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和基本任务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工会法律法规,代表职工利益,做好职工服务,更好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的指导原则下开展工会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基本任务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7、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9、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10、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11、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管理好工会财产,保管好工会证照和印鉴。
第二部分
工会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工会代表(会员)大会进行工会组织的选举工作,进行民主选举。
2、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均应设候选人。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3、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工会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席和委员。
二、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工会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2、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3、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5、支持经理对生产行政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参加研究有关生产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维护国家利益,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理职工群众的申诉,参与调处劳动争议。
7、对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定期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8、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9、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10、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1、加强各工会委员会或小组建设,支持开展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交流经验,大力表彰先进。
12、布置、检查、协调各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三、工会经审委员会职责
1、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2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保管好工会证照和印鉴;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3、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账,按时上解。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4、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5、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6、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7、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四、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在公司工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女职工的全面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制定并组织实施女职工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密切同公司各部门领导联系,互相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3、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投身参与民主管理,参加改革,开展劳动竞赛,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4、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协调工作,与企业建立协商制度,主动同公司研究解决一些特殊性问题,参与制定企业发展计划和同职工密切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协助贯彻落实。
5、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自身的素质。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组合情况,虚心听取基层组织和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关心女职工学习生活,认真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处理女职工的申诉。
7、以民主管理为龙头,努力增强基层女工组织的活动,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8、代表公司职工协商和签约公司集体合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执行情况。
9、完成上级女职委和公司工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第三部分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总是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制度,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四部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五部分
附则
1、该制度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工会所有。
2、该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公司工会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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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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