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工程师、生产工程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煤炭及建筑行业规程、规范及上级有关安全指令、文件、制度等。
2.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同时对地质测量、防治水、爆破、环保等工作负责。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3.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建设矿建、土建、机电安装等方面的生产经营的年、季、月度作业计划,并从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上采取严密的技术措施,落实各项计划的实施。
4.做好施工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等,不断改进施工方法,改善作业条件,搞好生产组织接替,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大灾害治理力度,确保安全、高效建设。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和解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问题,遇重大问题要亲临现场,提出意见,提请领导决策,并及时处理。
6.做好生产计划、组织管理工作,实现正规循环作业,提高进度。做好进度统计管理,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7.抓好矿土安三类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协同安全监察部对公司发生的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做好矿土安三类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组织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协助上级单位做好月度及工程竣工验收。
9.做好火工品的供应、存储、运输、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矿井环保、水保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各专业监理单位工作进行监督。
12.协助通风管理部做好防突措施落实,督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
13.参加工地例会,对进度、质量、安全方面进行总结和部署,对重点工程、重大隐患监督落实。
14.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关系,解决在施工中遇到的设计、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做好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