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2020年4月29日至7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街道所辖9个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结合区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本人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社区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主动作为,落实民生工作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标准不高;社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存在风险;社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区党组织管理不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街道纪工委均不同程度存在提醒、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一)协助党工委提醒社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社区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较少,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不够。一是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较少。常常局限于上级有硬性规定的,才开展,自主学习和自觉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较少,教育方式比较简单,广泛互动、互相启发、反面警示、正面引导等方式结合不够细,结合实际深刻剖析反思不够,思想感染力和穿透力不强。二是对党总支班子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言献策较少,缺乏主动探索工作新方法、新思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作为班子成员,“两个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廉政监督手段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强。
(二)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纪工委履行检查监督职责不够有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探头”作用发挥不好。一是对党的政治规矩学习不够,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没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挺纪在前”意识不够强,政治纪律观念有所松懈。比如日常工作中对一些同志消极言论不能很好的发声亮剑,对一些牢骚、不满不能有效的进行教育、引导。二是平时多忙于业务工作,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内部开展执纪监督检查少,对社区纪律失之以宽失之于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在贯彻落实中存在讲在嘴上、写到纸上、落到会上的现象,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常抓不懈的韧劲。
(三)在社区落实民生工作、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监督指导乏力。监督指导力度欠缺。一是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按部就班,习惯用老思维、老办法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随着工作头绪越来越多,带头自我加压,持之以恒的劲头少了点,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思想上总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导致好的思路和想法没有充分实践。二是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工作中有时候会有畏难情绪,“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勇气有所欠缺,对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虽然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但结合实际思考研究不多,站得不高、看得不远,工作上还有前松后紧、深入扎实细致不够等现象。三是下基层不够深不够细。习惯于“被调研”,有时走的路线、看的点是事先安排好的,失去了调研的真实性、客观性。察民情不够直接,服务群众不够主动,真正静下心来倾听普通群众、社区干部意见建议偏少,没有真正把群众的智慧转化为推动依法依规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四)纪检监察工作失衡。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忙于其他业务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部署、轻监管”的情况。二是监管配套制度和措施不到位,尤其是事中事后监管薄弱,监管方式和手段不够高,全覆盖、常态化、连续性的监管进展缓慢。三是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主动服务社区的自觉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坐等服务的老观念还没有转变,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还存在。四是2020年7月份之前社区存在纪检监察组织缺位现象。
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廉政教育。一是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以短(微)信传廉、书画助廉、读书思廉、谈心促廉等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做到警钟长鸣。
(二)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一是社区成立纪律检查工作小组,找准职责定位,定期向街道纪工委和社区党总支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认真贯彻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管,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及督导检查;在节假日关键节点,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发送微信等方式及时推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廉政提醒。
(三)坚持抓细抓长,持续推进作风转变。
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敢于攻坚克难,勇于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身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四)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分管工作。
坚决贯彻区委、区纪委监委、街道党工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理念,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线索处置、协查办案、巡察工作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工作创新。
下一步,要对照整改清单,动真碰硬、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