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为适应孝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部分市县公安机关工作需要,补充所需警力,经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200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和对象
(一)考录计划 共计划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515名,其中:高速公路交警100名(安排在武汉以外的高速公路沿线工作),武汉市150名,黄石市20名,十堰市90名,荆州市30名,鄂州市6名,荆门市20名,咸宁市5名,恩施州38名,仙桃市20名,潜江市16名,江汉油田20名。
(二)考录对象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考录对象:公安院校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法律、计算机、通信、汽车工程、财会、中文、管理专业本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市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录对象:公安院校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法律、中文、计算机、通信、财会等专业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法医、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以上报考人员不含200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考录职位及名额、条件见附表。
公安院校毕业生系指公安部部属院校和省内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含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计划内中专警校毕业生)。市县公安机关未录警(授衔)人员符合考录职位要求的也可报考所在单位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高速公路交警和武汉市职位双眼裸视视力均在5.0以上)。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湖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实施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各地招考条件见职位表。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按照有关规定应回避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三、考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2006年1月7日至8日9:00-16:30 报名地点:武汉体育学院田径训练馆(武汉市武昌武珞路马家庄)。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近期免冠一寸像片5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由其他人代报。报名前通过上网(网址:http://www.hbrs.gov.cn、http://www.jobhb.com)下载《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报名时,对身高进行初检,合格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考地区人事、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合格人员缴纳150元报名费,并领取报名缴费凭证。考生于2006年2月23日至24日持报名缴费凭证到省人事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公汽522、606路终点站)领取准考证,并对准考证信息进行核对,若发现错误,当场提出,并按原始报名材料进行更正,否则后果自负。
特困报考生持家庭所在县(市)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社会低保证明(原件),可减免报名费。
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手续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拟录用职位数之比低于3:1的,与本单位相近职位合并或减少拟录用职位数。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体能测评(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报考武汉市特警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合格者)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006年2月25日进行笔试。笔试在武汉集中进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报名现场有售)。各科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在折算笔试成绩时,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20%。具体笔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2006年3月13日后,由省人事厅、公安厅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试)对象。对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将与本单位相近专业职位合并或取消。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hbrs.gov.cn、http://www.jobhb.com)。此次考录各阶段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不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纪律监督
省级统一招考,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录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若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可书面或电话向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27-87235906)、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干部处(027-67122128)实名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便于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