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前
整理考卷
收到各地考点送来的考卷后,对考卷逐一核对、整理、排序、编密号、订册,将统考试卷送研究生院,由市高招办统一评卷。
试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3月6日前
专业课阅卷
所在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召集成立专业课试卷评阅小组,对考生专业课试卷进行评阅。
试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3月10日前
通知考生成绩
待统考及专业课成绩全部出来后,经核对无误后,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用挂号信通知考生本人。网上公布考生成绩
3月10日前
上报成绩库
编制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库
考生不得查阅试卷。如对试卷成绩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
3月末或4月上旬
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公布
教育部召开的"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发布硕士生录取分数线及单科线
4月上旬
组织复试、体检 政审
1)教育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国家录取标准,按总分排序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2)研究生部寄出复试通知(含日程安排表);
3)按研究室或按专业组成复试小组;
4)笔试及口试内容由复试小组自定;
5)复试小组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复试结束,交研究生部存档;
6)研究生部安排考生统一在所门诊部体检
4月上旬
调 剂
1)凡达到国家录取标准而未被计算所录取的考生,均可在全国范围内调剂;
2)调剂方式:计算所推荐、考生本人联系;
3)接收单位同意后,开具接收证明。研究生部将报考材料调转给接收单位。
5月15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
教育工作指导小组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所批准后,研究生部编制出“拟录取考生信息库(NLQ.DBF)”,报招办。
5月中旬
制订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目录
1)请导师填写《招生计划申请表》,写明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
2)《招生计划申请表》经计算所教育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汇编成下一年度的招生目录,报给招办并上网公布
6月5日前
报送录取数据盘、统计表
研究生部将录取名单汇总,编制出录取情况统计表,并制作成数据软盘报送招生办,同时在部内备存一份。
6月中旬
发《录取通知书》
1)市高招办批复后,研究生部即发出录取通知书(含免试生)并附上"入学须知"和"调档函"(定向生不发调档函);
2)《通知书》通过邮局挂号寄给考生本人。
3)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档、迁户和离校手续。
4) 考生(包括免试生)报到注册前,研究生部有权对有关档案、材料进行复查,做出补充、退回等相应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