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工作总结2023-04-12 08:24:04未知

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为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认真进行准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在检查中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县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大管控力度等举措,全力构建了标本兼治、源头管控、综合整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系数有所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隐患整改持续推进。

(一)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范畴,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了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主任,其他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定期开展由县政府牵头、成员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联勤联动,确保整治成效。

(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县政府始终坚持高标准招录,高质量培训,高要求管理,高效能考核,为公安交管大队、各派出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市场管理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配备1000余名执法力量及协助人员,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建成二级以上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12个,选聘劝导员24人;县、镇政府不断加强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立四级“路长制”,设立路长公示牌;县公安局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探索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模式,推行“所队合一”和“联勤联动”警务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派出所民警辅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管理接处警速度和管理的覆盖面。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政府定期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县公安部门组织警力依托“七进”深入城乡,县司法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纳入普法工作,县教育局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纳入常规教学,县融媒体中心常态化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其他单位在不断加强本单位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题宣传,共同组建活动宣传队、配备宣传车、制作宣传展板,自2021年以来,共出动警力1620人次,宣传车272辆次,开展培训23期,设立咨询站点26个,制作展板279块,悬挂标语312幅,张贴宣传画330幅,印发宣传单750000份,送发宣传手册5000册,播放宣传片260余次。同时,在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增强执法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认识和理解。

(四)加大道路执法管控力度。

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一盔一带、超速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交管大队共开展专项集中行动220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0309起其中,现场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6435起,非现场上传163874起。2021年3月9日,县安委会印发了《全县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园区)、各县直单位通过多种宣传载体持续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整治的目的和具体措施。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驾驶人教育,强化车辆GPS的动态监管和车辆重点违法清零。组织交通局、应急局、市场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和交通违法“清零”、联合治超等行动18次。

(五)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机制,实现交通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与公路建设同步进行。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局、县建投集团和各乡镇园区等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021年以来,共投资1500余万元,安装各类交通标志1860套,施划交通标线60万平方米。同时,县政府不断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和使用,在全县实施“智能交通”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建成交通指挥中心3处,配备红绿灯124套,电子警察124套,违停抓拍系统54处,测速监控45套。依托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高清制高点监控系统分析巡查,及时调控信号灯“绿波”,减少县城道路交通拥堵。各相关单位以窄桥、急弯、陡坡、临水区域、工地、学校路口等为重点,不间断排查整治全县境内道路,消除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大。

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内容和对象缺少针对性,形式略显单调,没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导致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学生和老年人违法行为普遍。

(二)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

乡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留有死角,乡村道路临水、坡陡、弯急路段多,导致交通安全管理任务艰巨。同时,乡村车辆种类较多且安全系数较低,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甚至部分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就驾驶车辆上路,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设施基础薄弱。

交通要道和重点路段电子监控系统未能全覆盖,管控手段科技含量低,城区道路交通拥挤、停车难等问题突出,城区部分路段以及县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尚未完备。

(四)交通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公安交管执法警力不足、交通运管执法力量薄弱,且各部门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普遍偏大、素质良莠不齐,给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带来压力,影响道路安全管理。

三、检查意见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乡村、向社区、向学校、向重点领域扩展,组织志愿者深入村、社区以及学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普及法律法规及相关常识,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充分运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持续性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逐步打造安全文明通畅的交通环境。

(二)全面统筹谋划,消除安全隐患。

县、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控力度,积极开展农村道路设施排摸工作,集中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沿线交通护栏、标志、标线,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重点关注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私家车、摩托车和电动车,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逾期检验、保险逾期、非法改装等隐患。根据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划分重点时段,安排民、辅警深入乡镇,在省道县道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三)完善设施建设,坚持管治并重。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等设备,合理规划设置停车位,积极推进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城市道路、公路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的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将高速公路、省县道、农村公路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梳理全县道路安全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整改,对整治后仍然存在隐患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和研讨疑难问题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沟通与协调等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结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执法互评自评,大队内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确保执勤执法工作符合法治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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