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不同融资渠道在社会投资形成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问题。面对新世纪发展需要的融资系统是建立在经济运行市场化基础之上的,因而其结构的优化在保证投资形成战略目标的同时,也必须能够全面适应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显然,提供不同投融资服务的资金市场必须在投资形成渠道中占据主导地位。但资金市场本身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它们所提供的不同的服务对投资形成的意义显然不尽相同。同时,不同的市场部分在发展、培育的条件与难度上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需要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确定出应着重发展的市场类型。从促进投资形成的角度上说,证券市场等长期资金市场显然应是重点发展的部分。另一方面,由于新世纪我们将面临大幅度的经济推进要求,而我国的特定国情,决定了某些必不可少的投资领域在经由市场导向时有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支持,政府可以直接动员的投资资源显然也必须保持相当的比重。但如果政府对社会财力的集中过度,或多或少都会对培育企业投资主体、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产生影响。因此,如何确立市场形成投资与政府直接动员投资之间的最优动态比例包括其实现的保障,就需要结合不同投资主体的分工范围、投资结构战略、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及市场机制发育的实际状况来慎重考虑。
二、关于空间投资战略
生产力布局状况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尺度,科学地制定长期的空间投资战略极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空间投资战略确定依据的合理设定
科学地制定空间投资战略,其前提是明确这一战略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能的选择角度大致有三:其一,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的效益目标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的均衡化;其二,以实现地区经济均衡发展为主要基点,兼顾效益目标;其三,兼顾效益目标与地区均衡发展双重目标,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从理论上说,第三种选择角度似乎不偏不倚,最能体现出公平性,也是许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教科书宣传的信条。但事实上,这种模棱两可、无所侧重的原则在实践中几乎等于无原则,既不能有效地促进效益目标实现,也不能真正有助于地区经济发展均衡化的实现。而前两个选择角度,本身并不排斥效益与均衡的结合,作为原则又是具有明确侧重点的,其操作过程也便于规范。由于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均有其特定的不均衡性,对应的战略选择也从来都是有所侧重的。我们认为,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面向新世纪的空间投资战略设计的出发点,还是应当侧重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比较效益目标,在此前提下兼顾地区经济均衡化目标。
(二)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对某些关系的合理处理
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更现实的问题,是明确地规划出投资的空间结构。这里我们并不企图勾勒出这一结构的框架,仅提出在这一结构确定过程中常被忽视而实际意义又十分突出的几个关系,以期引起设计者的重视。
其一,宏观角度的地区投资分工优化与实际宏观集成效益的非拟合性问题。由局部利益最大化动机导致的不同地区投资的雷同化,固然不符合整体的投资效益实现要求,而按照分工协作要求形成的理论上的区域投资专业化,也未必能保证宏观投资集成效益的最优化。如果目前实际存在的地区经济之间相互封闭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区域投资分工后形成的地区产业结构,显然就不能达到预期的宏观效益目标,甚至由于基于分工要求实现的各地区产业体系的相对单一化,还可能导致宏观与地区自身投资效益普遍的下降。因此,在设计地区投资分工战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地区之间进行协作沟通的条件问题,即推进各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须建立在区域经济联系渠道通畅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战略规划中只单一地强调地区优势的发挥和分工,而不考虑协作进行的条件,同样会造成严重的宏观效益损失。需要顺带指出的是,地区之间经济沟通、协作关系的强弱,既取决于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性,也取决于某些硬环境条件,如交通设施、信息通讯手段的健全、充分。有鉴于此,任何地区,无论其投资和发展的具体优势何在,都应当同时把现代交通、通讯、信息产业等作为投资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