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王东明)军队文职人员制度已经建立,解放军从今年开始正式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记者从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军文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6年军队将招聘数量不低于编制数三分之一的文职人员。
经中央军委批准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文职人员制度实施及聘用工作[被屏蔽广告]
,并开展聘用工作业务培训。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6月23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颁布。《条例》决定在军队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明确军队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的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可以聘用文职人员。目前,文职人员岗位编制已经下发,从2005年起,这些岗位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招聘文职人员。
李继耐在讲话中指出,军队各级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积极稳妥、分段实施、依法用人的原则,做好文职人员聘用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文职人员聘用工作融入国家人才市场体系,使之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在发展方向上相一致,在政策制度上相衔接,在实施进程上相协调;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依据法规制度聘人、管人、用人,遵循社会人才管理使用规则,切实把聘用工作转到依靠市场运作的轨道上来;要加强对文职人员的科学管理,坚持政治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合理确定和调整报酬待遇,严格依据合同进行管理,保证人员进出渠道畅通。
记者从总政有关部门了解到,文职人员将面向市场招聘、根据岗位确定职责、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聘用双方争议,目前部分相应配套政策已由解放军四总部、国家相关部委下发。今年的招聘对象,重点是工作急需、社会人才来源丰富的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2007年将基本实现文职人员聘用工作规范化,招聘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初、中级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岗位,招聘数量达到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到2008年底,将空余文职人员岗位全部聘满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