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十五六岁现象”所隐藏的偏执型人格障碍

心理学2006-09-01 10:28:21未知

日前见到多家媒体报道,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是为令人担忧的“十五六岁现象”。这与教育实践中,特别是初中教育阶段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是契合的:初一的学生比较“乖”,初二的学生比较“散”、初三的学生比较“坏”(有些初三的学生还会对刚入校的初一新生采取勒索、收保护费等违法行为),在初二、初三学生身上所体验到的种种躁动、种种心理扭曲,确实令人十分忧虑。“十五六岁现象”中人,有多少在学校就是问题少年,是否可以从人格缺陷角度来做一番分析呢?
  严格来讲,这个年龄才处于一个人人格形成的萌芽期(人格构建毕竟是终身的事情)。对于即将来临的成人世界,他们是带着自己的眼光、自己的理解来对待的,已有的或多或少的知识储备、角色转换足以使他们开始重新认识和质疑父母、家庭、学校、老师、权威。相比小学生,他们已开始具有强烈的成人意识,渴求独立、平等、公平,但经济上的难以独立,思想上存留的对父母的依赖,又让他们倍感压抑,他们始终觉得自己处于受管制、被约束的地位,不经社会检验又难以意识到缺乏成人的监护自己其实难以独立应对问题。外界不同寻常的诱惑和熏染,与相对枯燥单调的日常学校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教式、保育式、棍棒式、填鸭式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已令他们生厌,日常所灌输的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在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中是那么的倍受冲击。一边是初二课业负担的猛然加重(有语文、代数、英语、物理、政治、地理、历史、生物计8门文化课)、初三升中考试的沉重压力,一边是五花八门的娱乐、享受、玩耍的诱惑,初中生中出现了分化。
  在诸多类型的人格障碍中,个别学生的偏执型人格障碍倾向尤其令人忧虑:
  其特点是固执多疑,自以为是,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好争辩,神经过敏,总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没有责任感,遇事好以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为标准,将责任推给他人,从不自我检查,一旦遭到别人批评,立即想方设法予以还击,伤害了别人还泰然处之。与同学、老师关系易于出现紧张。
  有这样一个学生。该生从初一年级进校开始,便经常顶撞各科老师,好争辩,喜欢对别人指手划脚,一旦师长批评,便不分场合、不顾分寸加以顶撞,颇有顺我者服帖,逆我者反击的气势。初时只是自以为是,不顾他人感受顶撞顶撞老师、欺负欺负弱小同学,或者贪玩起来偶有迟到、旷课,后来发展到对任何批评建议都听不进去,唯我独尊,学校纪律、自身义务均不屑一顾。升入初三年级,功课压力骤然增大,其以前聊可自我安慰的长项----数学成绩开始慢慢滑坡,迷上网吧后干脆全盘放弃,因频繁旷课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从此更破罐破摔,自命为异类,长期混迹于网吧,同时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胆气更胜。此时任何批评、教育、说理对他而言只是讲“耶稣”,并自命自己最能分辨是非(包括言称决不会吸毒、包括言称决看不起那些小混混)、分辨谁对自己好与坏,其思维方式已退化为:今晨我问妈妈要钱——我妈不给、反而讲了20分钟的“耶稣”给我听——你不满足我的要求还“修理”我——我就不让你满意——偏不去上学,甚至离家出走、甚至扬言还要带女孩子回家示威。该生一段时间玩下来,颇有放浪形骸意味,眼光散漫、无所谓做派明显,后来连正常的上学都不能维持,终日在校外游荡。
  这种多疑、固执、不安全感和自我中心的人格缺陷,给教育、矫正带来了相当难度。更可笑的是他还会依据“九年义务教育”告诉老师“你无权开除我”(就是不见他看到义务教育的另一半规定:青少年有受教育、好好学习的义务)。现行的升学体制也给他开了绿灯,因为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以及社会上其他的一些民办学校不需升中成绩便可就读,学习对他哪有约束力。究其偏执成型历程,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家庭管教的缺陷:目标构建不明
  其父是某公司部门经理,其母暂无业在家炒股。
  父母管教情形:父亲工作、应酬相当繁忙,没有时间对其进行管教,特别不主张责罚小孩;母亲认为小孩相当聪明,只是喜欢任性、犯错,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小孩,总是会进行较唠叨而有保留的批评。
  该生家庭条件较好。父母可以满足其生活上、学习上的物质要求(如名牌衣服、鞋子、文曲星、电脑等等)。对这一切该生均觉得是理所当然,不觉珍惜和感激,甚至还运用初中二年级学的法律知识告诉父母:你们生了我,就得养我(这也是其惯用的一招:只找对自己有利的“依据”)!与父亲相处时间较少,较缺乏成熟男性沉稳形象的家庭示范,母亲的无微不至关怀、说不到点子上的唠叨和护犊倾向更纵坏了他和让他腻烦。虽然一进入中学老师已经发现了该生性格上的缺陷并及时要求家长予以重视,但家长只是以为那是小孩子任性、调皮,是“小事”,只要长大一些就会懂事的,有时老师讲得多了还有抵触情绪。因此该生更觉得自己是有道理的、连父母都不觉得有什么,可见就是老师小题大做。当学校给与他必要的校纪处分时,还抱着不理解、不合作的态度,在最需要家长共同教育的时候错失良机。
  终于有一天,父母发现该生已经无可管教了,动辄与父母争吵、狡辩,还经常旷课、离家出走、带玩伴回家留宿,不让他通宵上网还砸掉家里的电脑键盘,才伤心起来,宣称“再也不管你了”!甚至扬言要把他送到少管所去、要与他脱离亲子关系。父子、母子之间冷对抗。从此他每天干什么、悉听尊便,反正养到18岁算数。
二、个人性格因素:问题行为的主因
  他聪明、敏感好冲动,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温柔、顺从的情感,从来不会“就事论事”,总把老师对其行为的批评理解为对他人身的攻击。好争辩,从激怒别人、从狡辩中获得无穷乐趣,觉得自己的所有作为都是极有道理的,善于抓住别人言语中一星一点的错失来大做文章。以不屑伪装来表现自己的敢作敢为、来掩饰自己的肆意妄为。
  其个性发展有这么一个特殊过程。他小学阶段在内地就读,从初一开始在深圳读书。据说在小学表现、成绩尚可。到了深圳后,因为非常明显的内地方言口音,在课堂发言时经常受到同学善意的哄笑,又因为小学没学过英语,英语一塌糊涂。下意识地他要夺回在同学面前失去的这个面子,敢为人所不为(如不听从老师的学习安排、公然与老师顶撞)是最容易最简单的选择(要想在学习上争先毕竟要经过艰难的努力和漫长的过程),初时同学觉得上课有人斗嘴还蛮好玩,有时也凑热闹跟着哄笑两下,他便像得了鼓励似的变本加厉起来,不良习气是很容易根深蒂固和迅速发展的,一次、两次、三次,终于养成了一种“霸王”脾气,同学避之唯恐不及,再加上他本身反应又灵敏,一般的老师讲歪理还讲不过他,骤然间,他感到自己威力无比、风光无限。
三、学校教育:难现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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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初期老师的经常鼓励和安抚纵容了他的自大,老师们抱着惜才、不让学生掉队的心态希望能发掘他的优点,尽量避免严厉的批评,经常想哄着他学,结果他的“自信心”是培养出来了,并借着自己数学成绩还过得去(而且是在只听几分钟课、只偶尔做一点作业的学习状态下)而自鸣得意,借此也向家长交交差;进入初二,随着学习任务的加重,他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数学成绩在急剧退步,同时老师们更要求学生的课堂效率,学生们也更希望能够在一个没有干扰的良好学习环境中学习,他的吊儿郎当变得更加明显。课堂争论、课后批评激发了他的逆反斗志,同学的不明朗态度让他觉得很有市场,他变得具有攻击性,变得更爱扰乱课堂、影响他人,任何教育、辅导、帮助都听不进去。同时“物以类聚”,与校内的其他问题少年多有接触,彼此沆瀣一气,互相影响,互壮声气,厌学、泡网吧、吸烟,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十分反感主流教育。当学校给予他纪律处分之后,更借此破罐破摔,其间还被动参与勒索事件一次,最后勉强完成初中学业。要知道,他才刚刚15岁。
  这种偏执型人格,不加遏制地发展下去,很可能发展成为反社会倾向,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打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普通中学的现有教育方式、教育机制,难以对此进行强有力的矫治。而在整个深圳市,又确实找不到一个能够对这样的孩子进行集中管教的场所。少管所管制的是已经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育新学校需要这孩子“自己愿意就读才能接收”,家长也联系专业心理辅导未果。普通中学只能教育、引导他三年,而其后,他将走向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呢?又有谁来有效地管教他,约束他,“十五六岁现象”中人又有多少曾经走过这么一条初始道路呢?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青少年的问题行为是一个时代在各个方面所存在的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对于这种有人格障碍的青少年,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帮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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