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乡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镇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文件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xxxx年x月正式与第三方安全机构签订合同,采用政府购买方式,更正规更专业的深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春节间x镇联合专家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形成检查报告,下发至受检查企业,要求企业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交至镇安办。专家指导提出整改意见,镇政府加强监管督促整改,通过这种闭关管理,使得企业隐患不留死角,在消除隐患的同时也提高企业自身安全意识,让企业在更加安全的状态下发展经济。在检查的同时,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结合职业卫生预控系统情况,提醒督促企业及时给员工做体检、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具、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等,更全面的督导企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使企业渐渐形成隐患自查自改的好习惯,让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达到进一步成长。
第二篇:2012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榆次区继续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曁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榆次区安监局
尊敬的省专项整治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榆次区安监局对各位领导莅临榆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区今年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全年专项整治的工作思路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区迅速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在今年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会以后,我们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区继续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榆安监发[2112]50号),成立了区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工作措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全面开展第一阶段隐患排查
近期,我们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冶金等工贸行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安监局牵头组织成立了冶金等工贸行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各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目前,我区集中整治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已有条不紊的展开。
二、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以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简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我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专项整治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3.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国家及省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冶金等工贸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4.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使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方法
(一)继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回顾2011年,我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通过努力,我区得到省局公告认定二级标准化的企业有2家,市局公告认定三级标准化的企业有7家,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名列前茅。这样的成绩为我们2012年继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累了经验,提升了信心。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我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区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意见》(榆安办发[2012]7号),明确了今年我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因此,在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将把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推进设施设备技术升级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坚持“打非治违”工作
在冶金等工贸行业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即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局部进行治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并酿成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从严进行追究,严肃处理。
(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根据市局《关于下发2012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通知》(市安监人培发„2012‟2号)要求,我们将对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摸排、统计,协助市局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同时做好我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使企业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们将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总之,我们将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条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抓手,努力完成我区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第三篇:2012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1
2012年冶金等工贸行业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xx县人民政府
(2012年5月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县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将xx县冶金等工贸行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专家给予批评指正。
一、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x家,其中冶金企业x家,机械制造企业x家,均因证照不全而停产整顿。
二、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周密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x月x日召开了关于继续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曁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x月x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打非治违工作会议。根据《xx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化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xx市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化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印发了《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民爆、冶金、机
械等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成立了县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工作措施。要求各乡(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落实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整治方案内容》和工作安排部署,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冶金等工贸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各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安全生产承诺,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和安全生产一把手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包班、包人”的三包责任网络,把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各企业负责人头上。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x月x日至x日,对全县范围内的企业实施了“地毯式”排查,其中共检查冶金、机械企业x家次,下达整改指令x份,现场检查记录x份,发现隐患x处,整改x处。
(三)循序渐进,扎实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我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县安监局下发了《xx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县2012年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今年我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要求我县3家企业在2012年底达到三级标准,2015年底前,全县冶金等
工贸行业企业全部达标。把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查严整,认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我县在冶金等工贸行业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下发了《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冶炼企业停产整顿的通知》文件,依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和行业准入条件的3家冶炼企业和1家机械制造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安监、电力等部门严格执法,对企业采取了停电措施,同时要求各企业要主动配合进行整改,待整改后,向县安监局申请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经专家审查验收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各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永不言好,责任重大,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今后,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加快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对冶金企业的监管力度,把安全大检查引向深入,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四篇: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方案
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严格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作对象底数清、安全检查家家到、问题隐患动态报、整改落实要闭环、责任清单条条明、宣传培训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对全区//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家家到,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
检查要做到全覆盖,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
围绕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检查以下重点内容:
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氛围营造浓不浓厚,有无横幅和宣传标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是否签订和公示;
2.企业是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是否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自身风险点、明确具体管控措施,员工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内容是否清楚;
3.企业是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每月向属地安监部门上报自查自纠隐患;
4.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6.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
7.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9.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企业对危险作业和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情况,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现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生产现场发现的其它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结合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分组包片实施。
五、检查流程
1.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2.简要听取企业基本情况介绍.3.组织实施。4.意见交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抓好统筹兼顾。
(三)建立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对当日检查的隐患数据和之前隐患整改数据及时更新汇总.
第五篇:XX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风险管控不到位,惩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显提升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整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根据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镇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商贸等行业,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等危化品使用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突出设备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机械行业企业(含高温熔融金属企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存放滤水处理后或机械压实成块状的铝镁屑,未单独设立房间(库房)存放,未按规范设置氢气浓度监测报警及机械通排风连锁装置;未对存放量及存放时间制定安全风险管控要求,或存放量及存放时间超出规定要求的。
2.轻工行业企业。(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3.纺织行业企业。(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4.建材行业企业。(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构件存在泄漏。(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商贸行业企业。商贸行业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按照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要求实施。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还对涉及到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企业和作业环节,重点整治存在的以下违法行为。
1.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未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11)铝镁制品机械加工采用干式除尘,未配备铝镁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
2.使用液氨制冷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3.存在动火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对动火作业没有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等级,没有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未开具动火作业票证。(2)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及检测和记录;未对动火作业设备(管线)采取拆离、盲封等措施;未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未安排专人监火,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对有限空间没有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未建立台账资料;未按规范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了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未将存在有毒有害的空间隔开;未按规范进行检测;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员;未配备相关的应急装备和器材。
5.存在外委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外包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或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发包单位未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2)发包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未做好工程施工区域、运行设备、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未设置逃生通道、悬挂警示标志;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三)整治重点措施
围绕企业本质安全有实质提升,属地和部门监管能力有本质改进,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水平有根本好转的目标,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欠账较多,重大风险隐患不见底,安全监管不专业不精准、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事故调查处理不规范不到位以及安全宣传培训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工作:(1)完善工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以监管“双向覆盖”和联动协调为目标的风险研判、协同执法和职责认定机制,堵住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率。(2)持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风险管控双重预防、非法违法行为公示、履责信用等级评估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的落实,强化精准监管和分级管控,倒逼企业知责、履责、尽责。(3)建立健全冶金等工贸行业风险排查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完善行业内重大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点、重大隐患见底可控。(4)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5)依法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6)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完善中介机构报告内容评估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7)完善行业企业互查互助制度。(8)建立健全企业小微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9)全面提高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率。(10)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一批涉及各领域的安全生产标杆企业。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总结2019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分析研判影响制约本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要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精心部署好专项整治行动。要召集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3·21”事故警示教育,并就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确保所有相关企业了解掌握到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全员责任制建立、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危险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登记造册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并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工会组织的监督。各企业要将本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委办。(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9月底)。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和安全状况,及时对企业数据库进行补充更新,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督查整改、责令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停产停业、关闭、待拆迁或搬离等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和监管措施,坚决杜绝监管漏洞和盲区。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冶金等工贸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镇安委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持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见附件4),企业要全面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并将发现的安全风险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镇安委办。同时,各村居、部门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全覆盖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企业是否按照《盐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安办〔2018〕34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整治,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未按要求开展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分析研判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安委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村居、部门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或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突出的各村居、部门单位,组织警示约谈,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迫切性,全面加强对冶金等工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担当作为。(二)强化整改闭环。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推进“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努力降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对不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较多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以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以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严的责任担当,以更实的举措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项任务要层层压紧压实,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以奖代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引导企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四)严格执法检查。
各村居、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利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的惩治震慑作用,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五)建立健全机制。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健全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台帐,及时对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提出批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四上午10时前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居、部门单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隐患清单(见附件4)于每月25日前报送镇安委办;2020年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