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致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检验公司原同属质检总局下属企业,为不同公司名称的同一运作团队。因机构改革,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划归国资委管理,上海检验公司划归上海海关管理。为保证涉及贵司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全面检验技术服务等顺利有序进行,现确定此项业务即日起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继续执行,所有涉及上述检验服务合同范围的权利和义务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承担。
现申请贵司于2020年12月17日开具的以下两张发票全部予以重新开票至收款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编号:1900038471),人民币金额:3,210.50元(大写:叁仟贰佰壹拾元伍角整);
2,上海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00809359),人民币金额:16,993.60元(大写:壹万陆仟玖佰玖拾叁元陆角整)。我司承诺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抵扣。
特此说明,请予以配合。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