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上海考区规定公布

司法考试2006-01-14 00:00:00未知

根据司法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的精神,上海考区今年的相关工作作出了三点调整。
  上海考区报名需持两证此次上海考区非上海户籍人员(香港、澳门居民报名按司法部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学历证书在指定地点报名。
  个别申请需回原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本考区报名的,考试成  
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接受港澳人员报考自今年起增加在香港、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为方便港澳考生,本考区也接受香港、澳门居民报名、考试。

  上海考区从5月30日零点起开通咨询声讯电话,电话号码为16001548;6月8日9点半至10点半,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将在上海考区服务平台www.sk.justice.gov.cn进行在线咨询。

  此次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日00:00-6月20日24:00,网址:ww..sk.justice.gov.cn;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20日,每天8:30-16:30(双休日不休息),现场报名因拍照需要,要求着装整洁,但不得着制式服装。具体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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