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总结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情况总结
根据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京福高铁VI标六工区根据文件中提到的有关要求逐项落实,争取全面、深入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的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悟通知精神: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京福高铁VI标六工区接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召开了由工区主任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专门宣读了《通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解读》,并对通知中的适用我工区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参照通知中的内容比照我工区现今的安全生产形势,由大家共同讨论找出我工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集思广益找出解决方案。专题会议上,工区主任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下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开展《通知》中的相关内容,要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中对《通知》进行专项学习,保证每位员工都能领会《通知》的精神,要在工区整个范围内形成对《通知》的由浅入深的全面理解。
二、抓住安全工作的重点:全面宣传、层层落实、改进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召开的宣贯《通知》的专题会议精神,认
真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学习了《通知》,并将《通知》发放到每个人的手中。基层的人员是最能体会工区目前安全生产现状的,参加学习的人员根据自身的日常工作职责,认为要领悟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安全监管力度。《通知》明确了安质部的综合监管责任,那么,根据我工区的实际情况,我工区危险隐患主要存在于三个掌子面以及生产生活区,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度对其进行整治,这就需要我们配备一定的人力资源,这样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方面我们可以更好的发展,多做交流沟通,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
其次,要转变监管方式。《通知》明确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那么,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们不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不断地督促员工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觉遵章作业、遵章操作、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要坚决拒绝,同时还要形成一种人人自检,互相监督的安全监管方式。
其次,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通知》明确指出企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所以我工区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工区和工区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工区建立起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员工隐患
排查意识的教育,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求员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并且领导要重视上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我工区在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的可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全部立刻进行了整改,保证发现一个隐患就消除一个隐患,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防患未然。
三、我工区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主要是:立足防范、治理隐患
对任何一样东西的学习都不能停留在理论上,因此我工区组织了由安全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质量)生产大检查,对照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工区生产区及生活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生活区宿舍、四平台生产加工棚、材料库、油库、拌合站、实验室、炸药库、各生产区空压机房、大横出口、葫芦丘隧道、高桐铺斜井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将需要部门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限期整改时间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分队负责人手中,我们也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是否整改进行跟踪检查。使各位领导和员工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
四、根据计划尽快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我工区安质部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应急救援体系。主要是加快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完善区域性应急体系为重点,作好以指挥部为主体的应急机制;
加大应急培训、演练的力度,有计划、分步骤的进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赋与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充分体现分级响应、分类处置、分工负责,具备可操作性。
我工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统一由财务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质部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考核和奖惩,已形成了长效机制。
我工区已充分认识到《通知》的重大意义,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出适合我工区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方式,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通知》基本内容,同时也要以这次宣贯为契机,认清我工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目标,从自身做起,全面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的实现尽一份力。
京福高铁VI六工区2010-12-13
第二篇:宣贯投资公司关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总结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宣贯投资公司关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的情况总结
根据投资公司质量安全监督处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根据文件中提到的有关要求逐项落实,争取全面、深入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宣贯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我公司接到《通知》的宣贯文件后,立即组织召开了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专门宣读学习了《通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并对通知中的适用我公司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参照通知中的内容比照我公司现今的安全生产形势,由大家共同讨论制定了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集思广益找出安全生产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专题会议上,公司分管领导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落实开展《通知》中的相关内容,要在分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对《通知》进行专项学习,保证每位员工都能掌握《通知》精神,领悟《通知》的精髓,要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对《通知》的由浅入深的全面理解和贯彻。
二、全面宣传、层层落实、改进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召开的宣贯《通知》的专题会议精神,认真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学习了《通知》,并将《通知》通过OA上传,让每位员工都能学习《通知》精神。基层的员工是最能体会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现状的,参加学习的人员根据自身的日常工作职责,认为要握好《通知》精神,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监理分公司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个项目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督促。并在方案中明确了各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方向及责任,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 进行一次大的自检工作,把自检情况及所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上报公司,让后又公司质安处抽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项目或存在过问题的项目,质安处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监理分公司整改,并出具书面整改报告,针对整改情况质安处进行再次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再次整改。
其次是对检测分公司的路桥隧作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是针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修,严禁特种设备带病作业,并要求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另一方面,对路面、桥隧作业过程的规范化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安全措施必须按国标及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并以照片等痕迹化安全措施。明确要求分公司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当年绩效挂钩。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们不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还要不断地督促员工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觉遵章作业、遵章操作、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要坚决拒绝,同时还要形成一种人人自检,互相监督的安全监管方式。
再其次,反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的方案,明确要求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公司建立起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员工隐患排查意识的教育,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求员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并且领导要重视上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我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的可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全部立刻进行了整改,但是对于一些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无法完全消除隐患,规定时限,尽快整改,保证发现一个隐患就消除一个隐患,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防患未然。在今年,我公司共对各分公司进行了33个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1处,要求整改11处,整改率100%。
三、立足防范、治理隐患
对任何一样东西的学习都不能停留在理论上,因此我公司组织了由安全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消防大检查,对照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工作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办公大楼办公区域的检查、图文分公司关上点、检测分公司试验室、监理分公司大丽总监办等进行了消防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将需要部门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限期整改时间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发到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手中,我们对各部门、分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是否整改进行跟踪检查。让广大员工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
近年来,我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经过反复检查和整改,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小觑,公司的两个重大危险源——检测分公司的路面作业、建立项目部的临时用电和爆破物储存,均存在不可预估的风险,因此,我们更要充分认识《通知》的重大意义,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出适合我公司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方式,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通知》基本内容,同时也要以这次宣贯为契机,认清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从自身做起,规范作业,全面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的实现尽一份力。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国务院通知宣贯资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宣贯资料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是: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求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待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5、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安全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要求做到:
1、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3、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五、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种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求援体系。
1、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求援基地建设。
2、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3、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3、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八、加强政策引导:
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的产业政策。
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九、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3、加快产业重组步伐。
十、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4、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篇: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国务院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知》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严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
中文名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00719
国发
(2010)23号
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文单位
国务院
目录
1详细内容 总体要求
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技术保障体系 监督管理 应急救援体系 行业安全准入 加强政策引导 发展方式转变 考核和责任追究
2通知解读 制定过程 《通知》内涵 《通知》突出 说明
抓好《通知》落实 3词条图册
1详细内容
时间:20100719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1]
第五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隧安质函„2010‟376 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今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0‟140号),按国务院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对“决定”内容进行了明确分工。同月,铁道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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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提出了对安全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并且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铁路建设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的相关要求,从根本出发,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相关要求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遵照落实。
一、准确领会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深刻含义
各单位要从上到下认真学习,组织宣贯,准确领会通知的深刻含义;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安排并认真落实;要从机关到项目,从各层次领导、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现场人员,分阶段、分层次,利用多种手段、各种机会,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项目的班子成员要针对通知的内容写出心得体会,重点是自己对通知内容的认识和体会,在本岗位工作中如何认真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在自己的管理职责范围内如何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所写心得体会由各单位收集后于12月1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二、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打牢安全基础,确立管理重点,推行标准化管理,深化“一岗双责”,提高执行力,落实合规性,完善应急体系,强化子分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打击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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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及不良行为,协同处理好企业规模扩张、资源匮乏、经济效益、社会形象与安全发展之间的关系。集团公司将围绕此重点,部署开展一系列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也要围绕这个重点开展相关工作,打牢安全基础。
三、要针对通知内容,部署规划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工作 通知的内容涵盖面广、政策性强、内容丰富,各单位要在深刻领悟的基础上,认真部署本单位、本项目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安全工作。各单位的工作部署规划,要从政策层面、机制层面、考核兑现层面加以细化;要分目标、分阶段、明确重点、明确责任、规定期限,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认真规划;要对部署规划的工作内容,制定针对性地确保落实的强制性措施;要将部署规划层层分解、逐级传达到施工现场。各单位的规划部署于12月1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四、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确保适应现阶段安全工作要求 目前,从集团公司到各项目,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但部分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高压力、强态势的安全工作要求,甚至部分规章制度对现场已极不适宜。各单位要根据现在的形势,从企业对安全绩效的需求,从项目整体管理的高度,从提高安全管理内控效率的角度,从提高制度措施现场执行力的需要,认真组织梳理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合法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关键在于是否可以达到能控制、能执行、能真正起到作用的效果。另外要处理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其他方面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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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制度的接口关系和横向联系,确立安全生产的话语权。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销号制度
必须分系统(工程、设备、物资、安质、人事、办公室等)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重点在现场,关键是要通过现场隐患查找管理上的缺陷。对排查的隐患,依照“一岗双责”进行分工,定整改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评价整改效果。对重大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报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公示和销号制度,并且和责任追究挂钩。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的安全检查、稽查都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检查重点内容。
凡是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的各种检查组、工作组到现场,都要将安全工作作为检查、督促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机制要长期实施下去。
六、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对现场识别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三个层次进行动态监控。集团公司重点监控穿江越海、煤层瓦斯、深水超高桥墩、铁路营业线等重难险工程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各子分公司除了监控上述重大危险源外,还要重点监控软弱围岩、不良地质、斜竖井提升隧道,地铁深基坑、暗挖车站,高桥墩、砼现浇梁、跨既有公路桥梁和高边坡等二级重大危险源;各项目监控所有重大危险源。各单位领导、各项目经理要把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各项措施,细化成具体工作,逐项确定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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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节点、时间要求、实施负责人、节点监控责任人,做到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由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同时检查重大危险源和控制效果。
七、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加快人才培养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进行评价确认。同时加大地质、机电、监测、安全等现场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培养。
八、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推行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标准化项目经理部、作业队、操作岗位、机械设备配备、工序作业标准和检查考核标准,从人员、制度、过程控制等层次大力推进标准化,通过创建标准化标杆、“四化”示范工点、安全文明工地等形式,推进标准化在各项目的落地。由工程、企划部门组织推进。
九、强化各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
各片区指挥部、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必须全面掌控本片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要全部掌握、及时确认。要继续推行领导分片包干、分项目包干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制,将施工难度大、风险因素高、管理力量薄弱的工程项目作为自己亲自抓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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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各项目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带班作业不少10天;高风险工点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不少于15天;高风险隧道同时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制。班子成员带班作业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施工工序、岗位操作的合规性,查找和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形成带班作业记录。
在各级安全检查、稽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要将本项目工作作为评价项目主要领导履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
十、强化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和综合监督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总部和项目部工程、设备、物资、人事、财务等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控,加强对施工现场相应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准确掌控项目管理和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管理缺陷、严重隐患和不合规行为,采取得力措施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项目安全生产总监要进入项目班子,与班子成员的责任、权利和待遇一致,行使对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要坚决纠正项目副职兼安全生产总监的违规现象。安全管理部门要充分全面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不留情面,严肃查处。
工会要进一步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作用,达到现场安全预防、隐患排查、“两违监察”、安全示范的作用。
十一、确保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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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必须落实总工程师、工程部长等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工程、设备部门必须把控制施工风险的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超前地质预报、围岩监控量测、初支快速封闭施工、及时动态加强支护、施工工序步距控制、斜竖井运输系统、盾构作业施工技术、物料提升运输作业控制等行之有效的关键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与此同时,科技设备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倡导以科研促安全、以先进技术保安全的理念,推广先进的施工工法、机械设备、设施仪器,提升现场施工安全保证能力。
十二、加大应急救援体系的完善和推进
安全部门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应急救援体系。一是加快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二是以完善区域性应急体系为重点,作好以片区指挥部、项目部为主体的应急机制;三是加大应急培训、演练的力度,有计划、分步骤的进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臵能力;四是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赋与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充分体现分级响应、分类处臵、分工负责,具备可操作性。
十三、要坚决淘汰落后、危险性大的工艺
工程、设备部门负责评价、淘汰落后、危险性大的工艺以及危险的技术措施、落后的设备等。各单位、各项目在编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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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将其是否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内容,要充分识别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考虑消除和控制风险的各项技术措施,并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措施实施的具体内容,以确保方案能安全实施。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严格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财务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考核和奖惩,形成长效机制。
十五、进一步严肃安全管理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项目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监控不到位,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取上限严厉进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项目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通知精神吃透,并切实贯彻落实到经营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去。要从机制、体制入手,做好事故预防,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的权威性,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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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3.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0‟140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管理
工作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总部各部门。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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