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上的表态性发言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
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新农合之后又一项惠及面广的惠农政策,落实好这项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做好这项工作,在此,我代表乡人民政府作一表态发言,具体为四点: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新设立农保所,与劳动保障实行一套人马,所合署办公,并增加一名专职农保员。明确所职责和人员工作职责。 二是吃透政策要求。精读文件,对理解不透的,主动向县人保沟通和请教,做到既要乡村业务人员熟悉,乡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熟悉。尤其是对参保范围、基金筹集构成、养老金待遇、养老金领取条件等政策要求规定要熟透。
三是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乡村组干部专题动员大会,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悬挂横幅、刷标语等方式多形式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户喻晓。
四是序时推进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及时展开乡村业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好居民做好缴费、公示等阶段工作。确保11月底完成实施阶段工作。
总之,我乡将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把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以人民满意、组织赞许的良好工作业绩向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答卷。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2011年10月26日
第二篇:李局长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李凤珍同志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市2009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举全市之力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在省市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市新农保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已参保40.6293万人,参保率96.6%;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6867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10939万元,全市84949人已享受到养老保险金,发放率100%。争取中央、省、许昌市财政补助7631万元。试点工作整体运行平稳,农民满意。通过实施新农保试点工作,群众得到了实惠,促进了社会和谐,有效解决了我市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特别是我市探索形成的新农保“领取不出村,发放不隔月”长葛模式走在全省前列,省内外一些县市纷纷前来取经学习。
这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是我市实现从新农保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重要标志,主要目的是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全市迅速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下面,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我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情况作以说明。- 1 -
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批复情况
2011年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根据试点工作的成功实践,以及试点地区广大农民的真诚欢迎和试点外农民的热切期盼,国务院决定加快新农保的推进速度,温家宝总理在会上提出了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医保、养老全覆盖,并具体规划到2012年基本完成任务。
5月下旬,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省政府召开第8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执行,并要求各省辖市在申报第三批试点单位时,将城乡居民融为一体上报。同时选择第
一、第二批运转比较规范的部分试点县市,一并纳入本的上报名单中(长葛市为第一批,许昌县为第二批,鄢陵县、禹州市为第三批)。
6月3日,经过许昌、河南省层层筛选推荐,我市被推荐为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上报国务院待批。
7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我市作为河南省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
7月26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全省试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要求各试点县市区抓紧研究上报方案,尽早启动试点工作。
10月24日,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正式同意批复我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和模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筹资方式。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年缴费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有条件的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贴(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许昌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市财政为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100元养老保险费。
(三)城乡居民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条件。
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除了基础养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每人每月补贴55元;长葛市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元。
长葛市财政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40元。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年满60周岁的界定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从7月1日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其中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部分可以继承。
三、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市政府要求,11月3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12月10日前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16-59周参保率达到96%以上,60周岁以上待遇享受率达100%。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我们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上的商业保险有着根本的区别,它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的一项公共福利,是政府补贴型的保险,具有低缴费、保基本,筹资广、保障强,即缴费、即受益,可转移、零风险等特点。因此,要熟悉掌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质,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做到“政策一口清,业务水平精”,为顺利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要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动员摆上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让广大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尽人皆知、深入人心。在宣传过程中,要切实把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使群众能够清楚明白地看到好处,看到政府补贴的含金量,从而消除顾虑,踊跃参保,为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搞好保费征缴。保费征缴是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环节,也是最为艰巨的任务。征缴过程中要注重发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以及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家带头缴费参保,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广大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从参保人切身利益出发,帮助参保人选择最适合的档次;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应解释清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道理,鼓励多缴,
帮助参保人实现利益最大化。今年保费征缴一次征收2011年、2012年两个,要求各乡镇、办事处12月10日前完成征缴任务,农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另行安排。
四是要落实补贴资金。落实补贴资金是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要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动员村级集体力量进行多方筹资,给予辖区居民特别是高龄老人、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以适当的参保帮扶,使他们能够以较低的保费达到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条件的村组(社区),可以把这项工作作为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在经过村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前提下,给予居民一定的补贴。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度,使整个资金运作置于广大参保居民的监督之中,切实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各位领导、同志们,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组织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动员会后,大家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的各项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功。
谢谢大家!
第三篇:在全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
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许德彦
(2012年5月4日)
同志们: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我国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实现“养老不犯愁”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就标志着我乡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了,、涧岗乡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将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得到根本解决。这是一项惠民的好事、实事、大事、要事,希望同志们能够按照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把这样一件好事、实事做细、做好、做扎实,真正能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面,就组织好、开展好、推动好这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而推出的一项重大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与当前的新农合及义务教育制度一起,构成了农村地区福利制度的三大支柱,为打破城乡差别,建设统一的国民福利体系,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具有深远的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乡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农民的养老保障就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必然需要推行社会化的养老。它对于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有利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有利于化解当前农村社会中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这项工作,早要干、晚也要干,早干农民早得实惠。我们选择早干。二是群众有需求。我们乡有3.8万人,90%以上的都是农业人口,其中60岁以上的有近6000人,主要依靠子女供养,农村养老压力很大。全乡还有近1万人的劳务大军,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求生存、谋发展。家中老人的养老、子女的教育和外出务工的矛盾日益突出,也实际造成了一些“有老无养”的现象,迫切地需要解决“养老犯愁”的问题。
我们经常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就是一个具体
体现。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乡党委、乡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造福农村家庭的民生工程。
二、明确任务,把握政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行过程中,必须要细之又细、慎之以慎、严而又严,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认真领会政策精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全乡要求知晓率要达到90%,任务非常艰巨,这就要求在座的各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自我加压,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这项惠民利民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准确把握推行范围。参保范围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本乡户籍的城乡居民。凡是涧岗乡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全部参保的情况下,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必须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三是准确把握缴费档次。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这10个缴费档次基本符合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因为缴费实行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少缴少得”,交的越多、时间越长,个人帐户积累越大,领的养老金就越高。所以要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合理选择缴费档次。
三、强化责任,有序组织,强化养老保险的工作保障。
现在已是5月,我们要在短短的2个月时间内达到90%的知晓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打一场硬战的思想准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养老保险的工作保障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最重要的任务,各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力亲为,村两委干部要全程参与。全乡将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工作的督查,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村工作进展
情况,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全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筹集范围和缴费标准
我乡辖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乡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长期缴费,长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是政府补贴。中央、省、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20元的缴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不能享受当年的财
政缴费补贴。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保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关键在于我们的宣传工作能否到位。要拓宽宣传面,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深入到农户家中,挨家挨户上门讲解,帮群众算帐,真正让群众体会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优越性。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群众的思想认识实际和种种疑难,有针对性地把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待遇等内容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让农民自觉自愿参社会养老保险。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制度覆盖一步到位,参保率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原则,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实现“农民老有所养”为目标,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创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资金筹集办法,建立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
权利义务相适应的保障模式,逐步达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保费征缴力度
保费征缴是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全部计入农民个人账户,完全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要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身边人,努力做到人人参保,不留死角。全乡各村要在5月底前把全乡
16周岁以上参保对象的个人养老保险费征缴到位。
同志们,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组织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动员会后,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确保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功。
第四篇: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王宇燕
(2011年10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重点民生工作。刚才,长岭同志宣读了《项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周口市人社局局长郭卫同志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了具体希望和要求,针对性很强,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三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市于去年10月份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通过多方争取,我市决定今年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性质相近,都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方面,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三项社会保障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全市各级各
- 1万人外出务工,造成了众多的“空巢家庭”、留守老人。且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即所谓的“四二一”结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倒三角形”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功能严重弱化,年轻人的赡养压力加大,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因此,建立统筹兼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我市而言,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就是解决了广大城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就是更好地落实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开展三项社会保障工作,是高度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并一直致力于健全和完善覆盖全民、惠泽百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等多项“惠民工程”,通过制度的推行和完善,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平,促进了经济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当前,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仍是养老保障的“中空地带”。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填补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空白,实现了全市人民群众社会保险全覆盖。这不仅使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也必将使广大群众更加充分的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过上“种地不交税、
- 3仍有20多万人的参保潜力。16至45周岁之间的参保对象,认为缴费年限长,担心政策有变化,持观望等待的态度。还有一部分经常外出的群众,对政策理解不够,参保率较低;三是队伍力量薄弱,服务阵地空虚。部分乡镇新农保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人员不够稳定。各乡镇、办事处的村协管员还没有明确,大部门是村干部兼任,有些村干部认为新农保是份外工作,额外要待遇,工作讨价还价;四是交叉参保参合现象严重。如一居民应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而参加新农合,还有些居民,既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又参加新农合,没按政策规定参保,交叉参保,重复参保。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三项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三项工作的原则性、政策性都很强,同时开展,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突出工作重点,采取高效措施,稳妥有序推进。
一要牢牢抓住宣传发动这个前提。在宣传中要注重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实”。老百姓都很实在,希望从这几项惠民政策中得到真正实惠。政策宣传工作要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算细账,说实话。从个人受益看,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例,有
- 5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开辟专栏、现身说法等形式,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处、实惠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能接受。对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子女,要鼓励其率先积极参保,这既是子女孝心的体现,也是承担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同时还为自身的“老有所养”提供了保障;对于45岁以下的中青年,要积极引导他们趁着年轻有能力,早参保、多缴费,将来才能多受益,既让自己晚年生活有保障,又可以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
二要牢牢抓住资金筹集这个关键。我们要开展的三项社会保障工作,资金筹集是难点,是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言,参保群众越多,共济能力就越强,制度的有效性就越能得到充分发挥。在资金筹集方面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弄清缴费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运行模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引导群众自愿参保。在缴费标准上,实行“多样化”,我市设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其中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还可以依法继承。希望广大群众打消顾虑,抓住机遇,抓紧参保登记缴费,多缴多得。二是摸清参保居民底数。城乡居民养老
- 7参合群众安度晚年的“养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必须把基金安全摆在首要位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提高防范意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将基金监管始终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持续不断地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二是健全监管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要求,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保险基金全额、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参合群众身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列支。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市、乡、村三级都要严格按照“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定期公布保险基金收缴、基础养老金发放等情况,使整个基金的运作臵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监察,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四要牢牢抓住热心服务、方便群众这个根本。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尽最大可能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让参保群众满意是做好三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经办人员要经常进行换
- 9长,分管人社、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市四大班子领导也要深入到所分包各乡镇、办事处,做好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三项社会保障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要把三项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形成三项社会保障工作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抓好保费征缴、新农合筹资、信息采集等各项重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拟定、基金稽核、内控管理等工作;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保费汇总、参保档案管理、待遇发放等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障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保费征缴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政府补贴资金及拨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提供城乡居民户口及身份基础信息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享受最低生活保
- 11极性。
同志们,开展三项社会保障工作意义重大、惠及当下、泽被长远,领导关心、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怀着感情、带着责任,同心协力、全力以赴,确保我市三项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健康有序运行,为城乡居民谋利、为全市人民造福,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
结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今年8月,丘北县被列入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力组织,于8月22日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后,在全县各乡镇、村民委(社区)全面铺开。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468646人,其中:城镇居民31628人,农村居民437018人;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650人,其中:16-59周岁1600人,60周岁以上2050人。应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25538人,其中:16-59周岁169138人,60周岁以上56400人。
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29万元,省财政补助775万元。截止12月5日,全县1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101461人,其中:新农保100523人,城镇居民938人,共收缴保费1201万元(新农保缴费1172万元,城镇居民缴费29万元);60周岁以上共完成参保登记40805人;共发放36831人养老金1012万元。新农保已入账962万元,城保入账28万元。
二、主要做法
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主要采取”854”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参保率。
(一)坚持”八个到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2个乡(镇)长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个乡(镇)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工作措施到位。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议,就全县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研究制定了《丘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以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
8月22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2个乡(镇)于8月28日前已全部召开了动员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签订了责任书,把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筹措资金印制了《致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一封公开信》20万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5000份、思想汇报专题《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日历画》10万份,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制作固定政策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知识宣传,组织宣传分队,利用乡(镇)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和群众面对面算
账、讲政策,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部漏人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确保城乡居民人手一份宣传材料,使群众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让全县城乡居民知政策、懂政策,自觉参与试点工作,踊跃参保。通过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业务培训到位。一方面对国家和省、州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学习,同时,还针对相关业务政策、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标准、办理流程、经办管理规程等专题进行了培训,并对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另一方面对全县100余名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经办人员尽快熟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为实现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
5.人员落实到位。县机构编制委员
会及时成立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核定了15名事业单位编制。目前,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在编制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了不少于5人的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试点办具体开展工作。
6.经费保障到位。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和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范文写作采购了18台电脑及部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100个档案柜、1万个档案袋,并分发到各乡(镇),专门用于两项制度试点经办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政府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作好全县参保对象的经费补贴和代缴补助资金需求测算,确保足额安排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7.职责明确到位。为保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和正常开展,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了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查组工作职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职责,并印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和收款人员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8.工作督查到位。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四个工作督查组,由县人大、政协实职副处级领导担任组长,从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抽调了12人组成督查组成员,加强对12个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
人的责任。
(二)建立”五项制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丘北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定期通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联络协调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9月5日起,实行十天一报制度,即每月6日、16日、26日下午17:00前,各乡(镇)将两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试点办,由县试点办汇总后报政府办督办股以文件形式印发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组成员及相关领导,让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效沟通协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和《关于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时存入专用账户的紧急通知》,加强票据、收款人员和基金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3.建立联络协调制度。明确专人定期与各乡(镇)联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政策业务解答。同时,加强与残联、财政、民政、公安、经办银行的联系,研究解决资金保障、低保人员参保、重度残疾人参保、户籍资料办理、银行开户等问题,形成了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局面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单独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做到目标明确,奖惩明确。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和《关于确定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归类整理和装订内容的通知》,将参保居民的档案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待遇三大类定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四个类别,切实做到参保居民的档案有据可查、规范管理。
(三)做好”四个结合”,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新农保是个新鲜事物,让人民群众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为认真完成参保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结合”。
1.村内征收与外出征收相结合。针对农村外出人口多、工作难度大的现实,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办法,对在家的参保人群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外出流动人口组织外出征收,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率。
2.”白加黑”和”五加二”相结合。针对农忙季节,群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性,县、乡、村干部白天深入田间地头与老百姓边劳作边宣传政策,夜晚逐村逐户宣传政策和征收保费,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与工作人员时间错位的难题。另一方面,针对周一至周五忙于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实际,县、乡、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做好中心工作,周末加班加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典型带动和家庭联动形结合。各乡(镇)立足经济实力好的家庭和个人,
鼓励他们多交保费,调动周围群众缴费热情,同时立足家庭小单元,实现家庭联动,发动60周岁的”直接受益人”和在家人群对子女和外出打工人员取得联系,动员其参保,并借收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之机兑现养老金和收取保险金,收效明显。腻脚乡的阿落白、鲁底、腻革龙等村行动快,效果好,已经全面超额完成任务。
4.工作落实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一是做好”出入口”补贴。在”出口”补贴方面,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入口”补贴方面,在国家和省州财政补贴以外,对新农保参保人选择200-500元4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还给予5-20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200-1000元9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给予5-45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在职的村民委(社区)干部按其缴费档次给予50%的缴费补贴,保证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能够顺
利参保。二是完善工作经费补贴。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安排了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安排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办理一名新参保对象缴费的,由县级财政给予1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双龙营、腻脚等乡(镇)在县级补助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办理1人参保,给予元的补助。同时,下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每月每人给予200元不等的油价补助,有效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县大多贫困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家庭适龄参保人数较多,缴费项目多(新农合、新农保、学生学费等),缴费难度大。
(二)部份乡镇业务人员配备不足,业务量大,难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部份乡镇领导不够重视,进度缓慢。
(四)户籍管理不够完善: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二代换证不全;户籍注销不彻底,存在生者无户、死者不销的现象。
(五)工作量大,时间长远,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解
和理解不够透彻,导致不闻不问或消极对待。
(七)部份乡镇不按要求定期上报票据核销,收缴的保险费不按时入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到四个完善,四个提高,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坐实、做好。
(一)完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适龄参保对象的宣传,特别是加大对45周岁以下人员的宣传力度,帮助城乡居民算经济账、算明白账,对4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逐步排查,提高参保率。
完善经办,进一步提高经办能力。逐步探索个人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度,进一步理顺业务经办程序。着力提
升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完善经办几个的工作职能、业务流程和办事规程等。
(二)完善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城乡一体化。
(三)完善管理,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严格做好参保人员账户进账记录、对账查询、实帐管理等工作,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准确、管理规范、基金安全;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乡经办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