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琰卦变说辨析(1)

传统文化2005-12-20 11:50:19未知

文辨析了俞琰以反对卦变释《彖传》刚柔上下与来之说,指出来知德以卦综释《彖》辞本出俞氏,而俞氏自谓其说是“自秦汉唐宋以来,诸儒议论,绝无一语及此”,是自诩过高之词,朱震《汉上易传》已发其端。分析中认为,虽谓《彖》辞难通,然必有其可通处。俞琰、来知德、江永等人以反对卦变说释《彖》辞,亦不能“归一”,有“顾此失彼”等失误。诸家卦变说不可全取之亦不可全废之。准《系辞》“唯变所适”,“化而裁之谓之变, 推而行之谓之通”之义, 强调指出《易》变之道与爻变之道,乃为裁变行通之道。仲裁“唯变”之是否行通,当以能释《彖》辞刚柔上下往来之义有“所适”为标准。

俞琰(1253--1314),吴郡人,字玉吾,自号林屋山人,学者称石涧先生。宋亡入元,隐居著书。其学精于《易》,著述颇丰,今存《周易集说》、《读易举要》、 《易外别传》、《周易参同契发挥》等。

俞琰有关卦变之说主要见于《读易举要》卷一“卦变”篇,又见于其《周易集说》释《彖传》诸卦变之文字。因俞氏自谓其以反对卦变释《彖》辞之说,是“自秦汉之后唐宋以来,诸儒议论,绝无一语及此”,而来知德以卦综释《彖传》卦变实不出俞琰说之外,江永又力主“因反易而有变动,诚可谓之卦变”,所以将俞琰卦变说辑出而研究之,实是卦变说研究之重要课题。

一 俞琰对“卦变”概念之界定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列《卦变图》并曰: “《彖传》或以卦变为说, 今作此图以明之。”又曰:“汉上《易》卦变,只变到三爻而止,于卦辞多有不通处。某更推尽去,方通。如《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只是初刚自《讼》二移下来;《晋》‘柔进而上行’,只是五柔自《观》四挨上去。此等类,按汉上卦变则通不得。”(1) 黄宗羲《易学象数论》曰: “卦变之说由《泰》、 《否》二卦《彖》辞“小往大来”、“大往小来”而见之。而夫子《彖传》所以发明卦义者,于是为多,顾《易》中一大节目也。上经三十卦反对之为十二卦,下经三十四卦反对之为十六卦,《乾》、《坤》、《颐》、《大过》、《坎》、《离》、《中孚》、《小过》不可反对,则反其奇偶以相配,卦之体两相反,爻亦随卦而变。顾有于此则吉,于彼则凶;于彼则当位,于此则不当位。从反对中明此往来倚仗之理,所谓两端之执也。行有无妄之守,反有天衢之用,时有丰亨之遇,反有羁旅之凶,是之谓卦变。非以此卦生彼卦也,又非以此爻换彼爻也。”朱熹《卦变图》是“以此卦生彼卦”、“以此爻换彼爻”,显然不是黄宗羲所谓之“卦变”。然而黄氏所定义之“卦变”亦有所自,俞琰于《读易举要》中已有明说:

主卦变之说者,皆谓一阴一阳卦自《复》、《姤》来,二阴二阳卦自《临》、《遁》来,三阴三阳卦自《泰》、《否》来。朱子《易学启蒙》有图,凡一卦变为六十四卦。卦变之说用之占法则可,用之解经则不可,盖忘其本爻之义也。《古注》、《程传》皆不取卦变。不取诚是也。殊不知《彖传》盖兼论两卦反对之刚柔, 爻辞则论本卦两爻相应之刚柔。各有所取也。《彖传》所谓刚柔上下,不过以两卦前后相并取其义。《彖传》赞成卦之主爻,遂就主爻上推出刚柔上下与来。盖以二卦相并而言。《讼》之刚实自《需》来,《无妄》之刚实自《大畜》来。谓自《乾》、《坤》来者非也,谓自《遁》来者 亦非也。乃若《中孚》、《小过》不可倒转,《中孚》则云‘柔在内,刚得中’,《小过》则云柔得中,刚失位’,无非皆就两卦之相比取义。后卦或取前卦而言;前卦或取后卦而言。前后旁通,惟变所适,盖不拘也。

可知,俞琰以反对卦变释《彖传》刚柔上下与来说,亦认为“《彖传》或以卦变为说”,只是对用 朱熹所主卦变说解经持有反对意见而已。至于黄宗羲所谓之“卦变”概念,则俞氏早已有所界定。

二 俞琰就“两卦之相比取义”释《彖》辞例

俞琰于《周易集说·彖传》中以反对卦变释刚柔上下与来说,又于《读易举要》“卦变”篇中列《刚来柔来上下图》并出图说。今集录如下。

《讼》“刚来而得中也”

“《需》倒转为《讼》,《讼》之‘刚来’谓九二自《需》九五来。” “刚来而得中指九二,九二盖成卦之主爻也。自彼而此谓之来。 《讼》乃《需》之倒体,主爻在五,《讼》主爻在二。向为《需》之主,则刚处于五,今为《讼》之主,则刚来于二也。或谓《讼》为四阳卦,自《遁》来, 而九三降为九二,非也。”

“《泰·彖》辞云‘小往大来’,谓阴往居外,阳来居内, 《否·彖》辞云‘大往小来’,谓阳往居外,阴来居内。 《彖传》于《泰》云‘天地交’,于《否》云‘天地不交’,盖对取两卦相反之义”。

《随》“刚来而下柔”

“《随》云‘刚来而下柔’者,《蛊》上九来为《随》初九, 而居六二之下也。” “《彖传》凡言刚来柔来与刚柔上下,皆以两卦反对取义。如《讼》九二云‘刚来’,盖自《需》九五来;《无妄》云‘刚自外来’,盖自《大畜》上九来。 …… 《泰》极为《否》,《否》极则为《泰》;《损》极成《益》,《益》极则成《损》,前后之相仍也。知《泰》、《否》,《损》、 《益》之相仍,则知《无妄》倒转为《大畜》,《大畜》倒转为《无妄》,后卦盖兼前卦而言,前卦亦兼后卦而言,不以先后拘也。夫《随》倒转为《蛊》,《蛊》倒转为《随》,《随》初九之刚实自《蛊》上九来,而居六二之下, 故曰‘刚来而下柔’。或谓自《否》而来,非也。”

《蛊》“刚上而柔下”

“《蛊》云‘刚上而柔下’者,在《随》为初九、上六倒转为《蛊》,则初九之刚上为上九,上六之柔下为初六也。” “《蛊》乃《随》之倒体,《随》以初九、上六为成卦之主,倒转为《蛊》,则初九之刚上而为上九,上六之柔下而为初六,故曰‘《蛊》, 刚上而柔下’。或就本卦升降而谓《蛊》自《泰》来,非也。”

《贲》“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

“《贲》六二之柔自《噬嗑》六五来,文于两刚之间,故曰‘柔来而文刚’,又分《噬嗑》初九之刚,上而为上九,故曰‘分刚上而文柔’。” “《贲》乃《噬嗑》之倒体,柔来而文刚, 谓六二之柔自《噬嗑》六五而来, 分刚上而文柔,谓分《噬嗑》初九之刚,上为《贲》之上九,即非自《泰》来。或谓一阴一阳卦皆自《复》、《姤》来,二阴二阳卦皆自《临》、《遁》来,三阴三阳卦皆自《泰》、《否》来,或又谓《彖传》凡言刚来柔来,皆从乾、坤二卦来,亦非也。”

《复》“亨,刚反”

“刚反,盖谓 《复》之所以亨者,《剥》上九之刚反而为《复》之初九也。” “《剥》倒转为《复》,《复·彖传》云‘刚反’,盖自《剥》之上九反而为《复》之初九。”

《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无妄》倒转为《大畜》,则初九之刚上而为上九,而六五之君自下承之,故曰‘刚上而尚贤’。” “《无妄》之为卦,内震外乾,乾之三画皆刚爻也。今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自何爻而来耶?曰:《无妄》乃《大畜》倒体,《无妄》内卦初九之刚,盖自《大畜》外卦上九而来,非从本卦升降也。或谓《讼》与《无妄》皆自《遁》来,《讼》九二,《无妄》初九,皆《遁》九三降而为之,非也。”

《大畜》“刚上而尚贤”

“《大畜》倒转为《无妄》,则上九之刚来为初九,故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大畜》倒转为《无妄》,则其刚自外而来,是为初九;《无妄》倒转为《大畜》,则其刚自下而上,是为上九。刚居上而六五在下承之,有尊尚贤者之象,故曰刚上而尚贤。”

《咸》“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咸》倒转为《恒》,则九三上而为九四,上六下而为初六,故《恒》曰‘刚上而柔下’。” “柔上谓上卦兑之阴爻,刚下谓下卦艮之阳爻,二气即山泽之气,感应以相与谓山泽之气往来相通。”

《恒》“刚上而柔下”

“《恒》倒转为《咸》,则初六上而为上九,九四下而为九三,故《咸》曰‘柔下而刚上’。” “《恒》倒转为《咸》,则柔上而刚下;《咸》倒转为《恒》,则刚上而柔下。刚上柔下,则其分正而可久,此以卦之主爻言《恒》也。”

《晋》“柔进而上行”

“以《明夷》对观之,彼日之入,此日之出也。……柔进而上行,谓六五之柔进居上卦之尊位也。《晋》乃《明夷》之倒体,在《明夷》为六二,倒转为《晋》,则进而为六五。谓自《临》卦而来者,非也。” “《睽》、《晋》、 《鼎》三卦皆曰‘柔进而上行’,皆以六二进而为六五,《渐》曰‘进得位’,则以六三进而为六四,《睽》、《鼎》以前卦取义,《晋》、《渐》以后卦取义。”

《睽》“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睽》乃《家人》之倒体,《家人》六二之柔本居下,倒转为《睽》则六二进为六五而上行,又得中而应九二之刚,则《睽》者合矣。”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解》乃《蹇》之倒体,《解》九二即《蹇》九五。向也险难在前,则吾不可不任济蹇之责,当是时而往,则往为得其中道,今险难解散,无所事乎往,则以来为得其中道,故曰‘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损下益上为《损》,损上益下为《益》,二卦皆主下而言。《益》之为卦下震上巽,损上指六四之阴爻虚而不足也;益上指初九之阳爻实而有余也。……《益》乃《损》之倒体,向为《损》之上九,今为《益》之初九,此自上而下于下也。”

《升》“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柔谓坤柔,时指巽而言,东南之卦于时为夏,地气至此而升腾也,故曰柔以时升。《升》乃《萃》之倒体,时为萃则地气聚而在下,时为升则地气升而在上也。下巽而上顺,九二以刚德居中,与六五柔中之君相应,所以其道大通,故曰‘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六五乃《革》之六二,本居下者也,倒转为《鼎》,则进居尊位又得其中,而与九二相应,故曰‘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彖传》凡三言‘柔进而上行’,《晋》也、《睽》也、《鼎》也,皆以两卦相并而取义。或谓《晋》自《临》、《观》来,《睽》与《鼎》自《遁》、《大壮》来,非也。”

《渐》“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

“《渐》乃《归妹》之倒体,《归妹》六三进为《渐》六四,是进而得位也。……‘进得位,往有功也’,盖释‘女归吉’,而指六四,‘进以正,可以正邦也’,盖释利贞,而指九五。《彖传》凡论主爻之得,必以五兼言之。此《易》道尊君之大义也。”

《涣》“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涣》之‘刚来’与《随》之‘刚来’同,皆指后卦而言。《涣》乃《节》之倒体,《涣》九二之刚,盖来自《节》之九五,既非自《渐》来,亦非自《否》来。夫刚之来也,虽在下卦坎险之内,而险难盖已涣散,不至乎穷极,故曰‘刚来而不穷’。《涣》六四之柔,在《节》为六三,本在下体又不得位,倒转为《涣》之六四,则得巽位阴柔之正,而上与九五同是巽体,又同其正,故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中孚》、《小过》此二卦不可倒转者也,其刚柔相对,其义亦相反。 是故《中孚》云‘柔在内,刚得中’,《小过》则云‘柔得中,刚失位’,皆就两卦之相比对说,不拘卦之先后也。”

以上是俞琰以反对卦变释《彖》辞之十九例。

三 来知德以反对为卦综释《彖传》诸卦说

明来知德曰:“六十四卦止《乾》、《坤》、《坎》、《离》、《大过》、《颐》、《小过》、《中孚》八卦相错,余五十六卦皆相综而为二十八卦。”“以某卦自某卦变者,此虞翻之说也,后儒信而从之。如《讼》卦‘刚来而得中’,乃以为自《遁》卦来,不知乃综卦也。《需》、《讼》相综,乃坎之阳爻来于内而得中也。”(2) 清焦循曰:“虞氏而后, 若蜀才、卢氏、姚信、侯果之流,皆言卦变,宋李挺之、朱汉上复整齐而更张之。皆不免支左而诎右。王弼屏而去之,郑东谷、俞石涧力辩卦变之非,而东谷取错卦,石涧取反对。明人来矣鲜本石涧之书,而以反对为综卦,以旁通为错卦。 …… 然而八卦相错自卦之相错,以为旁通非其义矣。”(3) 焦循谓来知德本俞琰之书以反对为综卦,是否如此,我们将来氏释《彖传》诸卦刚柔上下往来之文列出,并与俞氏说比较之,即可明了。

《周易集注》释《彖传》诸卦刚柔上下往来之文:

《需》“以卦综释卦辞。《需》、《讼》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位天位以正中者,《讼》下卦之坎往居《需》之上卦,九五,又正而又中也。五为天位。”

《讼》以卦综释卦辞。“刚来得中者,《需》、《讼》相综,《需》上卦之坎来居《讼》之下卦,九二得中也。”

《小畜》以卦综释卦辞。“本卦与《履》相综。《履》之三爻阴居阳位,不得其位,往而为《小畜》之四,则得位矣,故曰柔得位而上下应之。”

《泰》“《否》、《泰》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小往大来者,言《否》内卦之阴,往而居《泰》卦之外,外卦之阳来而居《泰》卦之内也。”

《否》“大往小来者,《否》、《泰》相综, 《泰》内卦之阳往而居《否》之外, 外卦之阴来而居《否》之内也。”

《同人》“以卦综释卦名,……《同人》、《大有》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柔得位得中者,八卦正位离在二,今《大有》上卦之离来居《同人》之下卦,则不惟得八卦之正位,又得其中而应《乾》九五之中正也。下与上相同,故名《同人》。”

《大有》“以卦综释卦名,……《大有》综《同人》,柔得尊位而大中者,《同人》下卦之离,往于《大有》之上卦,得五之尊位,居《大有》之中,而下五阳皆从之也。上下从之,则五阳皆其所有矣,阳大阴小,所有者皆阳,故曰《大有》。”

《随》以卦综释卦辞。“刚来而下柔者,《随》、《蛊》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蛊》下卦原是柔,今艮刚来居于下而为震,是刚来而下于柔也。”

《蛊》以卦综释卦辞。“刚上而柔下者,《蛊》综《随》,《随》初震之刚上而为艮,上六兑之柔下而为巽也。”

《噬嗑》以卦综释卦辞。“柔得中而上行者,本卦综《贲》,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以《贲》下卦离之柔得中上行,而居于《噬嗑》之上卦也。”

《贲》以卦综释卦辞。“本卦综《噬嗑》。柔来文刚者,《噬嗑》上卦之柔,来文《贲》之刚也。柔指离之阴卦,刚则艮之阳卦也。分刚上而文柔者,刚指震之阳卦,柔则离之阴卦也,刚上而文柔,以成艮止。”

《复》“反者,言《剥》之刚穷上反下而为《复》也。”

《无妄》“本卦综《大畜》, 二卦同体, 文王综为一卦。刚自外来者,《大畜》上卦之艮来居《无妄》之下卦,而为震也,刚自外来作主于内。”

《大畜》以卦综释卦辞。“《大畜》综《无妄》,《无妄》下卦之震,上而为《大畜》之艮也。上而为艮,则阳刚之贤在上矣,是尚其贤也。”

《咸》以卦综释卦辞。“柔上而刚下者,本卦综《恒》,二卦同体。柔上者,《恒》下卦之巽,上而为《咸》之兑也;刚下者,《恒》上卦之震,下而为《咸》之艮也。”

《恒》以卦综释卦辞。“刚上而柔下者,本卦综《咸》。刚上者,《咸》下卦之艮,上而为《恒》之雷也;柔下者,《咸》上卦之兑,下而为《恒》之巽也。”

《晋》以卦综释卦辞。“柔进而上行者,《晋》综《明夷》,因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明夷》下卦之离,进而为上卦之离也。”

《睽》以卦综释卦辞。“柔进而上行者,《睽》综《家人》,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家人》下卦之离,进而为《睽》之上卦,六得乎五之中,而下应乎九二之刚也。”

《蹇》以卦综释卦辞。“往得中者,《蹇》综《解》,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解》下卦之坎,往而为《蹇》上卦之坎,所以九五得其中也。”

《解》以卦综释卦辞。“往得众者,《解》综《蹇》,《蹇》下卦之艮,往而为《解》上卦之震也,震二爻皆坤,坤土为众,故得众也,得中也。”

《损》“以卦综释卦名、卦辞。本卦综《益》卦,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益》卦,柔卦居上,刚卦居下。损下益上者,《损》,《益》下卦之震,上行居《损》卦之上为艮也,故其道上行,如言柔进而上行也。本卦损下卦之刚,益上卦之柔,亦非常道也,以时当损下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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