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05年全国考研复试分数线(草本)

考试动态2006-09-08 15:20:59未知

【中国大学生资讯网分析:】   http://www.lovesea.net
    该条信息上周来源于中国招生考试在线[www.yuloo.com]。并张贴在四川某大学内的考试书店内,经过电话咨询,并且已经被你来我往网站确认该条信息。按照往年的惯例,草本和最终稿的差别应该非常小,或者说没有变化,值得您参考。
    目前全国各个省份考试院的内部平均线早已确定,只待国家34所线全部确定以后,由国家教育部牵头,进行商讨,并确定讨论稿,该稿会在3月25日左右提前泄漏上网,本站将实时关注。正式分数线将在4月初出台。本草本仅供大家作为调剂的一个参考!
    本站复试调剂专区每天有大量的调剂信息更新,分数线专栏每天多次更新34所的分数线信息,敬请大家关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共中央党校,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根据有利于选拔和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做好2004年的招生工作,对于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选拔和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4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扶持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努力做好培养高校师资计划和强军计划的落实工作;继续做好招生的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的地域结构调整。现将参加2004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各招生单位均应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在不低于基本分数要求的前提下,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符合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准予复试。

    报考哲学[01]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3(65)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2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60)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8(57)分。
    报考经济学[02]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4(81)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77)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9(74)分。   
    报考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8(87)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2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83)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3(80)分。 
    报考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75)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7(71)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5(68)分。
    报考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7(86)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2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4(81)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2(78)分。
    报考历史学[06]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77)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2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8(72)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6(69)分。   
    报考理学[07]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9(74)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6(69)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4(66)分。 
    报考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5(68)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2(63)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60)分。 
    报考农学[09]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3(65)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7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60)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7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8(57)分。 
    报考医学

“教育部关于2005年全国考研复试分数线(草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10](不含中医学[1005])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9(74)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6(69)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4(66)分。   
    报考军事学[11]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3(65)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7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60)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7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8(57)分。 
    报考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3(80)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75)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8(72)分。 
    报考体育学[0403]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4(66)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1(62)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9(59)分。   
    报考艺术学[0504]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4(66)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7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1(62)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9(59)分。
    报考中医学[1005]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3(65)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2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60)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8(57)分。 
    报考适用师资计划和生源范围各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2(63)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2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9(59)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7(56)分。 
    报考法律硕士[030180]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83)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2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2(78)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75)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专业的考生:
A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90,联考成绩不低于23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 50(100)分;  
B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80,联考成绩不低于2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 45(90)分;  
C类考生的总分不低于270,联考成绩不低于2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 40(80)分。
  
     报考工学门类中(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农业工程[0828]各专业的考生,
总分不低于27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8(57)分。

    报考地处四川、陕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内蒙古、广西12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 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 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不低于26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35(53)分。

    A类考生:报考地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19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
①报考地处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上述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
①报考地处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招生单位;或者②目前在上述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师资计划:适用师资计划分数线的招生专业和生源范围参见教育部2004年录取文件。

注:1、"单科"栏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
2、北京大学等34所进行自主划线试点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教育部关于2005年全国考研复试分数线(草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