、红塔、东方、招商、华泰、长江、第一创业等。排名靠前的一些券商如广发、光大、红塔等已经连续几年在弱市中保持了较好的盈利。光大证券证投部总经理杨赤忠表示:去年这些自营盈利的券商当中,有两个特点:一是创设权证业务量较大,二是往年的计提带来的资产减值冲回对2005年自营收入有正面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47家券商的数据来看,自营业务收入和公司的净利润指标之间体现出越来越强的关联度。在盈利的21家券商当中,自营业务均为正收益,有些自营业务的收益甚至是公司净利润的几倍以上。而在亏损的26家券商中,除了极个别投资收益较好外,12家券商的自营业务是亏损的。
自营业务在各家券商中的定位不尽相同,例如,中信证券对自营业务并不倚重,但红塔证券等一些中小券商这两年主要利润来源却是自营。业内人士分析,这也体现了今后券商的专业分化。
自营有望重现激情
“今年公司的自营会激进一些,他们总体认为市场的机会比较多。”近日,一家券商老总这样表示。由于行情转好,券商自营部门的利润指标也相应提高,有的券商今年定的指标比去年完成的高20%-30%,有的则高10%以上。
在操作上,光大证券相关人士认为,今年面临一个策略调整。在去年的弱市中,对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质地要求苛刻。该公司去年的自营规模不断缩减,可能整个组合的风险值会高一些。另有一位证券公司负责自营的老总则认为,今年应当更加重视个股的发掘,对于指数的变化并不过多关心。红塔证券则表示:会前瞻性地选择一些公司长期持有,对股改之后产业并购的机会加以关注,下半年一些个股的交易机会值得把握。两家创新试点券商都表示,今年会把创设权证业务和股票投资作为两个同等重要的方面考虑。此外,几家大券商的证投部负责人都表示,会比较关注今年的IPO,希望把握可能的机会。他们普遍表示,不会像基金等完全代客理财的机构那么中庸,操作上会激进一些,相对而言,由于券商的自营为自有资金,而集合理财计划大多都设有封闭期,因此,券商更希望追求资金的绝对回报率,而不是简单的业内排名和净值。
一家大券商的自营部老总表示,投资操作早已摒弃了过去的不规范手法,虽然这样做未必能赚钱,但是可以避免过高的亏损。去年公布的《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指引》从多个方面对自营业务作出规范,此外还有关于净资本的业务规定,对自营的规模也有了限制。可以说,那些问题股票、问题券商都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风险正逐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