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考试摒弃了原来的简单议论文的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概括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不单单涉及到议论文一种文体,而是综合运用说明、议论、综述、评论等多种文体。因此考生必须对申论考试所运用的常用文体有所了解,并掌握每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限于篇幅,我们仅选申论考试最易涉及到的议论文、说明文和应用文三种文体进行介绍。
(一) 议论文
议论文也称论说文,这类文章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用议论或者说理的方式直接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议论文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遇到的文体,其应用十分广泛而且重要。党和政府的文件大多数是带有议论性的,还有报纸杂志的社论、短评、国际评论、杂文分析、调查材料等,均属议论文。阅读这些文件,需要具有分析和理解议论文的能力。参加公务员测试,没有扎实的议论文写作能力,是不可能在申论写作中充分表现自己的才能的。因此我们说,议论文是申论测试中最重要的写作体裁,也是我们必须首先了解的写作文体。
1. 议论文的主要特点
(1) 内容的理论性。议论文以议论和说理为主,它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性。有的议论文直接阐明理论,有的议论文则以某种理论为指导来论述一个问题。
(2) 语言的概括性。议论文需要对具体事物作理论上的分析,它的语言往往是抽象而概括的。理论性越强,语言的概括性也就越强。
(3) 写法的逻辑性。议论文是议论和说理的,它的写法就需要有严密的逻辑性。只有把文章写得有条有理,道理讲得头头是道、言之有理,才能说服读者。总之,议论文主要是对客观事物或者存在的问题,用概括的语言,按照一定的理论和逻辑关系,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使人信服,并受到启发和教育。
2. 议论文的三要素
议论文具有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的事物或者问题所持的见解和主张,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科学原理和典型事实,论证是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
论点是贯穿全文的论述中心,是议论中的中心观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一篇议论文一般只有一个论点,即中心论点或者基本论点。有的议论文为了把复杂的内容论述得更加严密、透彻,为了把道理讲得全面、深刻,就需要围绕中心论点分成几点或者几个方面来论述,提出一些证明、补充或者发挥中心论点的从属论点,这就是分论点。论点就是作者要在文章中表现的主要看法。一个好的论点应该符合下面三个要求:(1)正确性。论点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2)理论性。论点要言之有理,必须是作者从材料中得出的道理,而不能是一些肤浅的感受。(3)鲜明性。论点应写得集中、醒目,表现论点的语句必须提炼得十分简明扼要。分论点在说明中心论点时,一般以两种形式出现:(1)并列式。即各分论点之间是并列关系,分论点在同一个层次上说明中心论点。(2)层进式。即各分论点在意义上互相承接,逐层深入地说明中心论点。
论据是作者用来证明论点正确的事实、道理或根据。论据是为论点服务的。光有论点或者空发议论,不容易使人理解,也不容易说服人,还得用适当材料作为论点的论据。可以作为论据的材料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是理论论据和事实论据。理论论据包括一切经过实践证明的为人们所公认的真理,例如革命领袖的言论,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以及警言、警句等;事实论据包括有代表性的事例、各种统计数字和各种自然现象等。复杂议论文里的分论点,对所论述的部分来说是论点,而对全文的中心论点来说,同时也起论据的作用。理论论据要有权威性,事实论据要有典型性。论点和论据一致是议论文成功的关键。
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和过程,它主要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把论点和论据组织起来,证明论点是正确可信的。它所显示的语言形式是整段、几段甚至整篇文章。论证要合乎逻辑,常用演绎、归纳、类比等推理形式。
总之,论点、论据和论证是议论文的三要素。论点是灵魂,论据是血肉,论证是骨骼。论点是解决“证明什么”的问题,论据是解决“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论证是解决“怎样进行证明”的问题。三者紧密联系,就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论证过程。
就议论文的要素来说,一般要求论点正确鲜明,论据准确充分,论证严密、合乎逻辑。
论点正确,就是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并且能从实际出发。鲜明,就是要有明确的态度,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主张什么,驳斥什么,爱什么,恨什么,都毫不含糊。正确鲜明的论点,一般是深入社会实践,对某个问题作周密的调查,掌握了大量的、可靠的事实和材料,然后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准绳,对事实和材料进行具体的、科学的分析而概括和提炼出来的。它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方向。
论据准确,就是所举的事例和道理,都要确凿可靠,符合客观实际。充分,就是这些事例和道理,都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和说服力。论据必须准确充分,因为只有被准确而又充分的论据证明的论点,才能言之有据,正确可信。如果论据不充分,论点就难以成立;论据不准确,文章漏洞百出,似是而非,论点就更站不住脚,其结果或以偏概全,得出片面的结论;或以现象代替本质,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都达不到说服读者的目的。
论证严密、合乎逻辑,就是要能体现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内在联系,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写议论文是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观点的论证要建立在材料的基础上。观点和材料有机地结合、妥当地安排,就能使布局周全、结构严密、表达鲜明,并富有逻辑力量。
3. 议论文的方式
议论文有两种基本方式,即立论和驳论。
立论就是指作者就某一问题或者事物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且要阐明持这种态度和主张的理由。立论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立论首先要求我们对事物或者问题的见解和主张,必须经过认真的思考或者一定的实践,确是自己所有的,或者是正确的认识,或者是独到的见解,或者是能切实解决问题的主张。要使人读了感到有新意,能增长知识,明确问题,提高认识。
(2) 一篇议论文的立论,必须围绕所论述的问题和中心论点来进行论证。开头提出什么问题,最后仍要归结到什么问题。在论证过程中,不能任意离题发挥,或者变换论题。如果有几个分论点,分成几个部分来论证,那么,每个分论点都要与中心论点有关,从属于中心论点。所有论证都要围绕中心论点来进行。这样读者看完一部分,就能清楚地了解一个分论点;看完全文,就能清楚地了解全文的中心论点。议论文讲逻辑性,论证必须紧扣中心,前后一贯,首尾一致,这是写议论文的一个重要原则。
(3) “立”往往要在“破”的基础上进行。在立论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提到一些错误的见解和主张,对此加以否定和反驳,以增强论证的效果。
我们不但要从正面发表自己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有时还要反驳别人错误的言论。就某一事物或者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反驳别人错误的或反动的言论,通常叫做驳论。
驳论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 反驳别人的错误言论,一定要对存在的错误作具体分析,特别要注意不能就事论事,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主要应该揭示错误的性质,分析它的思想根源和危害性,这样才能击中它的要害,使读者认清这种言论为什么是错误的。如果反驳的要点抓得不准,理由讲得含糊不清,对错误的性质又没有揭露出来,这样的驳论不能以理服人,更不能驳倒错误言论。
(2) 一篇驳论所驳的错误论点一般只能有一个,也可以叫做反面的中心论点。在论证过程中,必须始终围绕着这个错误论点来进行反驳,不能任意转移或分散。驳论也要做到紧扣中心,前后一贯,首尾一致,使读者一目了然。
(3) “破”中有“立”,反驳别人的错误言论,就能从中表达自己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有时在反驳中还需要把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明确地提出来,使读者容易明辨是非,更好地达到反驳的目的。
在驳论中,反驳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指出对方论据的错误。论据是论点的基础,论据有错误,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2) 指出对方言论中论证的错误,也即对方推理的错误。由于论证有错误,即使论据是正确的,得出的结论也就站不住脚了。
(3) 引申对方言论中的错误部分。这实际上就是论证方法中的“归谬法”。
(4) 提出自己正确的论点,并加以有力的论证。这样错误的东西就不辩自明了。
驳论有三种类型:
(1) 短评式驳论。它篇幅短小,一般只抓住对方错误言论的只语片言进行反驳,但它们体现着驳论文章的基本特点。
(2) 评论式驳论。是短评式评论在反驳这一部分(即短评的本论部分)的扩充,即对对方言论进行多方面的反驳。
(3) 局部性驳论。即指有些文章从整篇看不是驳论,但在议论中包含着一部分驳论。
立论和驳论,即证明正确的和反驳错误的,这两方面常常密切配合,互相为用。有的文章是“立”中有“破”,有的文章则是“破”中有“立”,还有的可以分为立论和驳论两部分,先“立”后“破”或者先“破”后“立”。先“立”后“破”是先阐明正确的见解和主张,再反驳错误的言论,使读者先有了正确的认识,再在反驳中加深认识。先“破”后“立”是先反驳错误的言论,再阐明正确的见解和主张,使读者在反驳错误的基础上提高认识。
4. 议论文的结构安排
结构就是文章中材料的组织与安排的技巧,它是作者思路的体现。文章结构包括开头、结尾、层次、段落、过渡、照应等多个方面。
议论文是说理的,它要完全按照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来安排结构。
议论文的结构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引论、本论和结论。引论就是文章的开头,有领起全文的作用,或者提出论题,或者点明论点,或者概述议论范围,或者交代写作目的,或者摆出反驳的错误观点等等。有的单用一种,有的兼用几种,一般都是把文章所要论证的论点整个地或部分地告诉读者。引论一般都写得比较简要,有的只用几句话就引入本论。本论是文章的主要部分,对提出的论点进行分析和论证,往往需要用较大的篇幅,内容复杂的还要分成几节或者几个部分,分别论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本论的论述内容决定整篇文章质量的好坏。结论就是文章的结尾,或者归纳论点,或者总结全文,或者明确任务,或者提出希望等等,根据表达的需要,内容可详可略,但一般都与引论相呼应。
议论文按照这样的顺序分成三个基本部分,是文章内在逻辑性的反映。一般议论文总是先提出问题,点明论点,这就是“引论”。问题提出以后,进一步加以分析,提出证明论点的论据,组成论证过程,这就是“本论”。问题经过分析,证明论点是正确的,最后需要向读者再作一番交代,这也就是“结论”。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在文章的结构上也就必然构成从引论、本论到结论具有一定逻辑性的三个部分。
(二) 说明文
1. 说明文的特点
(1) 解说性。这是说明文的主要特征。记叙文通过对人物活动、事件经过、环境状况的描绘,使人获得生动具体的感受,并从中领会作者的表达意图;议论文通过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某种意见和主张,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说明文则是对事物各方面的情况作直接的介绍、解释,使人对事物有直接的、理性的了解为目的,不强调感性的描绘去让人领悟什么,也不论证什么见解和主张去让人信从。
所以,说明文与记叙文和议论文不同,它是一种直接告知性的文字。
(2) 知识性。说明文以介绍知识为宗旨。说明文的内容不外乎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或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所需要的知识。
记叙文和议论文中也包含各种知识,但记叙文总的来说是表达思想感情的,议论文则是表达、论证见解、主张的,都不以传授或传播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为目的;而说明文的主要任务则直接给人以知识,包括各种技术知识。
所以,说明文较之记叙文和议论文,又是与生活实践联系最密切、实用性最强的文字。
(3) 客观性。说明文通过介绍、解说、阐述事物或事理,达到给人以知、教人以用的目的。因而,不管是对实体事物的说明,还是对抽象事物、事理的说明,都必须如实地反映事物和事理的本来面貌,作者必须采取完全冷静、理智和客观的态度,不能如记叙文那样带上对事物的感情倾向,或如议论文那样带上对事物的个人见解。总之,记叙文和议论文虽然也要求正确反映客观现实,但允许主观感情的抒发,主观认识的表达;而说明文则要求“不动声色”地将事物或事理说清,重在如实告知。
所以,说明文在某种意义上较之记叙文和议论文,又是最讲“科学性”的文字。
(4) 平易性。说明文的目的在于把事物、事理说明白,让读者以最省力的方式理解有关知识,因而,说明文要求语言浅显、简明、平实。它既不像记叙文那样对人物、事件或环境的形象描绘、渲染,感情的细腻抒发;也不像议论文那样对事物作深入的剖析和“复杂”的逻辑推理,而是越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干净利落、质朴无华越好。当然为吸引读者,说明文在语言上也要注意生动形象,注意表达上的趣味性,甚至也要讲些“艺术技巧”,但毕竟与记叙性文字的要求和目的不同。
为把事物、事理说明白,让读者易于接受,说明文也最注意条理性,一般不应像记叙文那样讲究技巧,在结构上搞些“花样”,也不应像议论文那样旁征博引,或在论证上搞些什么“手法”,说明也有不少方法,但一般都较简单。说明文更应注意的是按事物固有的条理和读者便于接受的方式,清清楚楚地将事物说明白,结构越简单越好,手法越简化越好,尽量避免人为的复杂化。
2. 说明的方法
(1) 介绍说明。指对所要说明的对象的情况作概括扼要的陈述,使人了解或熟悉,又称概说。多用于对人物、事物状况,书籍、作品内容梗概,日常用品、产品、商品性能以及参观导游等的说明。概括而全面,突出重点难点,平易浅显是其特点。
(2) 定义说明。就是用简明准确的语言把事物的本质属性提示出来,以示此事物与彼事物的区别,给人以清晰的概念。它常常表现为一个科学而严密的判断。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本质,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作用。如何给事物下定义,根据说明对象和目的,可灵活决定。
(3) 诠释说明。是一种对事物或概念进行详细解释的说明方法。往往和定义说明结合起来使用,即先给说明对象下定义,然后作解释,使人对事物既有概括的认识,又有具体的了解。
诠释说明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穿插在行文中,和上下文融为一体;一种是用括号括起来或前置破折号加以标示;一种是置于当页下端,并用横线隔开,或置于文末,均用小于正文的铅字排印,称注解或注释。一般说的诠释说明指第一种方式。
(4) 分类说明。将被说明事物,按某一标准划分为若干小类,逐类分别加以说明。这是一种从不同类别上说明事物的方法。每次分类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要标准一致;二是要“包举”或穷尽,即分出来的各类加起来正好是被分类的事物,如不便穷尽就加“等”,使二者相等;三是划分出来的各类必须是并列关系,既不能互相交叉,也不能互相包容。如要进行另一种分类,必须明确标示,不能与前一种相混。
(5) 分解说明。指将被说明事物,由整体划分为它的各个部分或组成要素加以逐一说明。这不但包括对一个静态事物的整体作分项目的说明,也包括将一个动态事物的全程作出分阶段的说明。事物整体是由它的局部或要素构成的,事物的全程是由它的各个阶段组成的,通过认识局部、阶段而认识整体或全程是最一般的认识方法,因而也是常用的一种说明方法。
(6) 举例说明。指举出实际事例,对事物或概念进行说明的方法。其作用是可将比较抽象、复杂的事物或事理变得具体可感和浅显易懂。举例说明的“举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典型举例法,即只举一两个有代表性或普遍意义的例子;一种是列举法,即举出三个以上的多个例子;一种是包举法,即举出有关事物或概念所包括的全部实例。总的来说,举例要典型、真实、具体、生动。有的实例材料不怎么确凿肯定,可用“据说”、“传说”之类的字眼标明,以示慎重。
(7) 数字说明。有些事物或事理可以用某种数字、百分比来表明其特征或本质,因而数字、百分比也是常用的说明方法。
数字是事实的高度概括,用数字说明能突出说明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表述简便、说服力强。
用于说明的数字有两种:一种是数据,即可为科学研究或技术设计提供依据的各种固定性数值;一种是表示事物有多少的具体数目。用数字说明,一是应有必要性,即用在关键处、着重处,不随意乱用;二是要有精确性,确数要核实无误,约数要接近实际并交代清楚。
(8) 引用说明。即将现成的书面或传闻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拿来作说明依据,充分说明内容的方法。可以引用的材料或资料极为广泛,包括有关文献、名言、格言、俗语、谚语、警句、诗词、故事、科研成果、报刊文章等等。
引用说明可使说明显得有根有据、生动充实,并可扩大读者视野,增加阅读兴趣。对于比较枯燥的说明文来说,无疑是弥补其“先天”缺陷的重要手段之一。
使用引用说明,一是要有针对性。要少而精和恰到好处,不宜旁征博引,大量堆砌。二是要有“亲和性”。即与要说明的事物、事理水乳交融,不宜“文不对题”,若即若离,成为多余的赘笔。三是要有精确性。明引要只字不易,必要时注明出处;暗引也要不走样,符合原意。
(9) 比较说明。事物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其特征和本质往往只有通过各种比较才能显示出来。通过种种比较对事物或事理加以说明,也是常用的说明方法。
比较的方法有如下几种:一种是同类事物间的比较,一种是异类事物间的比较,一种是同一事物本身前后情况或这方面与那方面的比较。还有一种特殊的比较,即将同类事物中两种完全对立的事物,或将事物间、事物本身各种对立的情况加以比较。比较能加强说明的鲜明性。运用时,一定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与要说明的事物来比较,以达到令人明白易懂的目的。另外,作比较的两事物之间或事物本身两种情况之间,一定要存在可比性,不应随意乱比,令人莫名其妙。
(10) 比喻说明。是用人们熟悉的具体事物、事理来打比方,对较为生疏的事物、抽象的事理加以说明的方法。这是一种用一个事物、事理来说明另一个事物、事理的方法。它具有一种化深为浅、化难为易、化生为熟、化概念为具体、变抽象为形象、变枯燥为生动的特殊功能,故而常为说明文所使用。
说明文中的比喻和文学作品或记叙文中的比喻形式相同,但目的不同,说明文中的比喻主要是为了对事物作清晰、形象的介绍,而不对表现对象做“艺术加工”,因此要注意准确性和科学性,不宜有夸张的成分;另外,一般也不用暗喻和借喻,而只用明喻。
(11) 分析说明。是对某种事物或事理进行介绍之后,对其进行一层一层或一部分一部分的分别剖析,以提示事物或事理所以具有某一属性或为什么如此这般的说明方法。这一说明方法,旨在回答为什么事物是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做等问题。即对说明对象不仅让人知道“是什么”,而且让人知道“为什么”,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所以,它是一种提示事物根源、本质,使读者获得对事物深刻认识的说明方法。
运用分析说明必须对事物有深刻的、本质的认识,从而保证分析的科学性、严密性,避免随意性。另外,分析说明也意味着要有逻辑性或条理性,要越分析越清晰、越分明,而不是相反。
(12) 描述说明。即对说明对象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叙述和描写的说明方法。这一方法的特点是寓说明于描写叙述之中,描述是说明的手段,是为说明服务的,和文学作品或记叙文中运用描述渲染环境、刻画人物、制造情节,最终为表达主题和作者思想感情服务的目的不同。
使用描述说明法一般是说明对象本身有某种生动形象的美感特点,不用描述无法准确加以说明,当然也可以是为了增加说明的生动性和趣味性而使用。但不论哪种情况,都不能夸张、虚构,而要客观、真实、恰如其分。
3. 说明文的类型
(1) 具体事物说明文。具体事物指有一定感性形态,人们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知的具体而实在的事物。如动物、植物、矿物、物品、物件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建筑设施等等。以实体事物为对象和内容的说明文,即实体事物说明文。
(2) 抽象事物说明文。抽象事物指人类的各种精神或心理现象以及撇开各种具体形式的一般事物或事物范畴。前者如思维、灵感、情绪、记忆,后者如辩证法、历史、文学、体育等。以这些现象或事物为对象和内容的说明文即抽象事物说明文。这类说明文有专业性、科学性、针对性、具体性四个特点。
(3) 文艺性说明文。对应一般说明文或科学说明文而言,文艺性说明文是指采用文艺的笔调,通过种种形象化的方式来介绍和解说事物、事理或知识的说明文。它题材广泛,适应性强;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文笔轻松,富有趣味性;具有将深奥的知识浅显化,复杂的知识简单化,抽象的知识具体化,枯燥的知识形象化的特点。它能增强文章的亲切感或亲近感,增强表达效果,引起阅读兴趣。优秀的文艺性说明文是说明文与文学特别是散文结合而产生的一种边缘性文体。这类说明文也有四个特点,即内容的科学性、语言的通俗性、文笔的趣味性、表达的形象性。
此外,科学小品、科学童话、科学故事、科幻小说,都属于广义的文艺说明文的范畴。
(三) 应用文
1. 综述
综述是一种介于评论和述评之间的新闻评论文体。如果说评论重在评和论,述评重在评,那么综述则重在综合叙述事实的基础上,适当加以评论。评论以评为主,述评既述又评,综述则以述为主。
综述是以向读者告知新闻事实为目的,主要特点在于对某些重要事件、重点工作或一个时期的形势进行综合性的叙述。它客观地报道事实,一般不进行议论。有时通过提供信息的方式,转述有关人士的见解和看法,也是以客观报道形式出现。在叙述事实的过程中,有时也有一些说明或议论的文字,也是为综合性的叙述服务的。
2. 述评
述评又称新闻述评或记者述评,是新闻领域中的一种边缘体裁,以融新闻和评论于一体为基本特点。
述评介乎新闻与评论之间,兼有两者的特点和优势。它既报道事实,又对新闻事实做出必要的分析和评价,有述有评,评述结合。从述评的篇幅来看,述往往多于评,但它的重点在于评,目的是为了评,述是为评服务的,述评属于新闻评论的范畴,它主要通过评述结合的方式,表明作者的立场和主张,从而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
(1) 述评的特点
以评为主
述评集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的职能于一身,既要及时报道新闻事实,反映现实生活的发展变化,又要提示新闻事实的本质和意义,指明事物的发展趋势。新闻报道贵在客观,主要是报道事实,让读者从客观事实中得出结论;述评则是叙事说理兼而有之,使读者既可以得到必要的信息,又可以了解作者对这些新闻事实所具有的意义的探讨。新闻评论都要摆事实讲道理,都要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闻事件和重要问题发表议论,但新闻评论一般不对事实作详细的介绍。它有时配合新闻报道,根据报道中提供的新闻事实立论,有时在评论中用典型的新闻事实作为论据,引发议论。述评作为一种具有独特个性的新闻评论体裁,一般都要对新闻事实进行比较全面的、有时是多方面的介绍,包括典型的具体事实、概括的情况以及必要的背景材料等,在叙述事实的同时进行议论。当然,这种比较只是为了较具体地说明述评这种评论体裁的特点,为了便于掌握和运用这种体裁,而不是划定一个一成不变的框框。这些体裁都是为了恰当地表达一定的内容,它们之间不可能也不应当有什么不可逾越的界限。
评述结合
评述结合并不意味着评和述在篇幅或比重上相等,它主要表现在述评兼有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的特点,具备两者的功能。同时它又是以评为主的。评述结合,以评为本,这就是说,述评的目的在于评,述是为评服务的。述是评的基础,评是述的目的。因此,就一篇述评来说,有时评多于述,有时述多于评,有时在叙述新闻事实的同时,已经包含了作者的倾向和分析,只要再加以画龙点睛的议论,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述评以事实为基础。这些事实来自实际生活,反映实际生活。述评的评,或者说它所讲的道理,就是在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加以阐明。述和评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规律,容易被人们所理解。述评的评,是为了弄清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它所包含的带有普遍性的新经验、新问题,而不是就事论事。许多述评采取夹叙夹议的论述方式,述中有评,评中有述,可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从事物之间的共同规律的高度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2) 述评的类型
述评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述评的选题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这样就可以及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评述,增强评论的时效性和群众性。按它们的内容和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性质,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工作述评
工作述评,顾名思义是针对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或问题进行评述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各个领域和各条战线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层出不穷。人们不仅需要及时得到各种必要的信息,在他们对各种新闻事实进行思考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新闻媒介的看法和主张,以便做出自己的判断,辨明是非和方向。对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或“难点”的问题,更是如此。
第二类,形势述评
形势述评是对国内外形势,包括政治形势、经济形势以及其他领域形势的述评。它的内容所及,可以是全局的形势,也可以是某个特定地区或某一条战线在一个时期、一定阶段的形势。这类述评的特点是着眼于形势的变化和转折,着眼于群众普遍关心或需要引起群众注意的问题和动向,概括全貌,指明发展趋势,帮助读者开阔眼界,提高认识。
第三类,事件述评
这类述评是根据作者直接调查和掌握的材料,对国内外发生的重要事件或某些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进行评述。它的特点主要是从具体的事件联系到它产生的原因,探索其性质和意义,或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澄清事实,说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