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总结(五篇材料)

工作总结2022-11-07 16:30:02网络

第一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总结

xxxx年,x市x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和方法,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努力打造效率机关、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开创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新局面,回顾我们的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x镇便民服务中心,从认识上高度重视行政高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把它作为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在中心班子成员中广泛宣传、牢固树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意识,其次是以讲座、学习会、培训会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为中心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明确目标,认真完善加强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中心班子十分重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认识到位,把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秩序,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2、制度日益完善。 为真正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得到落实,保障“审批、监管、执法”三个环节的无缝连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网上服务。深入开展开展审批项目梳理,通过审批项目再清理,审批流程再优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承诺时限再压缩,最大的足了群众的需求。

3、继续强化简政放权工作,深入清理村(社区)证明工作,按照要求对《x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证明文本样式进行公开公示;优化政务服务。按照x市、x市相关要求,清理规范我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统一事项名称,严格规范事项设立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流程等基本要素,以便更好的服务群众。

4、积极制定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上信息公开办法》、《市便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等。使中心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得以有效监管,有效推动了中心办公透明化、自动化力度。

5、认真梳理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监督,x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了全年无通报,及时清理自查,无超时办结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优创效活动,开展了“五心”服务,实行“延时服务”等,设置了专办人员,提供各类服务、咨询,“一站式”服务,设置便民服务、办事指南、政策知晓等尽可能地进行便民服务。

  三、构建全方位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网上审批系统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数据采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的功能,对网上办件进行全程监控。今年以来,共实现网上受理xxxx件,网上办结xxxx件,按时办结率达xxx%。

二是建立现场视频电子监察平台。在每个办事窗口都设置视频监控“电子眼”,对审批人员的考勤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实时监督,实现数据、视频全程实时、同步监督。目前镇政府共有xx个监控摄像头,各村(社区)均已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是建立电子监察网站。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将网上审批系统与中心网站进行对接,实现办件情况在网上的实时显示,并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等功能,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实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共回复网上咨询xx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投入以来,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工作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被公众利用和认可,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延时服务”宣传力度不够强;视频监控的范围不够大;摄像头不具备夜视、旋转功能等。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市电子监察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市纪委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软件硬件建设,一是建立监控中心,增加监控摄像头的范围,特别是大厅中间以及大厅外围,实现监控无死角。二是使用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原有网上审批系统不再使用。三是加大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水平。真正实现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公共服务”这些功能,使电子监察系统成为一个提高办事效率的平台、为民办事的平台、助民生活的平台、监督政务的平台和与民交流的平台。

第二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三、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五、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3、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异怪发型。

4、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5、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1、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办件。

4、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作难”。

五、工作纪律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服务承诺制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服务工作,接办中心负责承办具体业务。

二、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基本环节及时限要求,规范操作。

三、服务中心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承办和回复等具体工作事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

四、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群众办事的记录、承办、督办、回复和各种资料的建档工作。

五、服务中心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群众来人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每天明确一名值班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要实行佩证上岗,值班领导每天要坚持实行考勤。

七、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严禁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傲慢和办事推诿、扯皮或以各种借口拒绝为民办事,对待办事群众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

八、全程代办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宴请或以各种名目索取办事费用。

九、服务中心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督查,每半年要接受初评,每年要接受综合考核及评比,并及时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一、申办人来服务中心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不论申办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明承办单位。

(四)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解释说明,将有关事项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领导和部门。

三、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

(二)未及时将申办人申请事项移交给有关部门或承办人的;

(三)对申办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四)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申办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经查属实的;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的。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服务中心实行主任带班制。由2名以上工作负责、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代理员。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进行登记,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汇报。

三、全程代办人对转交承办单位的事项要及时催办。必要时发全程代办催办通知。

四、承办事项办结后,服务中心接到交回的办理材料,要立即将办理的结果回复申办人。

五、对本及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办理事项,要及时在微机中登记录入,同时对文字记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定期整理归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

按照年初《考核办法》,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月份考核与考核均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一月一站队,半年一评比,年终纳入岗位目标综合评比。考核结果与评选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和干部评先评优以及社区、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二、奖惩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在半年评比中前三名的部门和年终评比中前三名的部门及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处采取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相给合,对内未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全年考核总得分位于后二名的、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内未履行岗位职责义务以及违反廉政规定的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并对平时督查考核中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转变乡镇服务职能,强化基层组织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解决群众找人难、办事难、办证难的问题,为全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完善功能;

(二)责权统一,条块结合;

(三)规范服务,平等自愿;

(四)因地制宜,灵活实用;

(五)依法行政,便民高效。

三、组织机构

观阁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主任:

(副书记、纪委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党政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1 社会事务办主任

群众办公室负责人

民政所负责人

劳动保障站负责人

国土资源所所长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一) 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三) 保障受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四) 协调、监督和适时通报入驻部门受理事项办理情况。

(五) 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制度。

(六) 设置导办服务工作台,由代理站其中1名固定人员负责引领、值班、接件、咨询和联系相关单位限时办结。

(七)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八) 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九) 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代办范围

(一) 代办退耕还林、良种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

2 事项;

(二) 代办农村宅基地审批;

(三) 代办规划区外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

(四) 代办居民身份证发放、暂住人口登记及办证、出租房屋登记;

(五) 代办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证、伤残军人证、残疾人证、城乡低保证、农村医疗救助证、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事业单位登记、五保供养证;

(六) 代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企业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合同管理以及投诉管理;

(七) 代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 代办计划外再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

(九) 代办救灾物资发放;

(十)

代办税费征缴;

(十一)代办农村土地变更、登记;

(十二)代办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代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兑付业务,提供劳务信息、职业介绍服务等服务;

(十三)受理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农业科技咨询和服务;

(十四)受理农民负担咨询和举报;

(十五)提供招商引资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

(十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等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 (十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八)其他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

六、服务程序

群众如有需要代办服务,一般先向村(社区)代办员提出,并提供申办事项所需材料和规定费用后,由村(社区)代办员将相关材料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群众也可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代办事项,需要到区级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由镇代理员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七、代理服务要求

1、凡是群众需要代办的事项,代办点都要认真受理,切实履行首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义务,做好记载备查。

2、代理中,除按规定应由申办人缴纳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代办费用或者接机“吃拿卡要”。

3、代办事项完结后,要及时将结果送达申办人,同时由申办人对办理结果给与确认,做出是否满意的评价。

4、严禁代办当事人必须到场的婚姻登记、协助调查、计生普查等事项。

5、代办员必须遵守限时办结制的规定。

6、代办工作坚持群众志愿的原则,代办工作经费开支,按现

4 行镇村(社区)经费管理模式不变。

八、规章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代理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2、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3、首问人责任

①、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招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当事人。

②、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立即将办事人带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能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应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③、如果办事人员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首问单位及窗口要引领当事人到有关业务部门协调办理。

④、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用语文明,为办事

5 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窗口形象。

(二)、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时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中申请事项,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制度。

2、本制度中申请人时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正式受理的情况下,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3、针对不同情况实行限时办结分类处理制度:

⑴、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

⑵、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⑶、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查看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上

6 报件,由窗口承办人在规定承诺时限内代为办结。

(三)、代理登记制

1、凡来访、咨询或需提供服务者,值班窗口应主动进行登记。 2、登记工作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不重复,不漏登。 3、对没有书写能力者,接待人员应帮助其做好登记的填写工作。

4、接待人员应及时将登记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然后通知相关窗口(站、所)处理或办理。

5、建立长效登记机制,做到日有登记,月有统计,年有总计。 6、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接办件情况必须上报区效能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每月一报,上报时间为每月5日。

7、登记工作由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负责。

(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接待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愁脸进门,笑脸出门。

2、实行首问承诺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3、实行限时办结制。代理站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限时办结,无故超时限的对承办当事人进行效能问责。

4、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7 5、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举报和投诉,速查速办。

(五)、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的,除按规定的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的政务公告栏中公告,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六)预约服务制

1、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提前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方能办理的制度。

2、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后续服务。

3、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个体工商户、招商企业和各类农业业主及老弱病残等服务对象,可通过电话、书信和邮件预约,相关部门应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代理站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代理站或现场进行办理。

4、对于一些涉及全镇经济发展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七)、接(取、办)件制

1、只要条件相符,资料齐备,应及时受理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并实行首问责任制。

8 2、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后必须抓紧时间办理,不得推诿延误。属即办件的应即收即办,属承诺件的,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受理承诺件时必须出具加盖部门或站所公章的《代理服务交接单》,《代理服务交接单》上应注明受理时间、受理资料、办结时限、联系电话等。

4、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并电话告知服务对象。

5、做好取件相关信息记录(含取件人姓名、电话),实行取件登记制。

九、工作要求

一要尊重客户。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要恪守信誉。做到咨询有答复,来件不拒收,办件不拖延。 三要优质高效。做到即办件即到即办;承诺件限时办结。件件有结果,件件无差错。

四要服务规范。做到持证上岗,微笑服务,用语文明;《办事指南》内容全面,规范统一;受理和办结件及时进行登记。

五要讲究卫生。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共环境。

第五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平浪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服务承诺制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

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8468123。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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