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无罪原告不服 四川“见义勇为”案今终审

司法考试2006-03-09 00:00:00未知

   备受关注的“见义勇为”案一审宣判后,“抢匪”罗军及死者胡远辉的家人不 服判决,再次将“见义勇为”的张德军告上法庭。今(28)日上午,该案将在成都中院终审宣判。

    一审无罪 众多市民鼓掌相庆

    去年12月7日上午10时许,成华法院法官宣布“被告人张德军无罪”时,旁听席上数十名市民纷纷起立,鼓掌庆贺。当张德军缓缓走下法院台阶时,再次被七八名市民抬起抛向半空欢呼……旁听席上的数十名市民,都是从媒体上得知即将宣判的消息后,自发从四面八方赶来为张德军助威的,其中有10多岁的中学生,也有60多岁的老人。他们高举着“支持义士张德军坚持严惩抢匪”的横幅。在宣判后,张德军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法律是公正的!还了我一个公道的结果!”

    原告不服 情绪激动泪水涟涟

    而当法官宣判结束后,“抢匪”罗军及死者胡远辉的家人呆坐在原告席上,犹如当头挨了一棒。死者胡远辉的妻子甘雪芳情绪十分激动,泪水夺眶而出,当即表示:“我不服,我们肯定不服,我们要上诉!”甘雪芳称,张德军追抢匪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是值得社会弘扬的!”但见义勇为并不是没有限制的,“胡远辉和罗军的行为,罪不致死!就算是见义勇为,也不应当剥夺其他人的生存权利!……”

    今日再审 张德军称相信法律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了见义勇为英雄张德军。张德军称,自从那件事以后,给他整个家庭都带来了巨大压力,而且也失去了工作。对于今天的开庭,张说:“我还是那句话,法律是公正的,会还我一个公道的结果!”

    今天的庭审,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李启军仍将作为张德军的辩护律师出现在法庭上。李律师说:“对于最后的判决我很有信心,希望结果与我们预料的一样。”

    事件回放

    2004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胡远辉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军途经圣灯乡人民塘村11组时,抢走一妇女颈上项链后驾车逃走。闻讯赶来的张德军和另一名村民分别驾车追赶。在追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时,张驾驶的奇瑞轿车与胡远辉的摩托车相撞,胡远辉摔落桥下当场死亡,罗军颈椎和左腿腿骨骨折。事发后,罗军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

    2005年5月27日,胡远辉的亲属及罗军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6月29日,成华区公安分局决定不予立案。随后,胡远辉的家人及罗军一审向成华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56万余元。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